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昌祯:用爱的力量彰显法律尊严王俊生命最后的时间里,巫昌祯散淡多了。此前大半辈子,她活泼在不同的场合,为女性权益鼓与呼,推动女童平等接受教育,力主离婚感情破裂论,推动反家暴立法……现在看起来理所当然的事情,都是当年一点点论证出来的。2022年巫昌祯患骨质疏松导致腿脚不便,自此很少参加活动。但她的思想是活泼的,一直在关注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制订,学生晚辈来家里的时候,也时常讨论,“思想从不过时〞。2022年3月25日15时30分,巫昌祯逝世,享年90周岁。生前,她是新中国婚姻法学科奠基人之一,也是著名法学社会活动家、法学教育家。她曾言,自己是一名效劳员,把一半的时间和心血给了学生和书,另一半给了社会和妇女。巫昌祯的开门弟子、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告诉记者,巫老师一直以来强调妇女应当走出家庭,掌握自己的命运,应该和男性平等,是一个真正的男女平权主义者。弄璋之喜与弄瓦之喜“巫老师经常跟我们讲,古人说生男是弄璋之喜,生女就是弄瓦之喜,璋是美玉,瓦就是瓦片,这就是家庭中男尊女卑的表达。〞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會副会长李明舜回忆道。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巫昌祯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制订,带着学生做调研时,发现女童辍学率非常高。因为中国传统观念就是会重视儿子,特别在农村有好几个孩子,有儿子的家庭会把资源倾斜给儿子。1992年制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写进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制订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当时反对意见很多,最核心的观点认为妇女是公民,宪法和法律中均有相关的“平等〞规定,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还要单独搞妇女权益保障法,不搞男子权益保护法?巫昌祯对此回应,虽然我国保障妇女权益的标准很多,但是分散在不同法律里面,缺乏系统化,制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恰恰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调整两性关系上的具体表现。“制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并非要给妇女特殊地位,而是要实现男女平等。法律虽然规定了男女平等,但是由于现实的条件和传统文化影响,妇女在平等实现权利方面遇到了更多的问题和障碍。制订这部法律就是解决问题和障碍的。〞在为女性发声方面,巫昌祯向来是坚决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宗明义的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保障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