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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乡镇
经济
普查
工作
实施方案
乡镇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县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即普查准备阶段、普查登记和复查阶段、数据整理和发布阶段。全部工作从2023年5月开始,到2023年底根本结束。
一、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5月-2023年12月)
(一)组建经济普查机构
镇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已于2023年9月成立。根据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施规划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各村(居)委会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组建村级经济普查小组。
(二)制定经济普查工作规划
村级经济普查小组组建后,经济普查小组要严格按照县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流程操作,保证各项普查工作按方案规定的进度顺利进行。普查人员对根本单位普查对象按在地统计的要求,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配合普查试点
为摸清我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取得组织实施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实践经验,培训业务骨干,我镇将积极配合县级经济普查办公室进行的经济普查专项试点或综合试点。
(四)部署普查工作
2023年9月30日以前,召开全镇经济普查工作会议,部署全镇经济普查工作。
(五)划分经济普查地理区域工作
镇级经济普查办公室负责划分普查区,并在村级经济普查小组的协助下划分普查小区。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工作于2023年2023月15日前完成。
(六)宣传发动
做好宣传发开工作,是完成普查任务的重要保证。针对经济普查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的特点,宣传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突出政府行为,向县、镇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宣传,请镇人民政府出面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解决经济普查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问题,为普查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二是向参与普查的人员宣传,提高普查人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三是向社会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使普查对象认识到如实申报是公民的义务,积极参与和支持经济普查。因此,我镇经济普查办公室专门成立宣传组,制定宣传工作规划。2023年的主要任务是向县、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大规模的宣传发动从2023年下半年开展,普查前一个月(即2023年12月)要利用各种形式,在全镇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的同时,我镇及各村(居)委会要掀起宣传高潮,使经济普查做到普查对象皆知,以取得全镇各级干部和普查对象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七)经费筹措及物资准备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镇要根据普查工作的进程,抓紧编制好分年度的普查经费预算,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在坚持节约搞普查的前提下,保证普查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尤其是普查采集数据用的pda设备经费和“两员〞劳动报酬要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经济普查有关物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普查表、培训教材、技术文件和代码本的印刷,普查表包装箱袋、宣传品和普查员用品的制作,以及购置一些必要的宣传设备和办公通讯设备等。普查表、培训教材、技术文件和镇级地址代码本由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印刷,经济普查资料包装箱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证件、普查员用品由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制发,在2023年2023月底前发至县(市、区),2023年11月底前发至镇、村(居),2023年12月上旬发至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其他经济普查物资(如:经济普查草表、配套设备等)分别由我镇负责筹措和准备。
(八)数据处理准备工作
(1)2023年12月,配合县经普办建立数据处理组,按规定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2)2023年2月以前,配合县经普办制定数据处理方案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3)2023年3月以前,配合县经普办准备数据处理设备;
(4)2023年5月以前,配合县经普办做好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5)2023年5月以前,配合县经普办做好数据处理业务培训工作。
(九)选调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要求,经济普查所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从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选任,或从社会招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当由一定的经济统计和计算机根底知识,身心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经济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经验。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配备数量,原那么上每天一个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8小时/天可以登记6-8个普查对象配备,并应有5%左右的机动数。普查指导员一般按普查区配备,每个普查区可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工作要在2023年2023月底前完成。
普查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自上而下地层层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进行。县(市、区)负责培训乡(镇、街道)级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时间为2023年2023月-11月,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经培训,并测试合格后,发给证件。这些人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被调动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十)单位核查
单位核查工作以名录库信息为根底,辅以部门资料,采取地毯式调查进行。
(1)各级开展名录库整理工作(2023.01-220233.12)
(2)下发单位比对核查(2023.2023-2023.2023)
(3)部门资料的收集整理(2023.2023-2023.2023)
(4)全镇开展地毯式的摸底清查工作(2023.2023-2023.11)
(5)编制单位核查底册(2023.11-2023.12)
二、普查登记和复查阶段(2023年1月-5月)
(一)普查登记
2023年1月-4月,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细那么的要求,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对普查对象进行普查登记。
(二)登记工作查疑补漏和单位复查
镇经济普查办公室配合完成由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在2023年4月-2023年5月统一组织的查疑补漏和单位复查工作,并由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督导检查。
(三)事后质量抽查
在进行登记质量验收的同时,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事后质量抽查只评价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质量,不评价省、市、县和抽中普查小区的登记质量。具体时间按国家、省、市、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进行。
(四)质量检查
2023年6-7月,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设区市普查登记和快速汇总质量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各地(市)经济普查工作质量的依据;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对各县区(含XX县区、开发区)的普查登记和快速汇总质量及事后质量抽查的时间在省对市质量检查和事后质量抽查前2023天进行;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对各乡镇、小蓝经开区、管委会的普查登记和快速汇总质量及事后质量抽查的时间在市对我县质量检查和事后质量抽查前2023天进行。我镇将结合单位复查开展质量抽查工作。
三、数据整理和发布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2月)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对经济普查数据进行全面整理,在此根底上逐级进行数据结果快速汇总上报,经过评估和审核统一进行数据发布。此阶段主要工作有数据汇总与评估、数据处理、公布普查数据、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和分析研究、普查工作总结表彰等。全部工作于2023年12月底结束。
(一)数据汇总和评估阶段(2023年6月-2023年9月)
各级在普查结果进行复查和质量抽查的根底上,开展数据快速汇总、审核评估并逐级上报。
1.乡级进行数据结果快速汇总上报(2023.04-2023.05)
2.县级进行数据结果快速汇总上报(2023.05-2023.06)
3.县、乡两级进行数据结果审核评估(2023.06-2023.2023)
(二)开展数据处理工作(2023年3月-2023年2月)
此阶段主要工作是集中进行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并开展数据库建设工作。
1.县、乡两级进行普查数据审核(2023.03-2023.04)
2.市级进行普查数据审核(2023.04-2023.05)
3.主要数据审核、编辑、汇总上报(2023.04-2023.05)
4.县、乡两级数据处理(2023.05-2023.2023)
5.普查表资料光盘存储(2023.2023-2023.12)
6.数据库建设(2023.2023-2023.02)
(三)普查工作总结表彰(2023年2023月-2023年12月)
各级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业务进行认真总结,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1.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做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工作总结(2023.2023-2023.12)2.对数据处理工作进行总结(2023.01-2023.03)
3.各级召开经济普查总结表彰大会(2023.11-2023.02)
4.对经济普查文件归档(2023.2023-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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