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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政务公开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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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政务公开现状与对策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也不断深入开展,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府,而政务公开対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根据我国政务公开的发展现状,对我国政务公开的形式原则进行描述,并指出我国政务公开的成就与问题,并提出新时代背景下改善我国政务公开的方法和对策。
关键词: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服务型政府;行政改革
绪论
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过去的三十年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稳定发展的三十年,也是中国行政体制不断完善的的三十年,政府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而政务公开正是构建服务型政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关键。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也不断深入开展,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府,而政务公开対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根据我国政务公开的发展现状,对我国政务公开的形式原则进行描述,并指出我国政务公开的成就与问题,并提出新时代背景下改善我国政务公开的方法和对策。
一、我国政务公开的现状、形式与成效。
20世纪80年代末,按照中央的要求,我国一些地方开展了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要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央对政务公开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我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的深入开展,并在反腐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国务院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国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一)我国政务公开的特点
(1)我国政务公开经历了一个自下而上、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的渐进过程。
(2)注意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促进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3)注意与发展电子政务相结合。电子政务是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
(4)突出工作重点。把推行政务公开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5)公开形式丰富多样,地方发展不平衡。
(二)我国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应按照因地制宜、规范有序、有利监督、注重实施的原则进行。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重大事项和群众、职工要求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
(1)通过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公开政务。这种方式的主要特点是范围广,速度快,时效性强,公众获取信息便利,由于所需要的设备相当普及,发布成本和获取成本都低。政务新闻是通过这个方式传播的主要内容,各档新闻栏目都能让人们获得很多公开的政务信息,尤其是收视率较高的中央电视台新闻。
(2)通过报刊书籍等平面出版物公开。如通过报纸、期刊、年鉴等出版物,定期公开政务信息。这种方式的主要特点是公开内容广泛,信息量大,比较正规,容易保存,获取的渠道也很多,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实际范围较广播电视小,时效性较广播电视差,年鉴类出版物实际阅读人数少等缺点。因此,应尽量扩大这些平面出版物的传播范围,不能仅仅局限在地方政府或少数机关内;也要提高出版物的可读性易读性,建设完善的发行传播体系,培养善沟通,会报道的高素质记者队伍。
(3)过文件、通报、简报等方式公开。这种方式的主要特点是内容集中专一,针对性强,公开范围可根据实际需要来自由变化,多见于机关内部,存在公开范围不大,时效性不够强的问题。这种方式是将通过后的行政法规、规章和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刊发,由政府提供资金交付印刷,免费供给公众阅读。政府公报是其中比较特殊的一种,是专门登载政策政令的政府出版物,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权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立法的形式,赋予了政府公报传达政令的职能,明确了其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为标准文本的法律效力,奠定了政府公报作为政府发布规章主渠道的法律地位。政府公报自身的优势确保了其能在政务公开中成为主渠道之一。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共信息亭和公共阅览室也是效果很好的方式。
(4)通过会议等方式来公开。如通过任命政府发言人,定期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政务信息,并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公民旁听政府有关会议、媒体直播等方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如重要项目规划、重点工程开设、重大节庆活动方案以及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决定之前,通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给予公民参与并发表意见的机会,广泛听取公民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逐步将听证制度推广应用到行政立法和行政决策等领域。运用好这个方式的需要注意的是公开应在决策之前就进行,只公开结果实际是排斥了公众参与;社会中各种咨询机构也需要完善,发起咨询的行政主体需要掌握和合理运用相关的咨询方法;听证会的参与人需要科学的选择,能代表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特别是代表利益攸关方的参与人的选择,是决定听证会能否有效进行,政务公开是否真实的重要因素。
(5)通过互联网来公开。在当今社会,互联网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相对于平面媒体,互联网可以为政府与群众提供直接对话的渠道,其时效性强,范围广,透明度高,影响力大,因此通过网络更能提供及时,全面的的政务信息,而且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可以高效的完成各种行政审批工作,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更好的发挥服务型政府的的作用。,
