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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毛驴
农业
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毛驴车农业开发公司章程
湖南土家人集团保靖农业科技开发章程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标准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腊制品、袋装食品生产、销售。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入股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正确的经济效益,目的是开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湖南土家人集团保靖农业科技开发。
第六条公司住所:XX县区迁陵镇。邮政编码:416500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场所。XX县区迁陵镇。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腊制品、袋装食品加工、销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
第十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叁佰伍拾万元全部由股东投资。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一条公司为法人独资.
第十二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湖南土家人集团工贸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系湖南土家人集团工贸法人独资,以下简称“土家人〞。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均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分配红利;
(二)优先购置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三)依法按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
(四)股东会上的表决;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账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
建议和咨询;
(六)被推选担任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承担下例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
(二)依法认购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
(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公司设立股东名册,记载以下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出资额。
(二)登记入股的日期;
(三)其他有关事项。
第七章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八条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
湖南土家人集团工贸出资3350万。占出资比例20230%.
第十九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二十条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增加注册资本:
(一)股东增投资;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十一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只能是经营亏损,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
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二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二十三条股东可以转让其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
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的出资,否那么视为同意。
第二十四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那么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议按股东出资额比例行使表决权。经
全体股东商定,每2023万元为一股,一股行使一个表决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为定期会和临时会。
第二十七条股东定期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每年十月五日举行。
第二十八条有以下情行之一的,召开股东临时会。
(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时;
(二)执行董事认为必要时;
(三)监事认为必要时。
第二十九条公司召开股东会议,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以书面形式发
送,并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十条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工作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工作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股东选举、罢免。
第三十二条执行董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投资方案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后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的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执行董事主持公司工作。
第三十四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临事列席股东会议
第三十五条公司设经理,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股东会议。
第三十六条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三十七条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第十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
第三十八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机构和帐册、制度。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三十九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以下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伍拾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条财务会计报告在股东年会二十日以前置于公司并送交各股东,以便查阅。
第四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2023%作为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5%—2023%作为法定公益金。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缺乏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由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提取了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议决议可在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三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化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员工的集体福利。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四十四条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搞力迫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第四十五条公司依照前条规定解散的,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组织由股东代表组成,被依法责令关闭的,由有关机关组织成立清算组织的,进行清算
第四十六条清算组织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到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时,要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织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织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公司清偿后的乘余财产;
(六)处理公司清偿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织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不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九条清算组织在发现公司财产缺乏清偿公司债务时,停止清算,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五十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织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清算组织负责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织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织成员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清算组织成员因过失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二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员必须按公司赋予的权力使职权,不得利用公司地的地位和职权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