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生产和消防工作日常考核细那么为了强化平安生产和消防考核工作,切实发挥考核的鼓励约束作用,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平安事故,不断提升平安生产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全县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在平安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中增加日常考核环节。为了做好日常考核工作,制定本考核细那么。一、考核内容平安生产和消防工作日常考核包括8方面内容,即:生产平安事故状况、报送事故信息状况、参与平安生产会议或培训状况、报送有关平安生产工作材料和信息等状况、平安生产督查检查觉察问题隐患及整改状况、平安生产行政惩罚状况、乡镇〔社区管理效劳中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状况、担当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状况等。平安生产和消防工作日常考核内容可依据平安生产和消防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增加或削减考核事项。二、考核赋分平安生产和消防工作日常考核分数占年度考核总分数的40%〔即40分〕,实行扣分方式计分,日常考核分数为40分减去所扣分数,累计扣分超过40分的,日常考核成果按0分计算。〔一〕生产平安事故赋分:发生危急化学品〔包括烟花爆竹〕生产平安事故的,每死亡1人扣0.2分,发生次生事故的,每死亡1人扣0.5分;发生道路交通〔包括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生产平安事故的,每死亡1人扣0.3分,发生次生事故的,每死亡1人扣1分〔非属地责任交通事故的不扣分〕;发生其他生产平安事故的,每死亡1人扣0.1分,发生次生事故的,每死亡1人扣0.3分。〔二〕事故信息报送赋分:一般事故信息,每迟报1小时〔缺乏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下同〕扣1分,每漏报1起扣5分;较大事故信息,每迟报1小时扣2分,每漏报1起扣10分;重大事故信息,每迟报1小时扣5分,每漏报1起扣20分;特大事故信息,每迟报1小时扣10分,每漏报1起扣40分。〔三〕参与平安生产会议或培训赋分:要求主要领导参与而未参与的,每人每次扣5分;要求分管领导参与而未参与的,每人每次扣3分;未派人参与的,每人每次扣10分。要求固定人员、固定人数参与而未全部参与的,每少1人次扣0.5分。〔四〕有关平安生产材料、信息报送赋分:按报送时间,每迟报1小时扣1分,未报送的扣10分;按报送质量,质量一般的扣2分,质量较差的扣5分,质量不合格的扣10分且自返回时间开头按迟报累计扣分。〔五〕平安生产督查检查赋分:平安生产督查检查是指县级开展的督查检查,包括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和日常检查,每次每觉察1项一般问题隐患扣0.2分,对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