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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一通
专项
治理
方案
一通三防专项治理方案
“一通三防〞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xx煤矿
“一通三防〞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黔西南州煤矿平安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安办(2023)17号文件]、XX县区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县区煤矿平安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安委办(2023)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矿井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强化我矿“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树立“低瓦斯矿高瓦斯管理,高瓦斯矿高标准管理〞的平安理念,确保我矿平安生产。结合我矿“一通三防〞方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执行。
一、成立“一通三防〞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丁祥兵副组长:李德山
成员:周方权、邓贵清、刘恒平、毛永财、蔡大明、周正友、高宗华、方军、樊国彬、张守成、谭学红、
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负责催促治理小组开展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整体效果。
副组长。在组长及常务副组长的领导下参与每旬的检查,负责每旬一次的专项检查及每旬组织召开一次通防例会,进行分析、落实、实施具体工作。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排除平安隐患。针对查出的问题要实行“五落实〞实施整改,确保方案顺利实施,确保各项具体工作按方案执行到位。催促相关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发
现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排除平安隐患。
成员。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瓦斯、煤尘、火灾治理工作,参加定期的专项检查,并要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格按照方案中的具体规定执行,确保平安生产。
“一通三防〞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区,办公室主任由谭学红担任,负责瓦斯、煤尘、矿井火灾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
二、“一通三防〞专项整治检查目标
1、杜绝瓦斯超限和积聚事故;
2、坚决杜绝出现瓦斯爆炸事故;
3、杜绝发生煤尘爆炸事故;
4、保证各巷道防尘设施齐全完好,定期冲洗、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等,从源头上有效降低粉尘危害;
5、杜绝矿井火灾事故发生,实现矿井平安生产。
三、专项整治活动时间
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25日。
四、专项整治检查工作重点
1、矿长是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负全面的技术责任,对“一通三防〞负具体管理责任,同时,必须完善“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成立专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配备齐全专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瓦检人员。
2、合理组织矿井建设,严格按照批准的能力组织建设,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3、全矿井、掘进工作面、硐室风量必须满足要求。
4、矿井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一通三防〞平安检测仪器、仪表,且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平安标志,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维修、检定、校正,确保能正常使用,灵敏可靠。
5、按要求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料、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煤尘的自燃倾向性鉴定资料等应及时报安监部门备案。
6、配足并培训瓦斯检查工、爆破工、通风工、通风机操作工等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7、通风设施设置合理,牢固可靠,不允许临时设施代替永久设施。
8、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要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要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并能够自动切换。严禁使用不阻燃的风筒,严禁微风、无风作业。
9、严格执行瓦斯积聚排放管理规定,工作面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停电停风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的,必须首先将作业地点的所有人员撤离到新鲜风流中,恢复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瓦斯检查人员的检查,通风设施和瓦斯浓度都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10、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瓦斯报表审签制度。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11、井下放炮作业必须实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严禁一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放炮。炮眼的封泥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7%时,严禁放炮。
12、收集、调查清楚矿井的积气、积水和火区分布情况,并上图说明。
13、严格火区管理,对密闭墙和气体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检查。
14、矿井必须有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定期对巷道进行除尘,严防巷道内煤尘堆积。
15、加强瓦斯的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巡回路线进行检查。瓦检员对井下所有地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掘进工作面重点检查掘进头高冒区、探水孔内的气体情况,检查局部通风机完好情况和风电、瓦斯电闭锁情况。
17、掘进工作面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施工,风筒距工作面迎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认真检查风筒情况,杜绝漏风。
18、班组长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
19、每班清扫电气设备积尘。
20、距掘进工作面50m内必须设全断面喷雾。
21、巷道沿线电缆、供排水管路、电气设备外表干净无积尘。
22、对防火密闭墙建立管理台账,定期检查防火密闭内外温度、一氧化碳、瓦斯。
23、加强职工防灭火平安培训和教育,定期排查治理火灾隐患,按方案演练矿井火灾应急预案;入井人员要随身携带自救器并能熟练
使用。
24、在通风旬检时要检查井下各通风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功能。
五、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要求
