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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报废资产处置方案
2023
年报
资产
处置
方案
报废资产处置方案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XX省分公司
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那么
(试行稿)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满足公司盘活资产、控制风险的需要,加强我省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被处置的固定资产确实属于无法继续使用或不需使用,确保被处置固定资产在处置前平安、完整,确保被处置固定资产收入的公正性,理顺资产处置流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总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固定资产管理方法(暂行)(中国联通集团(2023)22号)的规定,特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中国联通集团XX省分公司固定资产处置的目标。全程可视,流转可控,职责明确,控制风险,提高效率。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XX省分公司本部及各地市分公司。
第二章固定资产处置范围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公司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报废,是指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包括正常报废和非正常报废。
2.固定资产盘亏,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实际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低于账面数量和价值而发生的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3.固定资产转让,是指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是指不同类型、不同用途资产的产权变更行为。
4.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第三章固定资产处置职责分工
第五条按照分级管理原那么,中国联通集团XX省分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实行集团总部、省级公司、地市级公司三级审批。
(一)集团总部审批范围:
1、固定资产报废:
(1)正常报废。一级干线固定资产。
(2)非正常报废。一级干线固定资产及单项资产账面净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生产用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盘亏。单项资产账面净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生产用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转让。房屋、土地的非公开转让。
4、非货币性交易。房屋、土地的非公开置换。
(二)省公司负责集团审批范围以外的资产处置的审批。固定资产转让、非货币性交易(涉及评估工程的资产处置)报集团总部备案。
(三)地市公司负责本地区待处置固定资产的管理,资料的收集、审定和上报等工作。
第六条按照归口管理的原那么,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有综合管理部门、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审计监察法律部门、使用部门。
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包括。信息化部门、综合部、网络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存续管理部等。
(一)综合管理部门。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权限办理固定资产处置的上报和财务审批手续。
(二)专业归口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建立本专业闲置资产库信息,并及时更新;组织对拟处置固定资产进行专业技术鉴定;综合分析固定资产处置的经济效益并提出可行性论证,确保采取最优方案处置资产,发挥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1、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bss域和mss域信息系统及其相关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2、综合部。负责组织上市运营主体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运输设备、通用设备(不含信息化资产)等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3、存续管理部。负责组织非上市公司(包括原网通存续、原联通存续、新时空、国脉通信集团及其所属企业)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4、网络分公司运行维护部门。负责组织除以上资产外的所有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
(三)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在库闲置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组织财务、审计、监察及专业归口管理等部门进行报废固定资产的实物处置,及时回缴变价收入。
(四)审计、监察、法律部门职责。负责对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的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审核,对资产处置过程进行监督。
(五)使用部门职责。负责向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反响闲置资产信息,收集待处置固定资产相关证据,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省(集团)公司批准后将资产移交物资采购部门。
第四章固定资产处置流程
第七条固定资产正常报废的审批
(一)地市公司层面
1、地市公司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符合正常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正常报废申请表,注明固定资产根本情况及报废原因等信息,资产责任人、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专业管理部门。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公司的报废申请实行连续编号,以保证所有处置资产均被记录。
2、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技术鉴定,综合分析固定资产处置的经济效益,鉴定人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移交财务部门审核。
3、地市公司财务部门对拟报废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信息进行审核,资产会计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4、公司领导审批后,上报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
5、地市财务部门在接到省公司同意正常报废批复文件后,注销报废资产卡片,转入清理,通知专业部门建立账销案存备查簿,通知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资产回收,待收到报废资产变价回收单等资料后,进行核销处理。
6、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组织对报废资产实物进行回收,并会同专业归口管理、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报废资产进行估价、变卖等处置工作,及时回收变现资金,填制变价回收单,交财务部门入账。
7、固定资产报废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依据年度预算目标编制固定资产报废方案。
(二)省公司层面
1、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收到地市公司正常报废申请资料后,进行审核、鉴定,鉴定人员及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移交省公司财务部。
