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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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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
村(社区)干部管理方法范文(1)
为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标准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本方法中的村(社区)干部,是指各村(社区)的“两委〞班子成员。村级便民效劳员管理参照本方法执行。
二、村(社区)干部的分工由村(社区)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统筹考虑,确定分工,并报镇党委备案。镇党委有明确要求的,执行镇党委决定。镇党委负责村(社区)干部的培养选拔与监督考核。村(社区)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三、合理设置职数。村(社区)干部应在镇下达的规定职数限额内予以配备。其他聘请编外人员的,须报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村(社区)主职干部工作日中餐严禁饮酒,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扣1分。
五、落实好会议制度。村(社区)干部应按时参加县、镇、村级会议,并作好记录。此项纳入村(社区)干部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参加县、镇会议时,迟到一人次,扣0.1分、罚款30元;缺席一人次,扣0.3分、罚款40元,从工资或拨款中扣除。凡参加县会议因迟到、缺席被通报的,当事人罚款50元/次,并作深刻检讨。连续3次缺席的,进行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一年累计达5次以上缺席的,进行诫勉谈话。各村(社区)要落实好村干部周例会制度。
六、落实好请假制度。总支部书记请假1天及以上,经镇党委书记批准;村(社区)主任请假1天及以上,经镇长批准;其他村干部请假2天及以上,经镇党委副书记批准。假设无特殊情况,全年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
七、落实好住村制度。村(社区)“两委〞干部实行办公无休日,并落实轮流住村制度。各村要上报住宿值班表,村干部每周至少住村3晚,总支书记每周一至周四至少在村住宿两晚。镇组织办统一考核。住村每缺勤1次,罚款30元,年终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排队每人次扣0.1分。在县级以上督查中被查到不在村(社区)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次罚款、大会通报批评。
八、严格公章管理和使用。村“两委〞公章必须专人保管,逢使用必登记。公章不外带,假设遇特殊情况需外带的,使用支委公章须报总支部书记同意、使用村委公章须报村委主任同意并登记前方能外带,使用完后及时归还。
九、加强村级综合效劳平台的管理使用。各村(社区)要安排人定期清扫,保持平台环境干净整洁。制定并公示村(社区)干部值班安排表,值坐班情况纳入村(社区)年度考核,未按要求落实值坐班制度的,每人次扣0.2分;因缺勤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进一步严肃处理。
十、落实好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干部对本村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镇党委、政府,并迅速处置。平安事故、群体事件、自然灾害和集体卫生疫病等突发性事件,在发生15分钟内上报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并根据情况主动处置;其他较大事项在30分钟内报告镇党委、政府,并迅速处置。因报告滞后或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干部,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一、实行财务审计制度。镇党委、政府每年对村级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将审计结果公示,各村(社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严禁新增债务,并对原有债务逐年消化。审计结果作为村干部考核使用和问责处理的重要依据。
十二、建立村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加大对不称职村干部约谈、调整、处置力度,村干部缺职的由镇党委根据实际调整选配到位,村主职调整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相关程序予以免职或罢免:
1、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分不宜再担任村干部的;
2、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排队中,连续3年排末位或不称职票超1/3的;
3、不履职、公开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的;
5、其他应免职或罢免情形。
十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在省、市、县组织的重点工作督导检查中,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治陋习、环境卫生、平安生产、综治维稳、方案生育、惠农减负等方面被上级通报批评,影响全镇考核结果的,“两委〞班子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单位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其总支书记、分工负责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十四、本方法实行10分制考核。村干部被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免除(罢免)职务的,每人次扣0.5分、1分、2分、5分。党员村干部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的,每人次扣1分、3分、5分。
十五、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六、本方法相关问题由镇组织办解释。未尽事宜,由党委、政府另行研究决定。
xx镇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方法范文(2)
为加强干部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标准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表达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根本原那么
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那么;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那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那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那么;发扬民主、依法选举原那么。村(社区)“两委〞干部必须与镇委镇政府和村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镇委镇政府和村(社区)党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二、考勤、值班制度
村(社区)“两委〞干部要严格落实工作日正常上班制度,节假日期间,遇防火防洪防灾、重点任务落实等特殊工作需要,接通知后应立即到位。
在正常工作日期间,村(社区)“两委〞干部要保持全员在岗,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上交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值班人员不得缺岗漏岗,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安排其他干部代为值班。值班地点必须在村(社区)委会办公室,做好上传下达和应急处置。未安排值班的干部要保证通讯畅通。
