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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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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2023 年县区 烟花爆竹 专项 整治 行动 实施方案
XX县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国内局部地方相继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平安较大事故。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烟花爆竹燃放季节即将来临。为强化平安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平安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平安生产根底,实现烟花爆竹行业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创造良好的平安生产环境。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富 副组长:王浩 成员:罗凤张雁鸣陈再禄杨立衡詹永洋 刘天贵王乾峰各村(社)总支书记 三、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在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生产企业 (1)是否有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行为。 2、经营(批发)企业 (1)是否按要求开展平安标准化建设并按期达标; (2)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及值班情况,仓库温湿监控设施、避雷设施、消防设施、防静电设施、机械设备接地、电气设备选用和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3)烟花爆竹商品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4)是否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用于经营行为; (5)是否有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以及未列入省外供货企业名单的烟花爆竹行为; (6)烟花爆竹库房红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商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合法商品与收缴的非法商品混存; (7)商品质量检测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销售“三无〞商品和非法商品; (8)库区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与库房平安管理无关的生产生活行为及设施、设备; (9)职工着装是否标准,进出库区检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3、经营(零售)户 (1)经营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 (2)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场所或设施; (3)有无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是否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负责平安管理; (5)是否建立流向登记台账。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要求,严禁采购、销售无平安标志(平安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以及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是否进行登记,是否给购置人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要求; (6)经营场所是否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7)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集中、连片经营或设置在居民楼;严禁爆竹零售户一证多点、流动贩卖或设置烟花爆竹超市等违法违规行为; (8)严禁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4、“打非〞工作 (1)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防止烟花爆竹生产原料流入非法渠道或使用来历不明的非法原料进行生产;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与持续开展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时间从2023年10月至2023年2月2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结合实际制定我镇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以“平安第一主题活动周活动〞为契机,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生产、经营、零售以及市场“打非〞工作的宣传,做到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具体。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催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非法纠正违规行为。要在全面排查的根底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分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催促整改,全面落实平安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 (三)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在第二阶段工作的根底上,进一步开展执法检查,保持“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检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平安管理规定。一是批发企业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省安监局监制的专用封签;是否从XX省安监局指定的生产厂家采购烟花爆竹产品;是否采购、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无注册商标、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是否采购、销售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非法经营者供货。 二是烟花爆竹经营者是否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在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镇安监局监制的防伪标签;是否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无注册商标、无合格证件的“三无〞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三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擅自改变烟花爆竹经营点的行为。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2月28日) 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召开专题会议并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监办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烟花爆竹行业平安形势,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清理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努力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开工作不留死角、盲区。 (二)加大宣传,综合治理。安监办要切实抓好宣传发开工作,迅速将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通报传到达各村(居)、村民组负责人和相关监管单位,通过发布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作为典型案例,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广阔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平安教育,严禁未成年人、学生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做到群防群治,坚决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三)突出重点,严格整治。安监办要认真落实各项整治内容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将“专项整治〞与持续开展的“打非治违〞行动相结合,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二是将“专项整治〞与持续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有隐患的企业,要立即催促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催促指导企业做到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将专项整治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年审和换证工作相结合,对平安条件达不到要求,长期存在平安隐患未进行治理,非法储存,销售未经批发公司发出的产品等不合符规定的销售零售户,不予年审和换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检查整治期间,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内容总结 (1)XX县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 (2)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烟花爆竹燃放季节即将来临 (3)要在全面排查的根底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分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催促整改,全面落实平安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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