2、省公司财务部对报废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批范围内的进行批复。
3、正常报废的一级干线固定资产由专业管理部门上报集团审批。集团批复后,省公司财务部对地市公司进行批复。
第八条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的审批
(一)地市公司层面
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非正常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申请表,注明固定资产根本情况及报废、盘亏原因等有关信息,由资产责任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专业管理部门。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2、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技术鉴定,综合分析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的可行性,核实盘亏资产,鉴定人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审计监察部门。
3、审计监察部门进行审计及责任认定后,移交财务部门。
4、财务部门对非正常报废(盘亏)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信息进行审核,资产会计及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请公司领导层审批。
5、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以市公司文件形式上报省公司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应同时形成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及拟报废资产处置方案。
6、固定资产报废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依据年度预算目标编制固定资产报废方案。
7、地市公司财务部门在接到同意报废(盘亏)批复文件后,删除报废(盘亏)资产卡片,并进行账务处理,待收到报废资产变价回收单等资料后,进行核销处理,同时通知纪检监察、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和专业部门。
8、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对报废资产实物进行回收,并会同专业归口管理、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报废资产进行估价、变卖等处置工作,及时回收变现资金,填制变价回收单,交财务部门入账。
9、非正常报废(盘亏)处置完毕后,财务部以文件形式向省公司上报资产处置执行情况说明,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反响。
(二)省公司层面
1、省公司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收到地市公司相关资料后,组织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鉴定,对资产处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盘亏资产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鉴定人员及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交审计、监察部门。
2、审计、监察部门对地市公司非正常报废、盘亏资产的责任认定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财务部门。
3、省公司财务部对审计、监察部门提交的非正常报废(盘亏)资产的根本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经办人及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4、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财务部对不需上报集团的资产,根据专业部门意见进行批复;需报集团的提交专业部门上报集团审批。
5、集团总部负责审批的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与盘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集团总部授权省级公司审批:
(1).因不可抗力而毁损的资产;(2).因外界因素而毁损的室外资产;(3).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报废的资产;
(4).因市政建设强制拆迁的房屋、构筑物、线路等资产;
(5).集团总部及省级公司认定退网的固定资产。第九条固定资产转让
(一)地市公司层面
1、专业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固定资产转让申请,详细说明拟转让资产的信息及使用状态,提交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2、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通过询价等途径了解资产实物市场行情,对资产进行市场估价,并会同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拟订转让方案,形成可行性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3、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拟转让资产进行审核论证,形成会议纪要,以市公司文件形式上报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
4、省公司批复后,由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进场,进行评估,确认评估结果,完成固定资产实物转让合同的执行工作,并负责收回转让价款,连同批复文件、中介机构评估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转让)、合同、协议、单证等一并报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5、财务部根据文件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并删除资产卡片。
6、资产转让处置完毕后,财务部以文件形式向省公司上报资产处置执行情况说明,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反响。
(二)省公司层面
1、房屋和土地的转让:
(1)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收到地市公司相关资料后,组织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实地评估论证,组织财务部、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资产处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通过后,联席会议人员签字送交省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2)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专业管理部门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3)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对非公开转让的,由专业管理部门上报集团进行审批,集团公司批复后)由财务部会同专业部门对地市请示进行批复,同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4)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对于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转让,聘请入围的评估、拍卖机构,组织地市进行评估。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前方可继续交易)。
(5)评估完成后,专业管理部门组织联席会议人员对评估结果进行论证,通过后,移交财务部门。(6)、财务部收到转让固定资产审批资料后,将备案申请函、国有资产评估工程备案表、资产评估报告、省级公司资产评估备案工程受理情况表上报集团公司,办理备案手续,并将资料移交地市公司。
2、其他固定资产的转让。参照房屋、土地转让流程。
3、房屋、土地的非公开转让以及一级干线固定资产的转让,应报集团总部审批,其他固定资产转让由省级公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