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平安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方案2023年7月,市安委会第四督查组对我县开展了一次建设工程领域平安生产集中督查活动,共排查住建领域在建设工程工程5个,觉察平安隐患56项,集中反映了建筑施工领域存在“建设工程重点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平安生产资料弄虚作假〞“未批先建〞等突出问题。为确保建筑施工领域突出问题得到准时有力的整治,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深化学习贯彻、总理等中心领导关于加强平安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731〞全国平安生产电视会、“812539;9〞全省平安生产视频会和“811〞全市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调度会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实行过硬治理举措,切实抓好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督查整改工作,扎实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促进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高质量进展营造良好平安环境。二、整治任务〔一〕加大重点人员到岗履职尽责。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建设工程主要负责人落实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平安进展理念。催促施工企业、工程负责人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带班制度,工程平安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特种作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平安生产职责,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岗位平安操作规程。整治措施:1.由县施工管理站催促全县在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建筑师、平安员、质量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依据各在建工地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平安监管效劳平台〞上的电子考勤结果,每月形成书面通报,印发至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同时结合实际考勤状况,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警告、约谈、记不良行为等处理。严格执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电子考勤暂行规定,对工程经理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实行记分管理:一个月未达规定到岗履职考勤天数的,视同未在岗履职一次,记3分;累计扣满6分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函告其建设单位,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赐予施工、监理企业警告一次;工程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累计扣满9分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约谈缺勤单位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记不良记录一次〔期限为3个月〕,属政府投资工程的要通报工程建设单位,同时抄送属地政府;工程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累计扣满12分〔及以上〕的个人暂停一年在我县执业,工程施工或监理单位6个月内停止在我县承揽施工或监理新工程。3.对不按规定配备工程部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