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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危化品
安全管理
制度
危化品平安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方案;
4、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
平安管理人员平安生产责任制度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催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平安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平安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催促落实本单位平安生产整改措施。
业务员平安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并掌握平安技术,自觉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和各项平安管理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平安管理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平安管理的建议,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用具。
3、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平安可靠,并做到平安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卫生和通道畅通。
4、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积极参与救护工作,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5、业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范围接到订单后,与有关生产厂家取得联系。
6、联系到供应厂家后,签订供应合同。
7、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公司负责运输,双方签订平安运输协议。协议中必须注明途中一切平安事项均由运输公司负责,运输车辆经检测、检验合格,并配备合格的押运人员。
8、业务员应向承运公司说明所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和危险特性及本卷须知。
9、在购进危险物品时,应向销售商索取危险化学品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平安标签,在销售时随货物提供应用户。不得购、销无平安使用说明书的危险品。
2023、购置危险化学品时,应从具有平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购进。
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平安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销售人员需具有危险化学品平安知识,熟识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应急措施、消防方法、储运须知及泄漏处理。
3、按时进行平安评价。对平安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存在现实危险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平安措施。
4、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易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准书的公司采购危险化学品。
5、每次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由采购人员到当地公安机关申领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
6、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公司承运。
7、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当记录购置公司的名称、地址和购置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每天要核对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9、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置凭证、准购证的公司销售危险化学品。公司的危险化学品购置凭证、准购证严禁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危险化学品购凭证、准购证。
防火、防爆、防中毒平安管理制度
1、公司人员必须了解公司所经营的化工产品的危险特性,应急措施、防护措施和灭火方法。
2、了解根本的灭火常识,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易燃、有毒危险化学品包装应保持完好、不破损,防止危险物品泄漏后,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导致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危险化学品装车摆放应牢固,严禁超高,防止倒垛后,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性质相抵触的禁忌物品,严禁同车运输,防止禁忌物料之间发生化学反响,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7、危险物品应远离热源、明火、防止阳光直射。防止雷雨天气装卸车。
8、不得随意分装、改装和灌装易燃易爆危险品。
9、运输车辆应符合要求,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2023、发现危险化学品泄漏,必须立即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化。在处理、扑救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着火事故时,救护人员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品,防止中毒。
平安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员工均须经公司、部门、班组或岗位三级平安教育,定期(每年)进行考核,并作为对员工考核的内容。
2、对新员工和调动岗位(工种)的员工须逐级进行教育,经考试合格前方可上岗工作。
3、公司平安教育由劳资(人事)部门组织,平安部门负责防火平安知识的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国家平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本公司平安生产特点,防火、防爆、灭火知识。
4、二级平安教育由部门负责,教育内容。本部门平安生产特点,平安防火技术规程和平安管理制度,部门平安消防设施种类及使用方法,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等。
5、三级平安教育由班组长或部门平安员负责,教育内容。本班组岗位平安生产特点,岗位平安操作规程,预防事故与处理事故的措施,消防器材、防护器材的使用方法。
6、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与接运、电气、起重机械、机动车驾驶员等特殊工种的员工,由所在部门组织进行教育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陪心,经考试合格前方可上岗。
7、经常性教育有各级防火平安责任人负责,作好日常平安教育,使全公司员工牢固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制观念,尊章守纪,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经营平安。
平安检查、检修制度
1、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平安生产方针,及时发现不平安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别制定本制度。
2、平安检查以防火防爆为中心。
3、专业检查公司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
4、季节性检查和节日检查,由分管经理组织平安员负责。
5、检查内容
(1)检查机械、电气、仪表、储存容量、管线、车辆、平安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等是否完好有效。
(2)查各岗位有无脱岗、串岗、睡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等违反劳动纪律及平安责任制落实情况。
(3)春季以防雷、防静电措施为重点。
(4)夏季以防暑降温、防汛、放台风措施为重点。(5)秋季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和平安防护措施为重点。(6)冬季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放滑措施为重点。
(3)检查部位。运行使用中的设备、管线、阀组、人孔、排污孔、温度、液位等。
7、各级检查应认真记录检查情况,作为交接班内容。
8、隐患整改
(1)检查中发现的不平安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2)凡部门无法解决的不平安隐患,由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提交公司研究确定,落实整改。
(3)暂无法解决的隐患工程,应及时采取临时有效措施,由平安管理部门记录备案,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后纳入公司平安技术和年产检修方案内解决。
劳动防护用具(品)管理制度
1、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平安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2、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平安器具,如平安帽、工作服、防砸鞋、平安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3、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标准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平安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平安、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平安管理部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平安和健康。
6、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现场员工应急使用。
采购、销售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经平安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才能从事采购工作。
2、采购人员应熟悉所采购物质的性能。进行采购时,必须向有经营销售资格的单位采购。
3、采购国家监控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向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置凭证,凭证购置。
4、采购剧毒化学品,应凭单位出具的证明向市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证购置。
5、准购证应妥善保管,不得伪造、编造、买卖、出借和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准购证。
6、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交由单位验收,做到帐物相符,品种、质量符合要求。
7、采购人员不得私自将采购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装让、转借。
8、销售危险化学品,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批准的销售范围进行销售活动,严禁超范围销售。
9、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向购置者验证准购证。确认符合购置条件时,方可出售。
2023、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客户提供产品说明书和平安标签,强调主要本卷须知。
11、零售危险化学品,包装必须完好,不得破漏、损坏。
12、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运输平安管理制度
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2.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在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3.危险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车后必须洗刷干净。
5.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平安要求的运输工具: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平安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6.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7.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平安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