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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医院
15
核心
制度
县医院15项核心制度
XX县区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制度〔2023年〕
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分级护理制度四、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五、会诊制度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七、术前讨论制度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九、查对制度
十、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十一、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三、病人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十四、病历书写根本标准及管理制度十五、处方书写与管理制度十六、医患沟通制度十七、手术平安核查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科室是病人就诊的第一个接诊科室,首诊负责制就是要求第一个接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病人,而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书写病历,作出诊断和处理。如在诊断和处理上有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查。
〔二〕经首诊医师诊查病人,如确系他科疾病,仍应在书写病历和作必要的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确定接受科室之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需对病人全面负责。
〔三〕对疑难、复杂、科室间的“临界病人〞,首诊科室应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经本科上级医师或负责人复查前方可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四〕会诊科室的医师,必须认真诊查病人后,如不属本科疾病,应写好会诊记录和拟诊意见,介绍回原首诊科室进一步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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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两科以上的病员,如需住院治疗,应根据病员的主要病情收住院,如有争议,由门诊负责人根据病情决定,科室不得拒收病人。凡因拒收造成的医疗过失、事故,由拒收科室和当事人承当责任。
〔六〕凡因擅自离岗敷衍马虎,不负责任,推诿病人,相互扯皮而造成不利影响和医疗过失或事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主治医师查房应有相关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生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新入院患者三日内必须有1次〕,其中一次为全科性总查房;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两次。
〔二〕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和记录有关情况,必要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指导诊治病员。
〔三〕查房前主管医师要准备好病历、x光片、ct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并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查房时要自上而下严格要求,认真负责。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四〕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重点要解决疑难病例的诊疗;审查新入院、危重病员的诊疗方案;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结合查房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疗效不佳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护士和病员反映的意见;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疗效;决定出院、转院问题并向科主任汇报。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各项辅助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诊疗的初步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了解病员思想动态,发现不平安因素时要及时向科主任和主管部门报告。
三、分级护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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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的护理级别由责任护士根据患者生活自理能力首提,经护士长确认,主管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动态协商调整,最后开出护理级别医嘱,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共4个级别,在住院患者一览表上采用不同颜色标识,特级和一级护理用红色,二级护理用黄色,三级护理可不做标识,床头牌上显示相应的护理级别。
〔二〕分级护理依据
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①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②重症监护患者;
③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④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⑤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⑥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⑦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④生活局部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①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②生活局部自理的患者。
4.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①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②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三〕分级护理工作标准和标准
责任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标准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定的诊疗方案,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保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及时与医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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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①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②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响;③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④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2.对特级护理患者护理工作包括: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①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②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并记录出入量;
③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根底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平安措施;
④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实施床旁交接班3.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工作包括:①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根底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平安措施。
⑤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工作包括:
①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②根据医嘱及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平安措施;⑤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5.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工作包括:①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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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入院一周以上诊断不明者、诊断明确但临床少见或在诊治过程中有较重要的教学意义者,危重病人紧急抢救后疗效不佳者,科室均应举行讨论会,有完整病例资料者可举行病例〔理〕讨论会。
〔二〕讨论会举行前,科主任应事先将需讨论的病例告知科室医务人员,做好讨论准备。
〔三〕主管医师在讨论前,应将需做的检查尽快完善,并整理好有关材料,以备讨论。
〔四〕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管医师介绍病情、住院诊治经过、各种检查结果、目前主要疑难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参加讨论会的各级医师提出自己的意见,科主任作总结发言,讨论会必须就该病例的诊断、鉴别诊断、进一步的检查、治疗手段等作出方案。
〔五〕科内会诊后,需按会诊意见执行,如诊治未能见效,可请院内相关科室会诊或申报医务科组织全院大会诊。大会诊由所在科室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
〔六〕院内会诊仍不能解决问题,由科主任提出申请院外专家会诊,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落实专家来院参与会诊。
〔七〕上述讨论会应有记录,记得必须客观真实,归入病历档案。各科临床病例讨论资料应全部或记入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本中。科外或院外专家会诊应签署会诊意见并签字。
五、会诊制度
〔一〕凡遇本科室诊疗有困难或遇疑难病例,应当及时申请会诊。
〔二〕急、危、重病人应及时申请会诊。
〔三〕科内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四〕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48小时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患者,可转到专科检查。
〔五〕科间急会诊。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填写会诊单,经请示上级医师同意后,急送邀请科室,遇抢救病人时可 通知被邀请会诊科室,同时报告本科上级医师到场。被邀请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被邀请会诊医师必须10分钟内到位,会诊可由值班医师进行,如遇疑难、危重、处理困难的情况,应尽快请上级医师到场会诊,并填写会诊意见。
〔六〕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并确定时间,经医务科同意,并通知、组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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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参加。会诊由申请会诊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必须派人参加,必要时请主管医疗院长参加,被邀请的专家不得无故缺席。
〔七〕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外专家由申请会诊科室派人接送。
〔八〕多学科会诊:由本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提出,由门诊管理部门负责,尽可能在当日完成〔不含多种疾病多科治疗的患者〕
〔九〕科内、院内、院外会诊,由主管医师准备各种资料,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记录。主持人要认真进行小结,并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十〕各种会诊记录及执行情况。除另页做好“会诊记录〞外,主管医师应在当天的病情记录上扼要地记录会诊意见,包括会诊医师对病史、体征的补充、进一步诊疗意见以及执行情况。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危重病人抢救技术操作常规和抢救程序。制定危重病人抢救方案。
〔二〕医护人员要熟悉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操作常规,如有损坏及故障,应立即报告并及时维修,保证能应急使用。
〔三〕抢救药品及物品要存放有序,定人保管,定点存放,定期消毒,定时清点,及时补足,保证急救时所需。
〔四〕保持抢救室内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室。
〔五〕危重病人入院或病情发生变化时应立即抢救,主管医生要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立即组织人员参与抢救工作。必要时报告医务科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抢救。各科医务人员接到急会诊〔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赶到抢救现场。
〔六〕对院内重大抢救,科室应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医务科有权统一调配任何科室和个人参与抢救。对危重症院内处理困难的,由科主任提出申请院外专家会诊,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落实专家来院参与会诊及抢救。
〔七〕医护人员对危重患者病情观察、治疗、护理及交接班等工作要如实作好记录,随时掌握病情变化,及时作出救治处理。
〔八〕主管或值班医师对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救治措施、病情转归、上级医师指示、对家属的知情告知等均应及时、客观地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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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在危重病人的抢救过程中,科主任应及时将病情的危重性、预后危险性、抢救治疗措施的必要性以及费用数额告知病人家属,以取得家属的同意和支持,必要时签署知情同意书。科室应及时发出病重或病危通知单。
〔十〕抢救结束后,要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