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司法观刘哲1我们要树立正确的司法职业观,多实践、多担当。记得刚上班的时候,处里的老同志就跟我说过,咱们这里的活儿累不死人,多干点儿有好处。当时全处共分了两个大学生,我担任书记员,另一个担任内勤。我一直也没有一个固定的师傅,根本上是在帮着全处打案子,排队打。从某种意义上说,自上班第一天起我就开始独立办案了。我喜欢自己思考问题,办案时一般不找别人商量。遇到问题就查查书,有时候问完别人以后还是要再查一查书,这样至少可以防止出现硬性错误。有时候我要是提出不捕的意见,会问一下师傅们,他们在听完我的理由表示同意后,我再去跟处长汇报。后来我才知道,其实师傅们在最开始也是要翻一翻案卷的,后来发现我考虑得比较细致,于是就放心让我来办了。总之,我是在一个很宽松的环境中相对自由地成长起来的,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就接触到了很多类型的案件,为以后的成长奠定了一定的根底。成长的根本法那么就是,经验和能力是干出来的,不是任何人赋予的。不是给了你员额身份你就有能力了,或者学历高、读书多自然就有办案能力了,你的能力需要在实践中去慢慢提升。司法工作是实践性非常强的工作,司法经验都是通过办案积累出来的,比方要想提高事实归纳能力,即在繁杂的证据中迅速建立起事实结构,就需要通过大量办案来实现。推活儿、躲活儿,实际上是在放弃自己成长的时机。现在有些检察官助理会排斥做一些根底性的工作,认为那是书记员的活,也会排斥做一些综合性的工作。我们那会儿也没有那么多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就已经独立办案了。现在的大学生起步就是助理,没有经过书记员这个过程。我当书记员的时候,几乎处里一半的卷宗都是由我归档,一天就能归几十本,也没有觉得有任何不妥。当然,批捕卷宗归档工作会简单一点,但是不要忘了那时的卷皮和目录还需要手写。我到了公诉部门以后,书记员休产假,从发权利义务告知书到订卷都是由我自己来做,累是累,但是感觉很踏实。其实订卷能教会我们很多书本中学不到的、师傅们可能也会忽略的东西,那是真正的司法流程,整理卷宗实际上就是在掀开司法这台“机器〞的后盖。从某种意义上说,办案子是一种实体性的锻炼,订卷是一种程序性的锻炼,都是很有意义的。在干活的时候,我们才是真正的司法工作者。事实上,回忆我们的职业生涯,不是由偷懒、闲聊构成的,而是由办理的一个又一个的案件构成的。这些案件构成了我们的职业生命。这一次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让我们在反思自己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