(6)其他方式的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实际是行政主体与公众之间的政务信息流,只要是能实现信息流顺利流动的方式都可以视为好的政务公开方式。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给了政务公开良好的技术平台,上访、信访、设立领导信箱、领导热线电话、领导接待日等都是政务公开方式。各地方政府设立的统一行政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开办事大厅,并在办公地点设立公告板、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放置办事指南,这也是政务公开的方式。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之外,都要进行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1)职能职责公开。包括单位工作职责,单位领导姓名、职务、分工,单位内设机构职责、负责人,对外承诺和监督举报电话等。此项公开与佩证上岗结合。
(2)决策公开。包括制定的重要规划,作出的重要决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年度工作主要目标的执行情况等。
(3)事务公开。包括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工作纪律,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罚款的依据和标准、处罚结果、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取消、保留情况,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
(4)财务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国有资产处理,物资和设备采购程序,标准,计划和办理结果,财务管理和收支情况,特别是招待费用的开支情况。
(5)人事、廉政公开。包括干部任免、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奖惩、公务员招考录用、公务员选调、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领导班子廉政情况。
(6)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情况。
(7)群众反映的办理情况。
(四)我国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和谐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工作目标。政务公开工作要同“形象建设工程”相结合,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基本实现:方便群众和管理相对人办事,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严格依法监管,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五) 我国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无论是公开的内容还是公开的方式都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选择时也要遵循相关法律,我国在立法这方面相对滞后,欧洲的瑞典在1776年制定了《新闻自由法》,首次从法律上确立了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美国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法律体系则由三个法律构成:1966年制定的《信息自由法》、1976年制定的《阳光下的政府法》和1974年制定的《隐私权法》。在亚洲,韩国和日本也分别在1998年,2001年实施了相关的法律。我国已有的《保密法》、《档案法》更多是强调信息的保密,没有建立起完整的政务公开体制,也没有明确政务公开方式设计原则,这使得政务公开缺乏可操作性,方式设计也无法可依,同时,已有的公开方式实施细则不明确,造成公开程序缺失,使依照这些已有方式公开的政务信息难以让公众满意。
(2)事实原则。公开的任何政务信息必须以事实为准,不能有任何猜测。政务信息不同于其他信息,政务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影响行政主体的权威性。
(3)效率原则。要避免公开的信息出现时间上和内容上的滞后,使信息及时准确的传达给公众。根据信息的时效要求,要选择不同的公开方式,一般来说,时效性强的信息使用承载信息量小的方式,以保证传播的迅速,而承载信息量大的方式一般用于时效性要求不高的信息,比如总括性质的信息。不同的受众群体需要不同的信息,因此方式也有所不同,要避免出现因为方式选择不当出现公开信息与公众所需信息的错位,才有利于公众对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4)便利原则。政务公开信息的载体应是社会普遍接纳,同时也保持多样性,降低获取门槛;获取渠道便利通畅,不需要花费不应有的物质成本和时间;公开形式喜闻乐见,贴近普通百姓生活;表达通俗准确,不能晦涩难懂,方便各受教育阶段公众理解接受;公开方式的过程应尽量简单,实施方便;信息从行政主体到达公众的中间环节少,有利于公众与行政主体互动。
(5)成本原则。选择政务公开方式时要充分考虑信息载体成本,作为义务人的行政主体以尽可能少的成本为作为权利人的公众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资源,较高的获取成本会损伤公众的积极性,不利于政务公开的长期开展,也会消耗社会财富,减少其他公共产品的供应,最终降低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
(6)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统一原则。
(五)政务公开取得的成效
(1)组织体系比较健全,工作运转实现了由临时性到常年性的转变全国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基本上都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首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委监督、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
(2)是法制建设比较规范,公开内容实现了由抽象到具体的转变。在原有行政法规的基础上,近几年党中央和国务院连续发出了依法行政和预防腐败的实施纲要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相当一部分省、市、自治区也制订了有关政务公开条例或意见。各级地方政府和绝大部分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都制定了政务公开或办事公开的办法与每年度的工作要点。有的地方还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都基本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公开的形式、内容、范围以及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各地都作了相应的明确规定,基本上达到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这与过去一般性号召和一般性要求是显然不同的。
(3)是改进了作风,提高了公仆意识与行政效能,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干群之间增加了理解,减少了误会,化解了矛盾,促使“热点不热、难点不难”。
(4)是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政务公开,一方面强化了群众监督和制度约束,另一方面增强了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铺张浪费和吃喝招待明显减少,乱收费现象受到很大遏制。
(5)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通过政务公开,保证了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政府部门通过决策前的公示、听证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了人民群众的意见,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使政府决策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更加符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