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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图书质量管理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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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国家教委 关于 加强 图书 质量管理 意见
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图书质量管理的意见 第一篇: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图书质量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图书质量管理的意见 国家教委 关于加强图书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家教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出版社图书质量的管理,总结和探讨图书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和规律,建立适应新时期出版工作开展需要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图书质量,更好地为高校教学和科研效劳,根据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出版社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本状况 〔1〕随着出版工作阶段性转移的不断深入,高等学校出版社普遍加强了对图书质量管理的力度,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逐步得到确立。近年来,有相当多的出版社制定和修订了图书质量管理方法,设立了图书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 步,图书质量不断提高,一大批高水平、高质量、高层次的教材和学术著作受到社会好评。〔2〕由于高等学校出版社建社时间较短,管理经验缺乏,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少数出版社存在片面注重经济效益,无视质量管理现象,质量第一的方针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经营粗放,出书数量过大,少数编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高,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出版工作的要求。 〔3〕当前高等学校出版社的出书质量虽然有很大的进步,但是,同自身的性质、地位和所担负任务的要求相比,同出版工作实施阶段性转移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少数出版社的个别图书甚至还存在导向不当、风格不高等方面的问题。从全局上看,重复出版现象比拟严重,图 书合格品率较低;印装质量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总体要求 〔4〕高等学校出版社要建立以提高图书质量为中心的目标管理机制,坚持走质量效益型开展道路。正确理解和处理质量与数量、质量与效益、质量与进度之间的辩证关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把图书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5〕高等学校出版社要不断加强对图书出版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强化全程质量管理。努力实现图书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6〕高等学校出版社要把质量指标纳入年度方案和长远开展规划的内容之中,并根据不同类别图书的实际情况,制定分阶段的质量开展目标。 〔7〕高等学校出版社在“九五〞期间,要努力使图书的优秀品、良好品率到达40%,努力实现重点图书全部在良好品以上,重印图书为合格品以上,全部图书力争到达无不合格品。 三、体制与制度〔8〕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应加强对所属高等学校出版社图书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把出版社图书质量管理工作的好坏,同年检以及推荐参评优秀出版社、良好出版社等结合起来,催促出版社认真做好图书质量管理工作。 〔9〕高等学校出版社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图书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逐步建立起以主管社领导为首的图书质量委员会及有关办事机构,负责实施图书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把质量检查监督工作当做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10〕高等学校出版社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图书质量标准和检查监督制度、程序和方法,严格进行图书质量的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作出分析,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方法,不断改良质量管理工作。 〔11〕选题是图书出版工作的根底,是坚持正确办社宗旨的关键,是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保障。高等学校出版社应实行选题论证制度。各社应根据教育事业改革与开展的需要,努力发挥优势,优化选题,精选品种,不断提高选题质量。在操作上要严格标准选题审批程序,实行 三级论证,完善出版合同管理。各社应努力减少重复出书,杜绝内容不健康或有政治问题的选题列选。〔12〕选题报批是我国出版管理的根本制度,是国家加强对图书出版方案性和目的性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高等学校出版社必须坚持选题报批制度。各社所有图书选题特别是应专项、专题报批的选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前方可安排出版。 〔13〕三审制度是保证图书内容质量的根本制度,高等学校出版社必须严格执行。各社要明确责任编辑、复审和终审人员的职责,坚持按照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严格审定,杜绝图书内容出现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及泄密等方面的问题。〔14〕责任编辑对所编辑加工的书稿负有全面质量把关的责任。责任编辑必须严格掌握收稿标准,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稿件。责任编辑必须按照齐、清、定要求发稿;必须对终校后的清样进行认真的通读;必须对封面制版稿进行检查并签发;必须认真检查样书。责任编辑要把 好成书前的质量关,尽最大努力把过失消灭在生产过程中,杜绝质量不合格图书进入市场。〔15〕三校及责任校对制度是保证图书校对质量的有效措施,各社应在不断总结经验根底上,加强对校对工作流程及质量的管理,完善计错标准,明确各校次及责任校对的责任,不断完善三校及责任校对制度。各社要坚持废弃一 ̄三连校,鼓励校对人员在忠于原稿前提下,对书稿有 关问题提出质疑。〔16〕高等学校出版社应实行责任印制员制度。责任印制员应按照国家或出版社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做好图书印装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图书印装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做好软片、纸型的保管及整修等工作。 〔17〕高等学校出版社应实行印刷单位资格审定制度。到国家书刊定点印刷厂印刷图书,是提高印装质量的重要保证。各社要合理选择生产厂家,科学确定生产印制周期,努力在保证图书质量前提下降低本钱。〔18〕高等学校出版社应建立健全图书出版过程中的环节互约机制。