三、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镇委镇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与县委,县政府、镇委,镇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三)村级工作实行包片干部包干责任制,村(社区)“两委〞干部按工作分工承担主要责任,包片干部对包片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四)要坚决服从党组织的领导,无条件执行村(社区)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决议,必须听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指挥。对村(社区)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决议有异议的,必须在贯彻执行的情况下按正常途径向驻村(社区)领导或逐级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平安事故、重大信访事件、治安事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要及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不推诿扯皮,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向镇分管领导或者驻村(社区)领导汇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及时化解,稳控妥善处置。出现越级上访事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凡属村(社区)“两委〞会议研究决议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更改,如有不同意见,可向驻村(社区)领导反映。村(社区)“两委〞干部应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散播村(社区)“两委〞会议讨论过程及讨论结果。
(八)村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发奋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是,出现不团结情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县、镇召集的会议,应提前10分钟到场。确需请假的,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或者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他村(社区)“两委〞干部参会。代会人员要及时向村(社区)支部书记报告会议内容并将会议精神传达给请假人。
(十)要积极带头践行文明礼仪,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以礼待人,以理服人。
(十一)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严禁打牌赌博,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十二)不得在公开场合发布妄议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村(社区)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不得发表诋毁干部形象的言论。对上级领导、干部如有意见建议,可当面或来信向上反映,绝不允许粗鲁顶撞、阳奉阴违。如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议事制度
(一)村(居)务工作议事会议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那么,村(社区)“两委〞班子至少召开一次村(居)务工作议事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二)村(居)务工作议事会议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召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不在岗时,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委托其他村(社区)干部召集。
(三)村(居)务工作议事会议主要内容:部署落实镇委镇政府布置的重点工程及各项工作任务;研究本村(社区)经济、社会开展、农房管控、土地管理、矛盾纠纷等日常事务;本村(社区)建设的规划、村(居)民建房、建设用地安排;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村级资金调配和使用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等。
(四)村(居)务工作议事要求:村(社区)“两委〞干部必须自觉参加村(居)务工作议事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召集人同意;每次议事都要有议事结论并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五、请销假制度
(一)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因事需请假的。1天以内的向驻村(社区)领导说明情况后,可口头向镇主要领导请假,2天以上的需书面报镇主要领导审批。
(二)村(社区)其他干部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向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并向驻村(社区)领导说明情况;2天-3天的,需书面报驻村(社区)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需书面报镇主要领导审批。
(三)其他。超过审批请休假天数后,仍不能返岗的,特殊情况要再次履行请休假手续,否那么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按程序 请假,事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否那么按旷工处理。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必须持有病例和书面请假条。病假期满,经确诊仍需继续休息的,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六、约束退出机制
(一)违反以上二、三、四、五类制度的。
1.违反其中制度一次的,由驻村领导提醒谈话;
2.违反其中制度累计两次的,由镇纪检监察办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并要求在村(居)民代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3.违反其中制度累计三次的,由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对其进行谈话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4.违反其中制度累计四次的,停发当月工资;
5.违反其中制度累计五次的,当年度村(社区)干部民主评议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6.以上提醒或批评教育谈话记录要求作好记录并存入村(社区)干部档案。
(二)村(社区)“两委〞干部未严格履行包片责任或工作分工责任,对森林防火、禁毒、遏止新增非法图斑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负面影响的,由镇党委班子会议研究从严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应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直至镇党委责令辞职:
1.违反以上二、三、四、五类制度累计超过五次的;
2.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支持镇委镇政府决策部署或不能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的;
3.在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率到达50%及以上的;
4.因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村集体经济较大损失或较大负面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
5.因违法违纪违规,情节严重,被纪检、司法等相关部门查处的;
6.无故连续三次不参加村(社区)“两委〞会议的,或不支持、不执行村(社区)“两委〞决议的;
7.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不履行村民义务或违反村规民约的,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8.拒不接受本制度约束机制的;
9.接受镇党委、镇纪委问责或处理,在影响期限内未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
10.身体状况不佳,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11.其他不正确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