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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集团公司
管理制度
汇编
品牌
管理
标准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品牌管理标准
第一章
队伍管理标准第一条
公司对各施工队伍本着“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相互尊重、长期合作、共谋开展〞的原那么,建立互惠互利、双赢开展的合作关系,对施工队伍实行标准、有序、统一的管理措施,真正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
第二条
各分(子)公司是施工队伍管理的直接责任机构,应做好队伍的引进、现场管理、效劳、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建立施工队伍的人员、设备、资信业绩等资料库。第三条
队伍准入
1、新引进的施工队伍负责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或者有参与投资设立的企业的,必须由该企业为之担保;非法人实体的施工队伍负责人应有夫妻双方家庭财产作担保或由相当实力的企业为之担保;无担保的施工队伍必须按工程合同额的2~5%向区域分(子)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最低不少于20万元。
2、新引进施工队伍的考察与选定,着重从“队伍实力、员工根本情况、管理能力、经营实绩、社会信誉〞等五方面进行审核评定。(1)施工队伍综合实力:有一定的垫资及融资能力,具备必要的机械设备与周转料具,且拥有的管理人员能够满足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和平安生产要求。(2)员工根本情况:施工生产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有一定的施工生产经验。工程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率20230%,特殊工种、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20230%,其余工种持证上岗率不低于70%。(3)管理能力:新进队伍必须配备完整、稳定的管理班子,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到达一定人数。要有专职工程经理、执行经理、预算员、施工员、质量员、平安员、财务人员等。对于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还须配备信息化操作人员。
(4)经营实绩:施工队伍近三年来承揽过一项2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工程,工程合格率20230%。(5)社会信誉:近三年来无重大不良经营记录(如被上级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分或责令停工整顿等情况),合同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因该施工队伍责任而遭诉讼的情况。合作伙伴及主管部门的评价较好,施工队伍的主要负责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较强,无不良信誉记录,工程合作方(业主、总包方、分包方、材料供应商等)对其评价较好。
3、准入的施工队伍工程负责人负责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管理,工程部需向分(子)公司提交工程管理人员和职工花名册及工程管理组织体系清单。
4、有以下情形的施工队伍不得引进或准入:
(1)不懂业务、无施工经验的主要负责人队伍;
(2)经各种关系推荐的主要负责人为外行的队伍;
(3)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主要负责人的队伍。第四条
施工队伍等级评定标准。根据集团公司对施工队伍管理的总体要求,凡进入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施工队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即根据施工队伍的总体实力、资金状况、经营年限、诚信程度等将队伍分成一、二、三类。坚决杜绝四类施工队伍进入集团公司经营平台。
(1)一类队伍标准:股东单位工程部;施工队伍负责人的企业为二级以上资质;施工队上年度完成施工产值在1.2亿元以上;上年度获得省级以上奖项。且施工队伍资金实力雄厚、施工能力强,具有完善的工程管理组织体系,施工队伍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过因拖欠职工工资等原因造成的各类群体闹事、上访事件。(2)二类队伍标准:施工队伍负责人的企业为三级以上资质;施工队伍上年度完成施工产值在8000万元以上;上年度获得地市级以上奖项。且施工队伍资金实力、施工能力较强,具有较成熟的工程管理组织体系,施工队伍信誉较好,近三年未发生过因拖欠职工工资等原因造成的各类群体闹事、上访事件。
(3)三类队伍标准。施工队伍上年度完成施工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但是实力、规模、信誉相对一般,近三年未发生过因拖欠职工工资等原因造成的各类群体闹事、上访事件。分(子)公司每年底对施工队伍进行一次评估及审定,根据队伍当年的经营状况,对该施工队伍等级标准进行核定与调整,并书面报送集团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对一类队伍公司给予支撑,提供融资平台,对达不到以上标准的施工队伍给予淘汰。
第二章
合同合约管理
第一条
签约管理。
(1)工程部应有专职或兼职懂法务的合同合约管理人员。(2)工程承包人在拟签约前,必须进行工程前期调查,并结合投标风险、市场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对总体本钱进行预测,制定本钱控制措施。(3)工程承包人将合同提交分公司评审前,要做好合同相关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工作,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研究、分析,对有关不合理条款须及时和业主交涉,同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分公司。
(3)工程上需要签订采购、租赁等合同一律在各分(子)公司办理。
(4)工程承包人和分公司之间必须签订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建筑工程承包管理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第二条
履约管理
(1)合同作为明确经济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与合同有关并经双方确认的协议、图表、 件、来往函件等均视为合同的组成局部,工程部必须做好这些原始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
(2)合同签订后,工程部合同合约管理人员应向工程部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与责任人。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方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工程部应查明原因,通过取证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
(4)当我方收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罚款)通知后,工程部应及时与分公司取得联系,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答疑、举证或提出反诉,力求与对方协商解决。
(5)假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对合同条款理解上的争议,继续履行将造成公司损失的,工程部应及时分析并查明原因,同对方进行洽谈,力争达成补充协议。
第三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管理
