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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建设
工程质量
安全监管
执法
计划
XX年建设工程质量平安监管执法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平安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质量平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加强对全市各参建单位质量平安的实际监督指导,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进一步增强质量平安意识,履行质量平安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平安和标准建筑市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平安监管执法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开展、平安开展的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放在首位,自觉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速度、质量、效益与平安的有机统一。科学合理确实定执法检查次数,强化对我市建设工程五大责任主体进行质量平安监管执法,进一步催促各责任单位落实质量平安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各类质量平安事故,切实促进和维护全市建设行业质量平安的协调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建设工程质量平安的监管执法标准建筑市场秩序,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通过集中执法切实消除建筑施工质量平安监管盲区、特区,同时,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平安意识、落实质量平安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质量平安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全面开展质量平安执法检查。年内对已办理质量平安报监手续的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覆盖面到达20230%,对保障性住房、民生工程等重点工程的执法检查覆盖面到达20230%。
深入开展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质量平安专项整治。对建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对进场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进行随机抽查;严把建筑工程的基槽、根底结构、主体结构及竣工验收关。
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取缔关闭又死灰复燃以及瞒报事故、拒不执行质量平安监管指令和抗拒质量平安执法等严重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质量平安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有效遏制建设行业非法生产经营现象。
大力开展质量平安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将政府质量平安监督人员、施工、监理等企业从业人员平安教育情况,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始终作为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催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发动和组织从业人员依法接受相关部门单位的培训、考核,力争企业负责人、质量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率达20230%。
四、监管执法工作日确实定
(一)总法定工作日(2250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20234-11=250日,其中:
1、全年总天数365天;2、双休日=52周×2天/周=20234天;3、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总法定工作日=250个工作日×监督员数量(9人)=2250天。
(二)有效监管工作日(1570天)
有效监管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监管工作日(包括学习、开会、病事假等工作日)
1、工程质量执法工作日1250天
法定工作日=250个工作日×5人=1250天
其中:行政审批工作日确实定(480天)
工作日=行政审批受理审查数×受理审批工作日×受理审批人数=120个×2天×2人=480天
说明。a.预计行政审批受理审查数20230个;b.每一个行政许可需要2个工作日;c.共2人进行审查。
有效监管工作日确实定(770天)
有效监管工作日=法定工作日-非监管工作日=1250天-480天=770天。
2、工程平安执法工作日202300天
法定工作日=250个工作日×4人=202300天
其中:行政审批工作日确实定(200天)
工作日=行政审批受理审查数×受理审批工作日×受理审批人数=20230个×1天×2人=200天
说明。a.预计行政审批受理审查数20230个;b.每一个行政许可需要1个工作日;c.共2人进行审查。
有效监管工作日确实定(800天)
有效监管工作日=法定工作日-非监管工作日=202300天-200天=800天。
五、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工程质量平安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施工现场的监督。出具质量监督报告,按程序对工程进行备案;
(二)检查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图纸审查、工程检测等单位的法定资质和人员的资格,监督其是否在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按法定建设程序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对其各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平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有违反建设质量平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标准条文的相关单位调查取证,上报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记载不良记录;
(四)受理工程平安、质量监督,并对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平安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工程的实物质量,对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平安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检测;
(五)负责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平安检查,掌握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平安状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的工程质量平安管理经验;
(六)负责对本市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建筑构配件生产厂家和商品砼搅拌站的监督管理;
(七)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平安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负责本辖区内受监工程工程在建过程中和保修期内的质量投诉处理、协调工作;
六、监督检查企业时间安排、工作日
(一)工程质量平安2023年度检查方案(见附表1)
七、执法方案的实施
(一)标准行政执法程序。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平安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管辖、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卷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据法定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要科学合理地具体设计并严格标准现场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正确。
(二)标准自由裁量行为。要严格依照规定实行行政处分。
(三)标准记录与完善案卷。要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和行政处分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要严格执法程序,切实标准监督检查记录,充分完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
八、工作要求
(一)标准程序,严格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时,要严格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平安监管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质量平安领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努力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不断促进全市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提高素质,文明执法。要加强行政执法自身建设,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执法形象教育,努力提高干部执法素质,加强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
(四)拟定方案,严格执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相应的执法工作方案和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企业及具体负责人,并严格按方案执行,单位负责人对编制的执法方案和执法检查方案的落实负责。对落实执法方案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机关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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