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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教育
科学
规划
研究课题
制度
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制度
为加强我县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标准化管理,促进教育科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优秀人才的尽快成长,根据我县教育科学研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一、确定县级研究课题的根本原那么
1、所选课题以XX县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所颁课题指南为依据,结合本校实际确定题目,对XX县区教育改革和教育开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或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2、课题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步骤切实可行。
3、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具备完成该工程的主、客观条件。
在符合上述原那么的前提下,鼓励多学科的合作研究和新兴交叉边缘学科及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对于优秀中青年教师和遥远地区结合当地实际与开展需要的研究工程,予以充分重视和积极支持。
二、课题申报人(指课题负责人)条件
1、小学系列须具有小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学系列须具有中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
2、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九五〞承担的XX县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必须已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十五〞课题。
4、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县级研究课题。
三、课题的申报
1、县级规划研究课题,应在课题指南发布后,由各单位组织筛选后择优向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干科部申报,经评审后集中公布。“十五〞期间,一般每年(9月)审批一次。
2、我县教育系统集体和个人均可提出课题申请,并按规定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含实施方案),一式两份报送县教科研中心干科部。课题申请·评审书由教科研中心干科部统一印发样表。
3、申请书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课题的评审
1、教科研中心干科部统一受理各单位的课题申请,并根据本方法第二、三条规定,对申报人资格以及申报手续是否齐全进行初审。
2、经审查合格的课题,由干科部提交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
3、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将根据民主、平等、公正的原那么对课题进行评审和立项。
五、课题的管理
1、课题立项后,教科研中心干科部应及时将规划领导小组的审批决定通知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
2、课题的管理由干科部和工程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负责。业务指导以干科部为主,日常管理以所在单位为主。
3、教科研中心干科部将采取各种方式,对县级规划研究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一般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课题的进行情况,有无阶段成果和重大调整以及课题经费使用情况等。通过检查,在可能的情况下,给研究工作以支持和帮助。同时,对研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等情况,报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县级课题研究资格。
4、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所在单位,应对该课题加强管理和领导。在时间、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安排工作时要考虑课题的延续性)。在对承担科研工作的教学人员进行各种考核时应将参加研究工作的时间、工作表现和成果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5、课题进行中,每年由县教科研中心进行一次中期检查。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学年末将本学年研究工作报告、阶段性成果(论文、研究报告等)、下学年工作方案,并附所在单位意见提交干科部。无故逾期不报者,干科部将视为课题流失,予以注销。
6、课题研究过程中,因故需对研究方案、参加人员作重大调整、改变或中止课题研究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或所在单位书面申请,报领导小组审批,干科部备案。
7、课题完成后,负责人应写出课题工作研究报告,提交课题档案副本、研究成果、成果的鉴定报告和经费决算报告等材料。具体包括:
(1)XX县区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
(2)课题研究方案及文献综述;
(3)课题分学年度实施方案和执行情况小结;
(4)课题工作总结报告;
(5)课题研究阶段成果、最终成果及成果鉴定书。
(6)课题经费的预算和决算;
(7)其它材料,如研究工具(问卷、测试题等)、研究个案、原始数据、数据统计方法、实验观察记录、录音、录像、软件、有关的学术研讨活动记录等。
六、课题组的管理
1、课题组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
2、课题组成员的组成由课题组长征得本人同意后决定,课题负责人应在“志同道合〞的原那么下组建课题组,尽可能保证分工合理、相对稳定。课题研究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课题组长有权解聘影响正常科研工作开展的人员并吸收新成员。
3、课题组成员应主动、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研究任务,按时参加课题组的日常活动,协助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4、课题组成员有权对课题研究方案等发表自己的意见。在课题组集体中,每一个成员有权分享课题成果、公开发表的署名权和相应的稿酬。
七、成果的验收与鉴定
1、县级课题完成以后,其研究成果,先由学校组织力量,进行初步验收。验收的内容不仅包括论文和研究报告,还应包括研究方案以及研究过程所积累的主要档案材料,必要时,还需进行现场调查。对初步验收的成果,由学校提出初步验收和评价意见。
2、经初步验收的研究成果,由学校报县教科研中心干科部,干科部再组织学科鉴定组进行综合评议,并写出鉴定意见(见具体鉴定方法)。
3、根据学科鉴定小组的意见,干科部写出具体意见。并将此作为成果评奖的重要参考。其中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可由主管单位向有关部门推荐并组织宣传推广。
4、对于未按时完成课题的研究者,允许课题负责人提出不超过半年的延期申请,逾期仍未完成者,那么撤消该研究课题。
八、科研成果的交流与推广
1、科研成果应通过撰写并印发科研报告,召开适当规模的报告会、现场会、展览会等各种途径进行宣传、交流。确有推广价值的成果,由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行政领导部门组织推广。
2、对积极推广和应用科研成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颁发科研成果推广奖,给予精神或物质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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