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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新型
农业
社会化服务体系
主体
协同
问题
研究
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中主体协同问题研究
。实现主体协同是成功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的重要路径,基于农业产业链的社会化效劳流程与内容,借鉴协同学的相关理论,构建效劳主体协同供应模型。通过明确主体协同的内外部驱动因素,研究各主体的角色与功能定位、协同模式等,明确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主体协同机理,促进主体间协同,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建设。
关键词: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主体协同
引言
“十三五〞规划文件蕴含新意,在中国经济开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提出“强化农业社会化效劳〞,采用多种形式发挥多元主体的效劳作用,完善农业效劳体系,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按照“主体多元化、运行市场化、效劳专业化〞要求,加快构建立体式复合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实现主体协同是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促进体系整体创新、加快农业现代化开展进程的重要路径。因此,明确主体协同问题有助于政府把握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构建的实施方式和操作重点,加快实施进程,提升建设水平。
1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中的主体协同模型
借鉴协同学的相关理论,基于农业产业链的社会化效劳流程与内容,构建效劳主体协同供应模型。一方面,着重对政府公共部门、市场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科研教育单位和其他社会效劳组织五大类效劳供应主体进行系统分析,探索不同供应主体在体系中的角色与功能,结合对内外部环境的综合分析,研究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中主体协同机理,如何实现角色协同与功能协同;另一方面,研究如何创新效劳供应模式,围绕农业产业链的开展,应增加哪些效劳内容,以提升整体的效劳供应水平,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开展。主体协同模型如图1所示。
2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主体协同的驱动因素
2.1主体协同的内部驱动因素
202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展的指导意见,将现代产业链、供应链的经营管理思想引入农业产业开展,以农业为根底,以农民增收为方向,将农业与第
二、三产业联合起来,更好的满足终端消费者的需求,加大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与利润空间,让农民实惠,从而促进农业、农村开展。因此,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展的过程中,农业社会化效劳必将成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粘合剂〞,三产之间涉及的不同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物流企业,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等,必须通过社会化效劳机构来实现这些经营主体之间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可以看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展将农民、农产品推向市场,市场引领是农业社会化效劳主体协同的根本因素,同时,效劳主体自身的组织化程度、管理水平等条件影响着协同的效果。
2.2主体协同的外部驱动因素
农业社会化效劳主体协同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与驱动。首先,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可以通过制度推动、财政支持、物资供应、体制改革等方式为农业社会化效劳组织的开展创造条件。80年代初,在政府提倡开展农业的背景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的概念被首次提出。政府利用原有组织资源开展新的效劳组织,推动了社会化效劳体系的开展。其次,随着经济的开展,消费者需求呈现个性化、分散化的特征,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需要多元主体来实现,因此,农业社会化效劳内容逐渐多样化、丰富化的特征,这些因素促使着效劳主体之间寻求更多的合作,通过主体协同增强效劳能力。最后,科技尤其是信息技术的普及与运用,加大了效劳主体之间协同的时机与可能,同时,从交易本钱的角度来说,信息共享的本钱被极大降低,各主体间信息对称,协同效应才能得以表达。
3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主体协同机理
3.1角色与功能定位
借助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中的主体协同模型可以看出,在农业社会化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主体提供社会化效劳内容,即政府公共部门、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科研教育机构,以及其他效劳组织。
首先,政府公共部门主要承担的是引导与支持的角色,把握区域内农业开展的整体方向,与多种农业经营主体保持联系,了解农业经营的具体情况,提供农业开展相关信息,从供需的角度看待农业社会化效劳内容,调节农业社会化效劳内容的供求平衡。此外,还有一些政府公共部门在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效劳,如人才培养、搭建信息沟通平台等方面。其次,专业合作组织是提供农业社会化效劳的主要力量,他们介于政府与农业经营主体之间,自主决定提供社会化效劳的内容与形式,他们多为区域性效劳机构,从总体来说,为当地的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综合化、多要素的社会化效劳内容;从个性来说,他们的效劳内容又具有鲜明的个性化、专业化特征。第三,农业龙头企业在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中属于较为特殊的一类效劳提供主体。从本质上来说,农业龙头企业的主要角色任务是开展农业产业,在农业产业链条上带动
一、
二、三产融合开展,因此,在融合开展的过程中,这些龙头企业必须与不同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之间发生联系,例如,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龙头企业因经营所需,自然具备了一些社会化效劳职能。最后,科研教育机构及其他效劳组织的社会化效劳职能更为专业,即集中于教育、培训领域,也包括融资等方面的信息沟通与效劳等。他们在整个效劳体系中补漏补缺,使得社会化效劳体系更为完善。
3.2协同模式
效劳主体的协同模式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与做法。例如,政府农业效劳部门协同主导的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模式,代表国家有德国和加拿大。该模式主体为政府及其相关农业效劳部门,通过自上而下的垂直关系,从国家到地方形成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同,提供公益性质的农业社会化效劳。再如,政府与民间企业联合提供农业社会化效劳模式,主体包括政府、农民合作组织、私营企业等,其中,政府起到的辅助作用,农民合作组织或企业起主要作用,协同提供相关效劳,以法国、荷兰等国为代表。在美国,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中包括了政府、高校、企业三大主体,三者协同合作,针对农场实现教育、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效劳内容的一体化供应。而在日本、韩国,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中引入了“农民协会〞这一主体机构,政府或引导甚至强制性的要求农民参加协会,由协会提供多方面如技术、培训、信息等方面的效劳内容。
