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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治安
消防
交通安全
工作
管理办法
治安、消防、交通平安工作治理方法
一、为维护企业内部稳定和治安秩序,保障企业深化改革和施工消费、
运营活动的顺利进展,依照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北京市建立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平安治理规定(84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治理规定〔公安部64号令〕、北京市交通平安责任制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内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治理方法。
二、凡所辖各单位均执行本治理方法〔包括原一建公司所属单位〕。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为本单
位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截了当领导责任,负责保卫工作的组织施行。
四、对各单位治安、消防、交通工作〔以下简称保卫工作〕,采取“分级治理,责任清晰,逐级落实,责任到人〞的治理形式。公司保卫部门负责监视、检查、指导各单位保卫工作。
五、各单位在改革、调整过程中,不得减弱保卫工作,要按照以下要
求设置保卫组织、保卫干部和消防警卫人员。
1、各专业分公司要依照职工人数多少、工作量大小成立保卫组,或设置专职保工干部。
2、国家、市确定的重点工程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含5万平方米〕,成立现场保卫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3.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缺乏5万平方米工程,设立专职保卫干部;
4.建筑面积缺乏1万平方米的工程,能够设立以保卫工作为主,同时兼管其它工作的保卫干部;
5.保卫干部必须持有上岗证,经综合治理部保卫部门审核认可后,方可上岗;
6.施工现场护场警卫人员的装备按照关于使用护厂警卫、防火工作人员和成品保护人员治理方法执行。
六、专业分公司保卫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企业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单位保卫工作的各项制度。逐级签订治安、消防、交通平安责任状,落实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保卫工作打算,建立健全治安、消防、交通平安领导组织,结合下达的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指标,确定本单位保卫工作治理目的,并定期对下属单位、人员进展监视、检查、指导、考核;
3.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宣传、“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祸事故〕教育,不断提高广阔职工的法制观念、平安防范认识和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4.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加强机密力量建立。协助、教育本单位有细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依法协助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劳教所外执行人员进展监视、调查和教育。每年3月底前,将确定的重点人口、帮教对象、治安耳目审批表报综合治理部保卫部门审批备案;
5.调解、疏导单位内部纠纷,消除化解不安定要素,把咨询题处理在基层。
6.加强重点防范部位、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平安治理;
7.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登记、治理,特别是对“武疯子〞要落实看管措施。
8.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交通部门报揭发生在本单位内部的治安、刑事案件,消防、交通事故以及各类不安定事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9.组织平安检查,及时觉察和消防治安、消防、交通平安隐患,对下发的隐患通知书,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
10.加强对内部员工、特别是驾驶员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机动车辆治理,对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的单位、个人,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那么,经常监视检查交通治理目的的落实情况;
11.负责组建、培训义务消防组织;
12.按要求建立治安、消防、交通工作内业材料,到达标准化、标准化。
七、工程经理部保卫工作职责
1.施工单位工程经理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保卫工作,并在全面负责的原那么下,受权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本单位的保卫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卫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综治委、治保会、防火委员会、交通平安领导小组,与分包协作单位签订责任状,落实本单位保卫责任制,完成保卫工作的各项操纵指标;
3.研究制定本单位保卫工作的各项制度,定期与不定期针对单位内部治安、消防、交通工作情况,召开治安综合治理睬议,研究工作,处理咨询题,做出决策;
4.经常组织治安、消防、交通平安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研究消除各类隐患的措施,监视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5.研究分析治安情势,掌握治安动态,及时觉察不安定要素,把闹事苗头处理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预防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6.对外施队保卫工作进展检查、监视、指导和教育培训;
7.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视、检查和处分;
8.加强对保卫组织、保卫干部的领导、关心、支持他们的工作,提高保卫队伍的政治、业务素养。对在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保卫干部要给予奖励;
9.加强对护厂警卫、成品保护消防工作的领导,制定有效措施,确保一方平安;
10.在施工程实行总包负责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实行统一治理,对各分包单位、外施队按照治安、消防、交通有关规定,进展宣传、检查、监视。在各分包单位、外施人员进场前签订治安、消防、交通平安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外施队要指定专人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视治理;
11.做好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和治理;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12.按要求标准、完善治安、消防、交通内业材料。
八、外施队保卫工作职责