(1)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方均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为维护本企业利益,确需我方主动提出变更、解除合同而无法定事由的,工程部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分公司并经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再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2)重大设计变更、功能变化、市场形势及环境变化、业主无法履行合同所引发的变动,工程部应及时提请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
(3)我方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工程部应及时报告分公司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4)变更、解除系对方提出的,工程部应及时报告分公司并进行研究,决定是否同意对方要求。
(5)我方在履行合同时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工程部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第四条
合同中止与恢复
(1)在合同履行中由于发包方原因出现中止(包括工程停缓建)情形的,工程部应及时提请分公司与对方办理中止手续,并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证据资料,向对方提出索赔。
(2)假设索赔数额较大而对方不愿赔偿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假设中止后的合同继续履行的,必须与对方办理复工手续及办理补充协议。
第三章
法务管理第一条
能够按照公司下发的关于当前形势下工程工程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提示指导意见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对违约条款的把握和应重点注意的几个问题这两个文件和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要求与工程发包方签订合同。第二条
工程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法务工作,能够及时跟踪各类合同的履约过程,妥善处理好与合同方(包括工程发包的甲方、材料商、劳务公司等)的关系,全力躲避违约风险及因违约而被提起的诉讼。第三条
承包人、工程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要及时向分(子)公司报告。第四条
一旦发生被诉案件,承包人、工程部能够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与对方交涉,全力促成和解、撤诉,或由法院、仲裁机构调解结案,竭尽全力把纠纷解决于诉讼阶段。第五条
如公司账户被法院查封冻结的,责任单位能够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工程责任人与涉案的对方及有关法院协商,尽力促成在短时间内解冻;如由于案件审理过程的原因,短时间内无法促成解冻的,应当尽快组织落实资金,使公司账户被冻结金额予以补足填平。第六条
如果法律文书明确了工程部应当承担的责任,责任单位必须立即联系执行事宜,承诺绝不拖延至法院执行查封扣划,保证公司经济不受损失。第七条
印章管理江苏南通xxxx集团xxx工程部技术资料专用章(对内对外签约均无效)1、工程部技术资料专用章由属地分公司统一刻制,交由各工程部保管、使用,印模式样如下:
2、需要使用“江苏南通xxxx集团〞等其他印章的文本,可至属地分公司办理。
3、严禁私刻、伪造印章行为,一经发现,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标准
第一条
机构设置。工程部必须设置技术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人员配置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持证上岗。部门人员设置应满足工程规模要求。
第二条
工程部承接的工程需上信息化平台的,工程部应按排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服从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要求。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工程部根据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按集团公司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第四条
技术管理。工程部接到图纸以后,由工程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员、质量员、预算员及各专业负责人对图纸进行图纸会审,各自提出问题,并及时解决。技术交底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交底人要做到把施工方法、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平安措施、环保要求、可能出现意外的措施及应急方案进行交底,所有的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并且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名确认。工程技术负责人会同技术员、施工员及相关人员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过程必须进行技术复核。技术复核后应立即填写记录(必要时附图),并签字。如发现工程量结算中漏算、错算的,应及时提供应预算员,并要求预决算员签字。
第五条
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并有详细实施方案。
第六条
资料管理。工程施工日记由施工员记录,资料员及时做好施工日记的备份,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提供各种资料和数据,有资料员统一整理记录,内容必须及时、详细、完整、真实,形成档案,作为工程追溯和索赔的依据。对于工程造价在5000万以上总承包工程的工程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照片及结算文件工程部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移交所属分公司,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交集团公司质量技术部验收后,移交档案室。工程造价在5000万以下总承包工程的工程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照片及结算文件工程部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移交所属分公司由分公司保存。
第七条
验收管理。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根据工程进度,工程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等相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自查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工程部应通知分公司负责质量、技术的相关人员,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各阶段验收,验收合格后,并签署相关验收报告。
第八条
分包管理。分包单位应严格按合同控制工程质量、平安、进度等。工程部应对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进行全过程监控,如发现工程质量、平安、进度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部应立即予以制止,按合同约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处分,情节严重者,应解除其合同,并向分公司汇报。
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