4结语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中主体协同供应模型,通过明确效劳主体角色定位、内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夯实协同根底,通过强化协同驱动因素、优化协同机制、加强协同管理加强主体协同,丰富效劳内容提升效劳水平,探讨提升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整体水平与运行效率的有效路径,为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体系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促进“三农〞开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开展进程。
第二篇: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
黄锡富
农业社会化效劳是指由社会上各类效劳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综合配套效劳。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尚不健全,在不少方面不能适应农业生产开展的需要。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这就抓住了当前影响农业开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对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开展意义重大。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有利于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上下,决定着农业生产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的上下,而农业专业化和规模化又决定着农业竞争能力的上下。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成了农村经济运行的主要方式。这种生产经营方式虽然有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但生产规模小、生产标准化水平低、产品交易本钱高、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把分散的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纳入社会大生产的轨道,实现与大市场相衔接,最好方法就是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效劳体系。实践说明,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能够大幅度降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生产开展,实现农民增收。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有利于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开展。分散的一家一户式的经营状态不利于科技投入、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实现、农业根底设施建设,不利于农业生产开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通过社会化效劳组织的引导,各种农业生产要素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形成适度规模化生产。同时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具有管理民主的特点和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从而防止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并根据市场经济开展的要求,
打破所有制、行政区划和行业的界限,在最大范围内整合生产要素,实现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设施等生产要素的最正确配置,聚合分散的农村生产力,使农业和农村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促进农业生产的开展。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有利于稳固农业根底地位,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底,也是社会稳定的根底。但农业特别是粮食种植业的比较效益低,严重制约农业生产的开展,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既要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更要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开展农副产品加工、贮藏、运输业,实现农副产品的转化增值,使农业开展成为高效益的产业。这有赖于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有效地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生产经营中,不断提高农业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促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步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为农业又好又快开展奠定根底。
从我区的情况看,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建设应把握以下方面:
一、有方案、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建设
我区各地自然条件不同,经济开展水平有异,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建设要根据当地的条件、需要和可能,由点到面,由低水平效劳到高水平效劳,由单项效劳到综合效劳,有方案、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应从农民最需要、对生产开展作用最大的单项效劳起步,逐步向多项效劳、系列化效劳开展,重点放在较为薄弱的科技效劳、信息效劳和产前、产后的流通效劳上。同时,加强农业公共效劳能力建设。
二、创新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种形式农业效劳体系
建立和开展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是保证我区农业上新台阶的重大举措,是农业专业化、产业化的必然选择。要加快完善农业科技效劳体系,健全县(市)农技推广中心和乡(镇)农业技术效劳站,推行村级科技特派员制度,构建起“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科技推广新机制。加快完善植物保护体系,形成以省级为中心、县级为骨干的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体系。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平安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和标准市场准入制度,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平安监管责任。加快完善农业气象效劳体系,重点建设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警、农业气象保障效劳系统。加快完善农村信息综合效劳体系,整合信息资源,强化涉农部门之间农业根底信息实时交换和共享,形成效劳便捷、功能完善的农业网站体系。
三、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效劳网络
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各地在探索和建设效劳体系中,必须注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或由经济技术部门牵头,实行种养加结合、贸工农一体化,以供销社和商业部门为依托,实行农商合作;或通过简政放权强化乡镇效劳功能,组建系列化、多功能的综合效劳组织;或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效劳范围,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的单项效劳组织;或把科技推广作为突破口,实行由政府组织、科技为主、物资配套的“政、技、物〞三结合的集团承包;或把培育市场作为突破口,大力开展农村集贸市场,逐步形成以专业市场为龙头,以农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