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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煤矿安全
生产
奖惩
管理办法
修改
学海无涯
煤矿平安消费奖惩治理方法修正
为认真落实 “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消费方针,标准员工平安行为,促进各级平安消费治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平安消费,实现公司平安开展,特制定重庆市南川区大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平安消费奖惩制度(以下简称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所属矿井平安消费和职工人身平安与健康。
第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恪守国家有关煤矿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三条 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重庆市南川区大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属矿井的平安监管和考核。
第二章 处分标准
第一节 平安治理
第四条 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或证照失效非法消费。(1)矿井未及时更换和延期“四证一照〞,造成证照过期失效接着组织消费的,处5000元以上罚款;(2)矿井被暂扣或撤消证照后接着组织消费的,处10000元以上罚款;(3)矿井拒不执行停产指令擅自消费的,处10000元以上罚款;(4)矿井建立工程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而未批先建,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建立“三边〞现象的,处10000元以上罚款;(5)建立矿井未依法办理平安设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违犯“三同时〞规定的,处5000元以上罚款。
第五条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平安消费责任制、职能机构平安消费责任制、岗位人员平安消费责任制、平安目的治理制度、平安奖惩制度、平安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平安隐患排查制度、平安检查制度、平安办公会议等“十五项〞平安消费根本制度。每缺一项制度或制度未贯彻落实处1000元的罚款。
第六条 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严禁违章指挥。(1)未严格执行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交接班制度的,处1000元的罚款;(2)任何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别人冒险蛮干,否那么处分1000元,关于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 矿井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年度培训打算对职工进展平安培训。(1)未经平安培训考试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否那么,处500元/人·次的罚款;(2)相关岗位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所持证件过期失效的,处1000元/人·次的罚款;(3)未定期组织职工平安学习,职工参加学习出勤率不达95%,班组未召开班前会、班前会无记录或记录不完善,规程措施未对职工贯彻学习的,处1000元的罚款。
第八条 加强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矿井定期排查平安隐患,建立平安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存在的平安隐患不排查、未建档、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上级查处隐患不及时整改或不及时反响整改结果或反响结果不真实的,处1000元/条·次的罚款。
第九条 消费作业区域内已觉察的平安隐患未处理完毕,险情未消除就进展其它工作及下一工序工作的,处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条 矿井发生重伤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处2022~20220元的罚款。
第十一条 对延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处1000~2022元的罚款;对不认真履职尽责躲避抢险救灾的,处1000~3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二条 对批准施行的平安工程、平安设备、平安措施等不按打算施工的,处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三条 矿井平安技术开展规划、平安技术措施打算、矿井灾祸预防和处理打算、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井年度平安工作打算、矿井年季月瓦斯抽采钻孔接续打算和瓦斯抽采量打算、矿井年季月防突施行打算、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采掘头面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正补充完善的平安技术措施等未按规定及时编订、审批和上报,处1000元/件·次的罚款。
第十四条 矿山抢救队(含辅助抢救队)必须具有所效劳矿井的应急预案或灾祸预防处理打算等材料并加强防灾救灾的培训教育和训练演习,加强矿井抢险救灾物质储藏治理,熟悉矿井所有通道和平安设备设备,提高矿井抗灾才能。否那么,处1000~2022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 矿井未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新职工未签订师徒合同或未按规定向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和平安责任险的,处1000元/人的罚款。
第十六条 未按规定安排职工进展职业病健康体检的,处300元/人的罚款。
第十七条 矿井未落实平安质量标准化治理职责,未按规定进展质量达标考核验收工作的,处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八条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之前,必须通过平安许用论证、平安功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平安措施。否那么,处500~1000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 坚持重点场所(如爆破材料库、主扇风机房、主要变电所、物质库房、平安监控室、调度值班室等)、重点岗位(主扇司机、瓦斯抽放司机、瓦斯检查员、变电发电岗位人员、提升机司机等)的工作人员手上交接班治理,严禁脱岗、串岗行为。否那么,处500~1000元/人·次的罚款。
第二十条 上级主管部门、公司下发的平安治理文件、治理方法等,必须贯彻落实,并有贯彻学习记录。无贯彻学习记录的,处500元/次的罚款
第二节 采掘
