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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市政
出口
农产品
示范区
建设
通知
范文
市政办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建设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高我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年底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建成出口标准化种植基地50万亩;新建现代化肉鸡养殖车间50栋,新增存栏规模70万只,全市年出栏肉鸡到达1.4亿只;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4处;新增淡水养殖品产量200吨,总产到达1.12万吨。主要农产品90%以上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其中,出口农产品全部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出口增长20%以上,出口创汇增长20%以上。
〔二〕每年抽检农产品600个以上,农产品合格率到达98.5%以上,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制。
〔三〕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农药,对生产基地进行标准,广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标准,开展全程质量控制。
〔四〕加大对“三品〞的认证工作,每年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10个以上,通过实施质量认证、农业名牌认证,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扶持政策
〔一〕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项目优先立项,优先安排资金,确保国家各种惠农补贴及时足额到位。
〔二〕对能繁母猪和产奶牛实行政策性保险。对优质后备母牛、能繁母猪按照政策规定给与补贴。
〔三〕鼓励开展规模化养殖。对局部存栏200头以上的标准化奶牛规模养殖场、对存栏300头以上的发酵床生态养猪场、存栏产蛋鸡1万只以上的蛋鸡养殖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与扶持。
〔四〕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无公害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对通过认证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与扶持。
〔五〕对区域内的农产品实施免费检测。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组织建设。根据工作的需要,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变更为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各一名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
〔二〕到年底,新建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4处以上。鼓励养殖小区配套建设挤奶厅,实行奶牛集中饲养、机械挤奶,提高乳品质量;新建设现代化肉鸡养殖车间50栋以上,扩大标准化肉鸡养殖规模;新建、改造发酵床生态养猪场40处以上。
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各镇〔街道〕
〔三〕切实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管理,对全市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实行网格化监管。强化对兽药、饲料市场的清理整顿和对畜禽养殖场、户用料、用药情况的监管,经营业户、养殖企业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突出抓好动物强制免疫,确保主免畜禽免疫密度到达100%,免疫质量到达标准。全面开展动物标识与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猪、牛、羊的新型动物标识打挂率到达100%。
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各镇〔街道〕
〔四〕对现有的规模畜牧养殖大户进行摸底调查,安排技术人员在畜禽标准化养殖技术、生态养殖技术、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畜牧业投入品的使用等方面加强指导和培训。对现有的规模花生、蔬菜、果品种植大户进行摸底调查,安排具体技术人员负责对示范区的规划、建设、管理进行全面技术指导和效劳,重点加强对基地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生产过程的管理,以确保基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规定的指标,对生产基地实行全过程有效控制。帮助现有的农产品合作社整合、命名,以增强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各镇〔街道〕
〔五〕联系大型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商贸企业,宣传推介我市农产品,8月底前争取建立一个农产品定点供给超市;将各大超市每月的农产品需求品种、数量进行统计并提供给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经贸局
〔六〕及时将我市农产品种植、养殖大户的信息上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来指导工作,争取其对我市加大支持力度;与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接,统计每月出口的农产品信息。帮助目前的农产品种植、养殖大户制作影像宣传资料,向大型超市、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推荐宣传。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
〔七〕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高毒高残农药,实施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良好操作标准,开展全程质量控制,基地管理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供种、统一用肥、统一用药、统一技术效劳管理模式,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流向农业生产渠道。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镇〔街道〕
〔八〕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年底组织进行工作考核,及时向有关企业发放扶持资金。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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