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浅谈我国电子政务的现状及发展策略
电子商务专业
浅谈
我国
电子政务
现状
发展
策略
电子商务
专业
浅谈我国电子政务的现状及发展策略
[摘要]加快政府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整个社会的信息化水平和服务发展水平是目前大家都关注的问题。近几年,我国电子政务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制约着我国电子政务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政务策略,采取相应的措施,是发展我国电子政务的关键。本文分析了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现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 电子政务;现状;发展策略
一、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概述
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起步相对较晚,从2000年以后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由于体制、法律、标准、以及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原因,整体化水平还比较低。联合国2008年内发布了成员国电子政务的评测结果,结果显示,中国在191个成员国中,排名第70位,位居中上水平。根据政府网站的可取性,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为公民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的电子化参与程度指标,表示每个国家电子政务成熟程度的指数。美国0.927,位居第一。瑞典0.840,名列第二。澳大利亚0.837,而中国为0.565。排名比较靠后。据联合国统计,在电子政务指数方面,美国3.01,澳大利亚2.6,新加坡2.58,加拿大2.52,中国1.38,韩国2.3,日本2.72,这些都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发展的现状和所处的位置。 数据来源:国家信息中心,2009年电子政务蓝皮书,第27页。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我国的电子政务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数据显示,2001年至2010年,中国电子政务市场规模累计己达2200亿元,年增长率在20%左右。2007年电子政务市场就已经达到了632亿元人民币左右。2008年达到了700亿元,2009年达到750亿元,同比增长了20%。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政务信息网,http: //grp. topoint. com. cn
从总体上看,部委网站和省级政府门户网站己基本迈进发展阶段,而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还处于准备和起步阶段。截止到2008年底,国务院76个部委及直属单位中71个机构有部门网站,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28个拥有政府门户网站。91.3%的地市政府拥有政府门户网站。69.3%的县政府拥有政府门户网站。省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总体数量较2006年增长率达58.9%。2008年1月网民使用政府部门网页的调查结果统计显示,网民经常使用的电子政务网络服务(网上投诉,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等)只占到5.1%,,而该报告第七部分:澳门互联网使用现状统计报告中,网民使用政府部门网站的情况“绝少、从不使用政府部门网站”的只占到30%,这种对比令人乍舌。 参见《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8年1月,第42-44页。
二、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电子政务取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但是目前仍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对电子政务的性质和地位认识尚且不足
电子政务的核心价值之一,就是要改善政府的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我国在电子政务建设中,虽然在理论上也承认这一点,但在一些地方或部门的实践中,却出现了另外一种情形过多地重视了政府机构内部的信息化和政府对社会监管的信息化,而忽视了政府对社会、公众服务的信息化。不少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对电子政务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如把电子政务仅仅看成政府部门的计算机化,用计算机系统去模仿传统的手工政务处理模式,或者简单地把电子政务等同于政府上网,以为把政府的政策、法规、条例搬上网络就万事大吉,没有从政府再造、政府转型以及行政改革的深层次来认识电子政务,没有从政府与公众的互动角度来理解电子政务。例如1999年启动的“政府上网工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许多政府把上网工程仅仅看作是建立信息公告网站,相当多的政府网站仅限于把一些法律、法规、政策、条文从纸上搬到网上,信息量少,质量不高,更新不及时,缺乏互动性,几乎没有网上办公切入点,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还没有形成网络,办公自动化体统尚未与网络有机结合。
(二)缺乏合理规划和统一标准,缺少统一的组织机构
实施电子政务,关键要搞好整体规划,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这是国外发展电子政务普遍的一条经验。在我国,存在的实际情况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政府机构的数量庞大,并且各地政府管理水平和经济基础等各方面的差异,电子政务的发展水平和层次不可能完全相同。但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至今都尚未对电子政务的建设进行全面规划,特别是有关统一的技术标准方面,几乎还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技术标准上的“条块分割”使许多政府部门的网络之间不能互通,直接造成了政府信息孤岛的问题,各种各样的政府数据库留在部门内部,也造成了信息资源的荒置和浪费,不能信息共享,从而形成资源孤岛。同时,“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与电子政务的统一性、开放性、交互性和规模经济等自然特性产生严重冲突,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开展电子政务时往往各自为政,没有建立相应统一的组织机构,业务内容单调重复,造成新的重复建设。网上政务协同不能实现,社会公众找政府部门办事不得不分头进行,耗时耗力,政务效率很难提高。如果继续让这种各搞一套的局面发展下去,将来政府间、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势必难以实现,以至于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浪费。
(三)信息安全及电子政务立法滞后