社内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抓图书质量,并指定质量管理人员,按照图书生产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负责质量监督和检查,严把上下环节或工序的质量关。〔19〕各社应加大图书质量在各种考核评比中的份量,并把质量考核结果同部门工作考评及个人的工作量、分配、职称等直接挂钩,严格考评与奖罚。对在图书质量检查中,不合格品率连续两年超过50%的直接责任者,在申请晋升技术职称时应给予限制。 四、条件保障 〔20〕一支具有较高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的编辑、出版工作人员队伍,是图书质量的根本保证。高等学校出版社从事编辑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文化水平,并经过必要的培训与业务学习。二审三审人员应具有高级职称,并有长期从事编辑审稿的经验。〔21〕高等学校出版社要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工作,抓好经常性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要建立健全对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制度,实行岗前培训或岗位上的传帮带,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实行下岗培训。 〔22〕必要的工作、生产条件和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是保证图书质量的物质保障。高等学校出版社要尽最大可能,为编辑出版工作人员提供工作和生产所必需或应有的条件。现代化的生产技术手段是未来图书出版业的开展方向,要加快利用新科技的步伐,不断增加图书出版过程中的 新技术的含量。有条件的出版社,要在封面设计、版式设计、绘图、编辑加工、校对等工作环节上,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新成果。 〔23〕图书资料是职工进行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和获取信息的必要条件,也是审读、编辑加工书稿的重要参考工具,对提高图书质量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高等学校出版社应加强资料室建设,将资料室的建设纳入到出版社的整体开展规划之中。 第二篇:国家教委关于改良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国家教委关于改良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 【公布单位】 国家教委 【公布日期】 19910617 【实施日期】 19910617 【章名】 全文 近几年,城乡学前班有了很大的开展,特别在农村地区开展尤为迅速。据1989年统计,全国学前班幼儿人数占全国在园〔班〕幼儿总数的47.3%。其中,农村学前班幼儿占农村在园〔班〕幼儿总数的60%,县镇学前班幼儿占县镇在园〔班〕幼儿总数的36.2%,城市学前班幼儿占城市在园〔班〕幼儿总数的23.7%。应该肯定,学前班已成为我国学前教育不可缺少的一种组织形式,对幼儿教育事业的开展起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是,目前学前班在教育和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学前班管理的归属不明确,办班条件差,教师专业素质低,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不符合幼儿身心开展的特点和规律,比拟普遍存在“小学化〞的倾向。这些问题已严重地影响了学前班的健康开展。 为改良和加强学前班的领导和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前班的性质 学前班是对学龄前儿童进行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在现阶段,它是农村开展学前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城市,那么是幼儿园数量缺乏的一种辅助形式。 举办学前班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小学附设的,也不应列为小学勤工俭学工程。 二、举办学前班的原那么 各地应从本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开展水平以及群众的需要等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可举办一年制的,也可举办三个月至半年的短期学前班;可以是全日制,也可以是半日制或隔日制等。幼儿园已能满足群众需求的城市,那么不必举办学前班。 学前班可单独设置,也可附设在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0人。 在人口稀少,居住分散,幼儿缺乏一个班的地区,可组织幼儿活动小组〔站〕或游戏小组,但不允许和小学生合班进行复式教学。 三、学前班的领导和管理 学前班的领导和管理,应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行政上由主办单位及其上级部门管理。农村学前班可实行乡办乡管或村办村管;附设在小学的,可实行乡〔村〕办校管。在业务上归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由主管幼儿教育的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学前班应执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学前班管理的具体方法,并建立督导、评估制度,切实加强领导。 各地应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学前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公民个人,不得举办学前班。 小学不得以未入本校学前班为由,拒绝接收规定效劳地区内学龄儿童入学。 学前班经费由各主办者负责筹措。学前班收费工程、标准和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前班不得擅立名目乱收费。学前班所收费用,应主要用于保育、教育活动开支和改善办班条件,添置教具、玩具、幼儿读物等。学前班应建立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审计和监督。 四、保育和教育的要求 学前班应根据5至6周岁幼儿生理、心理开展特点和规律,创设良好环境,通过各种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开展,为幼儿入小学做准备,为培养一代新人打下良好根底。 学前班要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增强体质;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注重开展幼儿的语言和一般认知能力;注重培养动手能力;注重培养学习的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不要求幼儿学习拼音、书写汉字、学做算术题〔笔算〕。 学前班教育应注意与小学教育的衔接。为指导学前班教育工作,纠正目前存在的“小学化〞倾向,我委根底教育司拟订的学前班保育和教育的根本要求〔试行稿〕可做为指导学前班保育与教育工作的依据。 要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活动。学前班的教育活动应以游戏为主,采取全班活动、小组活动以及个人活动相结合的组织形式。第二学期可逐步增加集体活动时间,并可适当采用上课的形式。但每课时不得超过30分钟,每周不得超过12课时。每单元课时教育内容、形式的组织应符合学前儿童的特点,不得搬用小学一年级教材,不要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小学接收一年级新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 学前班教育活动应根据我国各地区在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差异,以及在办班形式、办班条件等方面的不同情况,提倡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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