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6页通风管理机构及职责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平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全矿相关人员的通风管理平安工作职责,使金矿通风工作实现标准化、制度化管理。防止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平安生产,根据上级有关平安规定,现将通风平安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通风管理机构组长:王立军副组长:汤伟成员:曹玉海王凤民陈树国王健李生刚二、通风管理机构职责(一)通风管理平安工作责任制1、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本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制度、规定和措施,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完本钱职范围内要求工作。对违反行为,金矿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3、相关部门在对职工进行平安知识教育和培训的过程中。必须把通风知识作为的重要内容。3、所有入井人员都有责任看管并保护通风设施、设备,对破坏通风设施、设备的行为,金矿将组织调查,对责任人将从严处理。4、每月由平安副矿长带着小组人员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至少两次的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落实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落实。矿长负责每月召开一次通风工作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通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二)矿长职责1、矿长对矿通风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贯彻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中关于通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指令等。3、建立健全通风工作管理机构。4、定期召开通风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平安副矿长对通风工作情况汇报,保证通风工作所必须的资金、设备设施及材料。第2页共26页5、定期审阅通风报表、测风记录等。对全矿的通风情况有充分的认识。(三)生产副矿长职责1、审查副矿长承担通风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2、在安排生产或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考虑通风工作要求,做到“以风定产〞。3、催促有关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对通风设施设备加以保护。(四)平安副矿长职责1、平安副矿长承担通风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2、贯彻通风工作的平安法规、文件、指令,监督通风平安技术措施的落实。3、对通风隐患存在的作业地点,责令停止作业,督导相关部门科室进行整改。4、对破坏通风设施,设备的人员进行查处、处分。5、组织落实职工培训,其中必须包含通风相关知识。(五)机电副矿长职责1、机电副矿长承担通风工作分管范围的领导职责。2、建立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方案停风。3、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