第二十一条 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1)煤矿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布置不符合煤矿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的,处5000元以上罚款;(2)采、掘、支护工艺不符合煤矿平安规程要求的,处500~1000元的罚款;(3)矿井存在巷道式、房柱式、仓储式或以掘代采、滥采滥挖等采煤方式非法开采的,处10000~50000元的罚款;(4)矿工在未采取可靠支护措施的顶板下作业的,处500~1000元的罚款;(5)未及时上图,图纸与井下现场实际不符的,处500~1000元的罚款;(6)采取隐蔽手段,躲避检查,造成平安消费监管盲区的,处5000~10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采煤工作面和其它作业地点觉察挂汗、水雾、挂红、水啸、水压增大等透水预兆,不及时报告,不采取措施,接着冒险蛮干作业的,处10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采掘作业规程和专项施工平安措施未及时编制、审批、下发的,处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采掘消费作业规程、平安技术措施未按规定进展审批,就擅自组织员工进展相关平安消费作业,处2022元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敲帮征询顶制度。开工前必须对工作面平安情况进展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否那么,处1000~2022元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间隔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停顿采煤,制定并落实相应措施。用垮落法操纵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顿采煤,采取人工强迫放顶或其他措施进展处理。否那么,处1000~2022元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否那么,处1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采掘作业规程和专项施工平安措施或未组织学习考试就组织施工的,处1000~2022元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溜煤眼上口未架设防止人员、大块煤矸和材料坠落平安设备的,处500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 采煤工作面出现连续三根以上支柱迎山角过大或退山现象的,处5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采煤工作面回采情况发生变化时,未及时修正作业规程或补充平安措施的,处1000~2022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规定的煤柱。否那么,处2022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功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须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平安措施。否那么,处1000~2022元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展压力试验,编号入账,单体液压支柱和金属铰梁在采煤工作面回采完毕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必须进展检修。检修好的支柱,还必须进展压力试验,合格前方可使用。否那么,处50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用垮落法操纵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平安措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平安间隔,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否那么,处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治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否那么,处5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裂、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初采和收尾不制定平安措施的,处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乳化液浓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处5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安出口必须落实维护治理责任,确保平安、畅通。否那么,处1000~2022元的罚款。
第四十条 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岩装(转)载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全断面喷雾洒水等防尘设备的,处500~1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平安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必须按照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展处理。否那么,处1000~2022元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不按规定放中、腰线,导致巷道方位或坡度不能到达设计要求的,处2022元/次的罚款;造成严峻工程质量事故或损失,按情节或损失额度从重处分。
第四十三条 巷道维修不是由外向里,不按规定参设临时支柱;修护旧巷时平安道路不畅通;处500~1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在揭露老空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平安地点。只有通过检查,证明老空内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否那么,处1000~2022元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不按允掘(采)通知书掘(采)进的,处2022~5000元的罚款;并视其情况加重处分。
第四十六条 掘进工作面放炮冲垮支架后,不及时恢复支护或恢复支护不符合质量要求就冒险作业的,处1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由下向上掘进25°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必须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人行道应设扶手、梯步和信号装置。否那么,处1000~2022元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绿灯和直通本井(巷)提升绞车硐室的。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行车前红灯亮,并有铃声警示,行人立即就近进入躲避硐,经联络确认无误后提升;红灯熄灭绿灯亮且经确认无误后,人员方可行走。否那么,处1000~2022元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全断面喷雾洒水等防尘设备的,处500~1000元的罚款。
第五十条 前探支架不按规定架设的,处500元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高空或立眼作业不佩戴保险带不系平安绳的,处1000元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撤除原有支护前,不先加固临近支护,撤除原有支护后,不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处500元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耙装机作业时,其与掘进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同意间隔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认真执行。否那么,处500元的罚款。
第三节 一通三防
第五十四条 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和风、循环风冒险作业。(1)矿井存在通风系统不合理,风流不稳定或风速风量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处500~1000元的罚款;(2)矿井存在局部通风配风不符合规定或未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要求的,处500元的罚款;(3)矿井通风设备达不到质量标准化要求的,处500元的罚款;(4)矿井通风日常治理不到位,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等行为或出现矿井无打算停风的,处500~2022元的罚款;(5)矿井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或不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