1.外施队的治安、消防、交通平安治理工作,本着“谁的人谁来管,谁的事谁负责〞的原那么,由外施队伍自管、自治,工作上接受工程经理部及上级职能部门检查、监视、指导;
2.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划分责任区,并确定每个责任区的治安。防火、交通平安专职负责人;
3.外施队要严格执行工程经理部及上级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工作各项治理规定和要求,服从工程经理部的治理,并经常对本队的人员进展宣传教育,对责任区进展检查,提高自防、自治、自救的才能;
4.严格执行“三证一册’及宿舍区、施工现场的各项治理制度;
5.外施队因教育不严、治理不善,发生违章作业、违纪行为的,工程经理部或上级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分〔从工程款中直截了当扣除〕。造成事故或后果严峻的,其责任和损失一律由外施队自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九、保卫干部职责
在本单位领导下,认真完成、专业分公司、工程经理部保卫工作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十、专业分公司、工程经理部必须恪守以下规定
1.治安方面
〔1〕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采取围挡等平安防护措施,建立门卫制度,施工人员凭出人证进出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料场、库房应当加强巡查守护,重要材料、设备要专库专管;
〔3〕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专库限量储存,设置明显标志,指定专人保管,制定严格的限量领用登记制度和余料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的要害部位〔包括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中型机械设备等〕和重点防范部位〔包括财务室、计算机房、仓库、料场等〕,应当制定并认真执行平安保卫措施,安装防护设备或报警装置;
〔5〕建立工程成品以及安装就位的重要设备、设备,必须制定专门保卫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祸事故的发生。
2.消防平安方面
〔1〕施工现场消防系统的泵房、消火栓、灭火器等,要按照制定的标准及有关要求进展安排配置;
〔2〕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及平安网、围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综合治理部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4〕安装电器设备、进展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现场要符合动火要求。外施队的电气焊工需持省、市级劳动技术部门核发的证件,通过单位的技安部门换取北京市的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展操作;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安,应符合防火平安要求。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和危险物品;
〔6〕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定防火平安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物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及时去除;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装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它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雨季施工要防晒、防雨淋;
〔8〕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必须购置符合防火要求,有合格证明的阻燃材料;
〔9〕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住人。在工程外设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支搭床铺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平安的要求;
〔10〕防水施工、使用燃气液化气、电热器具,要报综合治理部保卫部门审批。
〔11〕新开工程要在开工前15日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平安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报消防监视机械审批备案。申报程序按照市政府84号令规定执行。
3.交通平安方面
〔1〕对专职驾驶员、兼职驾驶员及员工进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治理,逐级签订责任状;
〔2〕严格执行车辆“三检〞〔出车前、行车途中、收车后〕,“四勤〞〔勤紧固、勤保养、勤光滑、勤清洁〕制度,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行驶;
〔3〕各种机动车辆严禁在家中及指定停车场以外的地点停放过夜,防止被盗、破坏等各种事故的发生;
〔4〕各单位对所使用的班车,要指定驾驶作风正派、技术纯熟、驾龄在五年以上,讲究职业道德的专职驾驶员驾驶,每辆班车要明确一名车长负责交通平安;
〔5〕严禁使用单位的各种车辆进展旅游活动和结婚用车,任何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用公司车辆办私事;
〔6〕凡新购、停驶、报废、转卖或丧失及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辆,需及时办理各种车务手续,并报综合治理部交通治理部门、行政部门、工程治理部机械部门备案;
〔7〕机动车辆去外埠〔北京市以外地区〕执行任务须持填写清晰的路单,向主管领导,交通治理部门申报,经审核批准,并由综合治理部交通平安治理部门进展交通平安交底;
〔8〕私本机动车驾驶员、私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章,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私本驾驶员、私车车主和使用者负责,单位不承当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一、奖罚执行方法
1.对单位的奖励,以各单位与签订的经济责任承包责任状
为依照,由领导或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考核结果断定;
2.综合治理部保卫部门〔或专职保卫干部〕有权依照此规定及治安、消防、交通治理处分标准治理方法有关规定,对责任制不落实,发生严重刑事案件、治安灾祸事故,火灾事故、严重交通事故及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和责任人进展经济处分;
3.罚款一律通过综合治理部保卫部门上交财务金融部,单独立户。款项用于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治安防范、消防、交通根底建立及在治安、消防、交通平安方面做出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基金;
4.罚款执行使用统一印制的治安、消防、交通事故、隐患违章罚没通知单,执行罚没时填写一式三份通知单,综合治理部保卫部门留存一份,随罚款交财务金融部一份,给被罚款单位或个人一份。所属单位、外施队、个人接受罚没不能以现金支付的,财务金融部依照罚没通知单办理扣款手续;
5.外协、分包工程的单位,接受罚没不能交纳现金,专业分公司及有关单位财务部门依照罚没通知单办理扣款手续;
6.专业分公司、工程经理部专职保卫于部可依照第三条规定,对所辖责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