1、向职工学习传达专项治理的意义和要求,广泛宣传相关知识,提高职工的平安意识和素质。
2、每月由通防区组织不少于3次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检查要有针对性、要突出重点,查出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到人,限期整改,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整改的,对责任人员必须进行处分。
3、每次检查要全方位、不留死角,对“一通三防〞各种规章制度、措施、图纸资料、岗位管理等全面细致的核查。
4、由通防区按照要求每月进行工作总结,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工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处分。
xx煤矿
2023年2月28日
第二篇: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实施方案XX县区松坎道角煤矿
“一通三防〞专项自查实施方案
二o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XX县区松坎道角煤矿“一通三防〞专项自查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吉利能源投资贵吉能投安字(2023)40号关于落实市安监局遵安监发【2023】
76号文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和XX省煤矿平安监察局关于立即开展全省煤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黔安监煤矿【2023】
18号)文件通知要求,深刻汲取“5.25〞六枝工矿集团玉舍煤业11182(Ⅱ)机巷底板抽放巷误穿煤层后煤与瓦斯突出和“6.11〞六枝工矿集团公司所属贵州华隆煤业新华分公司1601回风顺槽2号联络巷煤与瓦斯突出两起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平安开展的理念,摆正平安和生产的关系,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保证矿井平安生产有序进行,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开展全矿“一通三防〞专项自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本次专项自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平安“红线〞意识,充分认识抓好“一通三防〞的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性,检查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加强对煤矿“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和排除力度,提高煤矿平安生产根底条件,提升抵御发生事故的能力,有效遏止平安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平安生产。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一通三防〞专项自查工作,构建排查、监督、反响机制,形成查、改、验、罚的体系,特成立煤矿“一通三防〞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矿“一通三防〞专项自查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对专项自查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处理。
组
长:张大华副组长:唐德科
敖亨敏
成
员:姚其昌
吴显琴
肖勇
蒋朝义
杨飞帅
李献烈
张勇
广俱元
王先绪
罗德富
2
张启富及各施工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通防科,负责协调组织、总结“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和日常资料搜集和汇总上报工作。
办公室主任:李献烈
三、责任分工:
1、组长是此次“一通三防〞专项自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工作的协调指挥。
2、副组长是“一通三防〞专项自查的具体责任人,负责通风系统、各作业地点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3、成员是“一通三防〞专项自查工作的执行者,直接负责具体工作的操作。
4、各施工区队长是各作业地点“一通三防〞专项自查的第一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逐条逐项分解,彻底整改落实到位。
四、“一通三防〞专项自查时间2023年6月14日
五、“一通三防〞专项自查检查内容
1、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是否建立,人员配备是否满足规定;瓦检员、通风工、主通风机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有效。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一通三防〞平安检测仪表,平安检测仪表是否有煤矿矿用产品平安标志,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维修、检定、校正,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灵敏可靠。
2、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采掘工作面、井下火药库、机电硐室等是否采取独立通风,是否存在角联通风和不合理串联通风,是否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现象,全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硐室风量是否满足要求。
3
3、矿井主要通风机安装、反风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矿井通风设施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牢固可靠,是否有临时设施代替永久设施的现象;掘进工作面是否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三专两闭锁〞装置;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风筒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局部通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循环风现象。
4、是否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瓦斯抽采系统,抽采系统能力是否满足需要;瓦斯抽采是否达标,是否实现“掘、抽、采〞平衡;是否制定和实施矿井区域性瓦斯治理规划,是否和采掘作业方案同步编制、超前实施。
5、矿井平安监控系统的功能设置、监测监控参数、设备配置、传感器设置、维修调校等是否符合要求,运行是否正常,数据是否真实、断电是否可靠。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瓦斯报表报送、审签制度。瓦斯检测人员是否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认真执行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消突评价报告和防突效果检验是否真实有效;防突风门是否设置合理、可靠并管理到位。
7、掘进作业是否严格落实“先探后掘〞有关规定,瓦斯地质工作是否到位,顶底板瓦斯抽采巷层位是否严格控制,采区上下山、顶底板瓦斯抽采巷道、穿层巷道等掘进面前方煤层、积水、地质构造等是否提前探明。
8、井下作业地点是否存在瓦斯积聚现象,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现象;是否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井下放炮警戒和作业人员躲避措施是否严格落实;采掘工作面及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等瓦斯浓度到达或超过规定值时,是否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开采自燃煤层和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是否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