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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脱贫
攻坚
工作计划
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工作方案5篇
【篇一】
2023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统筹疫情防控阻击和决战脱贫攻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部署,根据xx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和民政系统工作实际,现提出今年将按照“一提高四落实〞的工作思路推进行业扶贫工作,具体如下。
一、提高各类民政救助对象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
1.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将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85元,到达每人每月47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到达325元。
2.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12023元,到达每人每月615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12023元,到达每人每月52023元。将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15元。
3.提高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将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2023元,到达每人每月60元;将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20元,到达每人每月70元,实现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统一。
提标提补工作要求5月底之前结束;日常工作中,做到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
二、全面落实低保政策
4.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常态化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对象数据信息比对工作(原那么上不少于2次),加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确保“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5.推进低保政策精准实施。重点关注失能弱能对象,全面提高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孤寡老人、失亲儿童(学生)等深度贫困人口的保障标准。保持低保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对脱贫户中的低保对象,尤其是对脱贫质量不高、无稳定收入来源、有返贫风险的脱贫人口,要给予一定的渐退期;如已取消低保保障的,要结合低保动态调整及时纳入,待其稳定脱贫后再退出。
6.加大未脱贫对象的保障力度。今年初还未脱贫的非特困对象家庭,原那么上,至少保证有1人是低保对象。
三、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政策
7.落实好五个方面的救助供养政策。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3)42号)提出的:提供根本生活条件、提供照料效劳、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提供教育(住房)救助等五个方面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8.进一步加强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效劳工作。定期发放护理补贴,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00元;落实“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每月不低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要求。
四、全面落实临时政策
9.加强与扶贫政策的衔接。对因子女就学、疾病治疗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正常生活受到影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可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在解决住房问题过程中根本生活遇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要通过临时救助及时保障好他们的根本生活,增强对解决“三保障〞问题的支持作用。
2023.加强与农村低保、特困政策的衔接。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五、全面落实农村贫困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要求
11.组织开展照护和托养工作。为年满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建档立卡和农村低保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效劳,采取居家照护和日间照料的,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在残疾人综合托养效劳机构托养的,按每人每月2023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补助;在农村公办养老院托养的,按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补助。
【篇二】
为坚决打赢扶贫工作攻坚战,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包村帮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坚持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相结合,坚持引领开展,效劳群众,转变作风。以开展经济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出发点,着力解决村民最关心的实际问题,改善贫困村开展条件,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推进贫困村加快开展,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打好扶贫攻坚战。
二、根本情况
我局负责包保帮扶上庄镇瑞川村,该村位于我县西部,距县城38公里,是上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全村辖有3个自然村,2023个村民组,共580余户,农业人口1700人。村内山多地少,林业资源丰富,林地面积17700亩,可耕地1680亩,经济林2022亩,笋竹两用林2170亩,茶园480余亩,桑园600余亩。与省道217相邻,具有交通便捷的地理优势。
三、帮扶举措
(一)帮助稳固基层组织。按照建设“五好〞村党支部要求,抓好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建设、村级民主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四项〞工作。提高村级民主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标准地推行党务村务公开,协助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确保全村和谐稳定,为经济开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扎实开展扶贫爱心活动。利用春节、扶贫日等重大节日,开展扶贫济困和慰问活动,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让贫困户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增强战胜困难早日脱贫的信心和决心。
(三)深入宣传党的政策。召开干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群众大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扶贫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宣传好开展形势。
(四)助推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帮助加强村党员队伍建设,对现有党员队伍现状采取针对性的培训管理等措施,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建立民情台账,认真走访,掌握实情,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局党支部全年与瑞川村党总支组织结对共建,开展不少于2次活动。
(五)加强资金保障落实。按要求落实资助贫困村帮扶专项资金,继续帮助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根据今年脱贫户的实际情况,积极帮助争取工程资金。
(六)推动美好乡村建设。协助村“两委〞落实好根底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帮助协调各部门,加快实施。
(七)帮助做好根底工作。协助瑞川村完善好脱贫帮扶资料,力所能及做好扶贫帮扶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职责范围,确立帮扶工作重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确定帮扶联络员并协助配合开展帮扶工资。全年要召开帮扶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开展帮扶工作情况汇报、总结。
(二)注重帮扶实效,制定帮扶措施。结合村情,以稳定增加经济收入为目标,找准脱贫致富突破点,帮助村理清开展思路,建立改善生活条件、开展生产能力的长效机制,制定促进经济开展、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措施,按要求落实资助贫困村帮扶资金,为包保帮扶贫困村争取工程资金。
(三)加强信息沟通,明确帮扶对象。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同干部群众联系,深入村、组、户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各帮扶责任人要细化帮扶责任,制定精准帮扶措施。
【篇三】
各乡镇办: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部署明确2023年-2023年脱贫攻坚时间表和路线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的职能作用,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3年-2023年度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对全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集中开展就业扶贫,进一步扩大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就业培训针对性,建设高质量扶贫车间,加大扶贫专岗开发力度,及时落实就业扶贫政策,提高就业扶贫成效,确保贫困家庭就业率到达8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做好需求调查,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底数。开展好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和培训需求两项调查摸底,扣好就业扶贫第一粒扣子。确保全年人社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中未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要真实有效,更新动态及时,人员信息核实率到达95%以上,就业率到达60%以上。
(二)梳理最新文件,加强就业扶贫政策宣传。重新梳理最新就业扶贫政策,编印就业扶贫政策手册,下发到每一个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手中,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都能享受到就业扶贫政策。同时,各地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就业扶贫政策。
(三)结合就业需求,因地制宜持续开发扶贫就业专岗。统筹考虑乡村建设实际需要,鼓励乡镇、村委大力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水库平安管理、山林防护、“颐养之家〞和农村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等社会效劳类扶贫就业专岗,重点安置无法外出就业、外出就业意愿不强的贫困劳动力和劳动能力不强的贫困劳动力,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待遇。在脱贫攻坚期间,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开发1个扶贫就业专岗。
(四)就业结合产业,建设高质量就业扶贫车间。依托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工业园区、加工型企业等扶贫产业,支持创立就业扶贫车间,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产业开展深度融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实现稳定增收。
对有名无实、未有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扶贫车间进行全面清理,同时依托XX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对扶贫车间进行监测,动态掌握、及时调整。重点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生产加工型和农业加工型企业到乡镇、村委设立就业扶贫车间,就地就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落实就业扶贫车间相关扶持政策。对就业扶贫效果好的进行重点扶持,实现扶贫车间建设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
(五)开展就业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开展多种形式和多种模式的技能培训,保证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至少参加一次培训,促进提高就业技能。
(六)促进转移就业,落实就业扶贫政策。进一步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加大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就业效劳力度,推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进城就业和外出务工。搭建贫困劳动力用工效劳平台,每年要举办2次以上扶贫专场招聘会,每季组织1次送岗位信息下乡入村活动。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贫政策,对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地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省内县外300元、省外500元一次性交通补贴。对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不含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各类就业效劳机构给予300元就业效劳机构求职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就业扶贫车间和人社部确定的就业扶贫基地,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202300元补贴;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1名城乡贫困劳动力,按年给予202300元补贴。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按不超过所在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的,补贴标准分别上浮2023%和20%,并给予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和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七)做好跟踪效劳,持续标准就业扶贫工作。持续对贫困劳动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跟踪效劳工作,并将效劳效果标准填写、及时更新在贫困户的xx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