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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防范
应对
金融危机
应急
处置
预案
XX年XX镇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应急处置预案
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八年七月
目录
1总那么...........................................1
1.1目的...........................................11.2编制依据.......................................11.3适用范围.......................................11.4工作原那么.......................................12组织机构与职责.................................23预防与预警.....................................4
3.1事故预防.......................................43.2可能影响的领域和引发的重大事故.................53.3预警信息通报部门和内容.........................63.4预警信息处置...................................74应急响应.......................................8
4.1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84.2会商和信息沟通.................................84.3防范次生事故应急工作...........................94.4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94.5参与组织、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104.6工作与协调....................................104.7宣传报道与信息沟通............................104.8应急评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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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障措施.......................................115.1通信信息......................................115.2应急队伍......................................115.3宣传教育和培训................................126附那么..........................................126.1预案管理与更新................................126.2预案解释部门..................................126.3预案实施时间..................................127附件...........................................122
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1总那么1.1目的
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平安事故,标准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平安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响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平安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平安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和重大事故处置。
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1.4工作原那么
平安第一,预防为主。把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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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员伤亡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消除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平安事故的隐患;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负责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特别重大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地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中央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平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预警、预防手段和措施,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指导各地和中央企业按照国家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2组织机构与职责
总局成立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平安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长:总局局长
副组长:总局副局长和国家煤矿平安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领导
成员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科技司、平安生产协调司、调度统计司、平安监督管理一司、平安监督管理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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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督管理司、煤矿安监局综合司、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应急指挥中心。
(1)办公厅。负责向中办、国办报送总局有关信息,向总局领导报送预警信息。负责将总局领导同志的批示转相关司局和单位;接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及时呈报总局领导同志阅批,遵照总局领导指示转相关司局和单位办理并负责督办;当总局领导率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救援时,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
(2)政策法规司。负责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平安监管监察系统积极应对自然灾害的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平安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规划科技司。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国家平安生产专家参与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隐患排查及相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平安生产协调司。根据总局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平安监察专员赶赴受灾地区参与隐患排查和指导地方平安监管部门、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做好恢复生产期间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调度统计司。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平安事故信息,按照信息处置方法及时调度跟踪事故情况,传送平安监管总局办公厅值班室、应急指挥中心、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
(6)平安监督管理一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地方平安监管部门排查、消除非煤矿山企业及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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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平安监督管理二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地方平安监管部门排查、消除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8)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督管理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地方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排查、消除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等行业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9)煤矿安监局综合司。负责将上级领导对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批示及时报送煤矿安监局领导。
(10)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因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跟踪了解和调查处理,并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11)应急指挥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应急值守,与国土资源、林业、地震、气象、海洋、防汛等部门建立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负责预警信息的接收、研判、报告,根据自然灾害开展趋势及影响,起草总局预警通知;跟踪各地和中央企业应对自然灾害所采取措施的情况,及时向总局领导报告;根据总局领导指示下达有关指令,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根据需要协调、调动有关救援力量和专家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3预防与预警3.1事故预防
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关业务司、应急指挥中心指导省级平安监管部门、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建立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应急工作机制,分类指导各类企业排查、消除自然灾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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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通过演练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指导省级平安监管部门、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催促相关企业、单位排查、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3.2可能影响的领域和引发的重大事故
台风、风暴潮经过的海域和区域,可能影响的领域有海上运输、海上石油开采、渔业捕捞和矿山开采、电力、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储运、交通运输等。可能引发海上运输、生产设施翻沉,水淹生产区、停电、停水、油气管线泄漏、建筑物垮塌、物体打击,以及火灾、爆炸和中毒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暴雨、山洪可能影响的领域有矿山开采、交通运输及易受淹地区各类企业。可能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淹井、水淹生产区、井工矿透水、尾矿库垮坝、交通事故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暴雪可能影响的领域有电力、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矿山开采等。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交通运输事故、建筑物垮塌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雷电可能影响的领域有矿山开采、危险品生产储运经营、航空运输、烟花爆竹、民爆企业、建筑施工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电气设备损坏、露天作业人员遭雷击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山体滑坡、泥石流可能影响的领域有矿山开采、交通运输、电力及山前地区的企业等;可能引发设备损毁,尾矿库垮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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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垮塌被埋,输电线路、通信线路、根底设施和房屋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大江大河、大型湖泊、大型水库超保证水位,泄洪、病险水库、堤坝险情可能影响的领域有矿山开采及易淹地区的企业等。可能引发矿山透水或淹井、水淹生产区、尾矿库垮坝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海浪、海啸可能影响的领域有海上运输、海上石油开采、近海作业、渔业、海港、沿海地区生产企业等。可能引发水淹生产区、沿岸设施破坏、海上运输、生产设施翻沉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海冰可能影响的领域有海上运输、海上石油开采、渔业捕捞等。可能引发触冰、设施漂浮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破坏性地震可能影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领域有电力、通讯、交通运输、建筑、矿山开采、危险品生产经营储运、石油天然气开采输送等。可能引发断电、断水、断气、通信中断,尾矿库垮坝、矿井坍塌或透水、房屋倒塌、重大设施和设备严重毁损,大型水利设施和桥梁严重破坏,交通中断,火灾、爆炸和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森林、草原火灾可能影响的领域有油气管道输送,危险品生产经营储运,电力和通信等。可能引发油气管道、储罐、危险品等泄漏和爆炸,输电和通信线路中断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3预警信息通报部门和内容
按照总局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的工作机制,由国家防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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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向我局通报大江大河、大型湖泊、大型水库超保证水位警报及病险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