对于电子政务来说,信息安全是第一位的。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直接决定了政府的业务能否正常开展、权力能否正常执行。电子政务系统安全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技术手段保证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另一方面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政府工作人员安全意识的培养。因此,电子政务要健康发展,必须有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电子政务将国家信息和服务通过网络提供给公民,同时政府各部门内部还必须实现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这必然涉及国家信息和核心政务的保护,政府的哪些信息必须公开,哪些不能公开,缺乏法律依据。公众的大量私人信息进入政府的数据库,公众的隐私如何保障,也需要立法。同时,我国目前电子政务建设所需要的大量基础设施还需要从国外引进,核心芯片和软件内核还掌握在别人手中。国产化不等于绝对安全,绝对安全却必须国产化。 这些都对我国电子政务的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而我国目前在信息网络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意识方面还比较薄弱。在电子政务发展较快的一些国家,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电子政务应用的法律法规。如美国就在 1999年通过了《政府文书工作减少法案》以及《电子签名法案》,2001年国会提出了《电子政府法案》等。而在我国目前仅仅出台了一些简单的行政法规用以对互联网进行管理,而在具体的电子支付、信息安全和保护等方面的法规还比较欠缺。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势必制约电子政务的长远发展,影响服务型政府作用的发挥。
(四)信息资源的利用存在缺陷
第一是“死库”资源开发。从目前情况看,我国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存在着“五多五少”现象,即原始信息多,加工整理信息少;孤立分散的信息多,交流共享的信息少;传统载体方式信息多,电子载体方式信息少;行政性开发的信息多,市场化开发的信息少;静止状态的信息多,动态反馈的信息少。在国内数以千计的信息库中能保持不断更新和有效利用的只占一成左右,其他一些信息库均处于瘫痪与半瘫痪状态。第二是网站信息陈旧。我国的电子政务的发展水平目前还处于比较初级的层次,政府网站无论是在信息的完整性和实用性方面,还是在沟通的及时性和公开性方面都还离公众的期望有很大差距,普遍存在资料缺少价值,不能及时更新、内容平淡重复,实用信息缺少,网页质量不高等缺陷。一些政府网站仅仅满足于把一些法律、法规、政策、条文从纸上搬到网上,除了红头文件之类的政府公文,看不到其他有价值的信息,而且多偏重介绍和宣传的静态功能,忽视政务信息的动态特征,缺乏与用户进行沟通的有效手段。第三是缺乏调查研究。许多政府部门在实施电子政务建设的过程中,对自身所处的综合信息环境缺乏了解和评估,导致电子政务系统脱离本部门实际和客观环境,引起资源浪费或资源不足等问题。要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就需要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之前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细致考虑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力求避免一哄而上。
三、 促进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相关策略
(一)明确前提,提高认识
随着电子政务的推进,互联网的出现和迅速发展,传统的办公习惯和技能都将受到挑战。电子政务作为一种新的管理理念,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要被人所接受是需要一个过程的。首先就是要求人们对电子政务有一个观念上的更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就是要把子政务建设提高到转变政府职能,创优发展环境,提高行效率,促进廉政建设,密切党群、政群关系的高度来认识。因此,我们要充分领会政府管理信息化在实现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战略中具有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电政务对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大作用。促使行政领导的观念变到行政改革与创新上来,使他们从先进生产力代表的高来认识电子政务建设,切实能在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到来的关键时刻,支持和引导电子政务健康快速的发展。电子政务不是将原有的工作流程搬上网络,也不是原有的职能计算机化,而是一种从工业社会的传统行政模式向后工业社会和信息时代新的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变。 张成福,唐钧:《中国电子政务的十大困境》,《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8期,第17页。
(二)合理规划,统一电子政务标准
为有效支撑我国电子政务工程的建设以及加快电子政务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近日成立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全面启动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的职责是提出我国电子政务的标准体系框架和实施计划,组织制定电子政务建设需要的标准,参与解决我国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互联互通问题和其他与标准有关的问题。标准的制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将采取开放的工作方式,积极调动各部门尤其是企业的力量参与。
标准化是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信息连通共享、业务协同互动、信息安全可靠的前提,更是电子政务服务的有效实现基础。我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已推出《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和六项电子政务试用标准及相关电子政务参考文献,但这些标准和参考文献还不够具体。
为了进一步统一电子政务标准,首先,统一电子政务基础组件,组件就像建设一栋大厦使用的砖和预制板,必须予以统一;然后在此基础上,开发统一的政务门户系统平台、信息发布平台、工作流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这样才能在信息资源共享中不会产生由于电子技术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的共享困难,使“三网一库”都可顺利连通。而且,有了统一的标准,就可指导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下一步发展,又可打破信息孤岛,使信息可自由流通,以形成完整的信息流。其次,由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已进行一段时间,对于以前的平台不可能全部推倒重来,否则那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我们可以应用一些诸如XML语言等技术(XML语言是一种标记语言,但是XML又和普通的标记语言不同,因为它是一种元标记语言,是一种用来定义标记的标记语言。这种标记语言能被某一行业采用,就会成为该行业的数据交换标准,从而实现不同标准之间的数据库可以自由流通、信息共享)。 沈健:《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促进政府只能转变》,《信息化建设》,2010年第2期第31页。
最后,在我国必须进一步研究数码认证系统,网络的安全和顾客隐私的保护等问题,加快制定出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安全保证体系,以利于在电子政务建设进程中各种应用程序的集成、系统可规模化,以及软件的升级和维护。从而有效地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三)完善电子政务立法,建立健全法制体系
建立健全法制体系,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为政府公共服务提供保障具有重大意义。电子政务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电子政务法制环境的完善与否,与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电子政务立法要有利于信息技术发展、有利于电子政务开展、有利于提升电子政务的服务效能。首先要制定与电子政务有关的行政管理与信息网络技术的法规与标准,尽快规范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