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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乡镇
教育
实践
活动
专项
整治
方案
乡镇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有效解决四风问题,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xx)23号)、中共XX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群组发(xx)30号)、中共XX县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毕党发(xx)2号)、中共XX县区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方党发(xx)4号)及中共达溪镇委员会关于在全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达镇党发【xx】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重点抓住查摆出来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气、治贪正纪为抓手,以解决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强力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建设一支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为达溪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多占办公用房、违规建楼堂馆所
1、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乱停乱放、公车私用等行为。一是重点整治公务用车违法违章行为。重点整治特殊车辆横行霸道、乱鸣号、乱停放,违规使用军警车牌照、违法违规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违法违规安装机动车号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以及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稳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根据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会员卡清退、稳固深化小金库治理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通知(黔群组发(xx)12号)要求,对全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购置使用的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清理,及时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三是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审批。严格按照XX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方法和中共XX县区委办公室、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的通知
2、全面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镇村干部办公用房。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但凡超过规定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一律清理腾退;但凡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备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的,坚决纠正。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领导干部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3、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5年内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一律停建已批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工程。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工程。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严禁豪华装修,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上述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自xx年7月15日起,5年内,全面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审批。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平安隐患等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经批准可以进行维修改造,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维修改造标准,严格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管理。对于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并在本部门本单位或本区域办公用房资源中无法调剂解决的,经批准可以租用办公用房,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租房标准。
(二)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镇财政分局要按照规定编制、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对单位超预算执行、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是压缩各村、镇直各单位机关行政经费。镇财政分局要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和总支出比较上年度只减不增。二是进一步扩大三公经费公开的范围。通过党务、政务、校务、警务等公开栏,详细公开三公经费,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将三公经费列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重点部门、单位实施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定期对审计提出的整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追踪问效,催促有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禁无公函接待,对无公函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私客公待、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转支、转移、隐匿接待费,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加强对招商引资活动经费的审计,标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管理,按规定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标准经费管理,防止超标准接待和私客公待等行为,确保年度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3、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压缩出国(境)团组人数、天数和经费;坚决取消照顾性、无实质内容和考察性的因公出国(境)。【乡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乡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x年以后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一是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因公出国(境)方案。因公出国(境)实行方案管理,原那么上未报方案的不予批准组团。各有关单位需于每年11月上旬前向镇纪委办报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方案,由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汇总上报县外事侨务办审批。镇纪委办原那么上不受理方案外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如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方案外出国(境)的,需在本单位审批的方案总量中调剂,总量不得突破方案。二是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公开。单位须在申报因公出访任务前通过大方报、县政府网站或大方电视台等媒体公示有关组团和人员信息;出访任务完成回国(境)后,须于一个月内将出访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材料报镇纪委办汇总上报县外事侨务办或县台办备案,并在本单位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三是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各单位申请办理因公临时出访,团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6人。每次出访不超过个3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在外时间不超过10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团组,出访2国不超过9天,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国(境)或赴台交流团组中同一单位领导班子不能2人同时参团,赴台团组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在台时间为10天内。四是严格执行限量管理和应邀出访规定。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限量管理规定。已离退休人员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任务,已离开原工作岗位且所从事工作与原单位无关联的党政干部,不得由原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
(三)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1、坚决遏制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开展、盲目铺摊子、上工程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工程决策和谋划。围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关决策建议,坚持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经济开展水平、尊重实际需要,坚决遏制违背科学开展、盲目铺摊子、上工程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二是严格工程审批、核准和备案。继续实行重大工程专家咨询制,确保投资真正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开展和民生改善的工程。从审批、核准、备案的源头上杜绝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工程,并催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把关。三是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按照批复内容有序推进。积极运用明察暗访、设立信息员等方法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虚假行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纠正的建议和措施。指导各部门各村重大决策后开展评估工作,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2、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通过开展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查处和纠正一些单位在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开发统计、能源统计、财政收入及企业联网质保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
3、坚决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方法手段和考核指标体系,坚决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一是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对考核评价信息的整合运用和综合分析,把各部门的考核评价信息与组织部门开展的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防止考核结果失真失实,提高考核工作效益。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在村领导班子换届(任期)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开展中,把依法行政、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强化综合分析研判,正确评价干部。
(四)整治庸懒慢浮贪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1、开展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革命,大力提升各村、镇直机关工作效率和效劳能力。着力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切实解决虚放实不放、明放暗不放、关系切身利益的事项舍不得放等问题。推进政务效劳标准化建设。建立单位内部个人绩效考核制度,逐步打破津贴补贴和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奖分配大锅饭。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推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劳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深入基层和效劳对象,听取意见、了解实情、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2、开展明察暗访专项行动。镇纪委要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镇直各部门的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作风问题,要及时纠正和通报,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开展新闻媒体曝光专项行动。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辟机关作风整顿专栏,跟踪报道各级各部门作风整顿工作情况,重点曝光在投诉举报、明察暗访等过程中发现的各级各部门在作风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被曝光的问题,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抓好集中治理和整改。
4、开展百家企业万名群众评股室专项行动。确定工作涉及面较广、执法或管理权限较大、与基层和群众联系密切、对外联络较多的镇直及垂直管理部门科(股)室和所属二级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组成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参与的评议工作组,通过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召开评议大会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单位及科(股)室在履职履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对垂直管理的部门单位,评议结果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对评议综合排序前3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在评议中,第一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村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属垂直管理的干部,镇党委、政府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整。
(五)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之风。推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购置的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效劳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行为。严禁用公款购置、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各村、各单位用公款订购除党报党刊外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和音像资料。严禁春节期间用公款杀年猪和吃庖汤、购置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建立通报曝光的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