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脱贫
奋进
计划
实施方案
XX年脱贫奋进方案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实施“贫困家庭奋进方案〞,激发贫困群众主动开展生产、掌握技术、拓展市场的动力,增强其自主开展的内生动力和自身造血功能,营造“多干多得、早干早得〞勤劳致富的浓厚气氛,发挥贫困群众脱贫主体作用和非贫困户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农民自主开展,促进农村群众增收致富,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贫困家庭奋进方案〞的实施意见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贫困家庭奋进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经研究,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劳动增收奖励方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六次以及县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本方略,瞄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整合各类扶贫资金,精准发力,精准施策,通过实施脱贫奋进方案,鼓励群众大力开展产业,持续稳定增收。在全县营造感恩奋进、自立自强、向上向善的浓厚气氛,为实现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奠定坚实根底。
二、脱贫奋进方案实施内容
(一)2023年方案脱贫户奋进方案
1.实施对象。2023年方案脱贫的911户3005名贫困人口。
2.实施内容。鼓励2023年方案脱贫户通过开展小种植、小养殖、小务工、小买卖、小刺绣等“五小产业到户工程〞增加收入。
3.奖补标准。凡方案脱贫户年人均稳定性纯收入到达4500元以上,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经联户干部和驻村工作组(非贫困村由包村干部)验收,并公示无异议后,按人均1200元标准给予劳动增收奖补。
4.实施程序。联户干部会同贫困户在2023年2月15日前制定“五小〞开展工程方案,2月底前落实到位,3月底前驻村工作队会同村两委干部、乡镇包村干部、联户干部对实施工程进行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拨付30%的奖补资金;6月底前,驻村工作队会同联户干部再次核实工程持续开展后,拨付40%的奖补资金;9月底前,驻村工作队以及联户干部对贫困户增收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的奖补资金。
(二)2023—2023年已脱贫户稳固增收方案
1.实施对象。2023—2023年已脱贫的6806户贫困户。
2.实施内容。鼓励已脱贫户持续开展小种植、小养殖、小务工、小买卖、小刺绣等“五小产业到户工程〞增加收入,重点支持开展“一头牛、一群羊、一桶蜂、一亩药、一季笋〞等“五个一〞特色种养殖产业。
3.奖补标准。2023年2023月1日—2023年9月30日,按照已脱贫户养殖业总收入的20%、种植业总收入的15%、劳务收入及自主经营性等总收入的2023%标准给予劳动奖补,每户奖补总额不超过3000元。
4.奖补程序。联户干部会同贫困户在2023年2月15日前制定“五小到户〞产业开展工程方案,3月底前落实到位,9月底前驻村工作队会同村“两委〞干部、乡镇包村干部、联户干部对增收情况进行收入核算,根据核算结果,村“两委〞组织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乡镇根据各村申报资料,组织力量进行全覆盖验收,县脱贫办再复核抽查(抽查比例为2023%),复核通过后汇总送县扶移局,报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奖补资金兑现到户。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励方案
以村为单位,由村两委会同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在贫困户中开展1次“洁美星〞、“致富星〞、“孝爱星〞、“守法星〞、“和谐星〞评选,同时与县移风易俗三年攻坚方案指挥部开展的考评相结合,评选名额控制在贫困户总数的20%以内,公示无异议后,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非贫困户带动贫困户脱贫奖补方案
1.实施对象。带动本村范围内3户及以上贫困户脱贫达标的农村非贫困户(不含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2.实施内容。非贫困户带动3户及以上贫困户开展种植、养殖产业工程、流转3户及以上贫困户土地或者带动3户及以上贫困户外出务工实现收入达标且经贫困户认可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3.奖补标准。非贫困户带动3户及以上贫困户实现收入达标的,给予一次奖补2022元;带动5户及以上贫困户实现收入达标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000元。
4.奖补程序。非贫困户带动贫困户实现收入符合奖补条件的,9月底前向村“两委〞申请,填写申报表,经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贫困户联户干部核实带动开展工程属实,被带动贫困户签字认可,村“两委〞组织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汇总报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奖补资金兑现到户。
三、资金来源
1.劳动增收奖补资金(贫困家庭)从2023年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预计奖补资金约2500万元,奖补工程按实际兑付奖补,缺乏局部按程序及时追加。
2.对非贫困户带动贫困户脱贫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组织实施,把“贫困家庭脱贫奋进方案〞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党委、政府是贫困家庭劳动增收奖补的实施主体,要广泛宣传发动,落实专人负责;村“两委〞、驻村工作组和联户干部对工程实施的真实性负责,层层审核把关,严格公示公告,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县财政局、县扶移局为资金使用主管部门,负责资金统筹和拨付。县农业局为产业开展劳动奖补工程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产业开展种植养殖工程技术指导工作。县人社局为转移就业、劳务输出的组织和培训牵头单位,及时提供县内外就业岗位信息,组织开展就业培训。
(三)强化资金管理。扶贫工程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公告制,奖补资金通过直发形式补助到户。乡镇负责指导村“两委〞将劳动增收奖补受益对象、工程名称、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等在实施地(村)进行广泛的公示公告。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XX县区级相关部门(单位)按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严格申报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对违规进行申报和审核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出现克扣、骗取、挪用扶贫资金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