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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水利局
平安
单位
方案
水利局平安单位方案2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及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设新,实现新跨越,铸就新辉煌〞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矛盾纠纷调处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5%以上;信访渠道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按时办结率,赴省、市、区集体访、重复访为零。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不发生平安保卫重大事故;“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得到有效防范、控制和打击。
2、确保治安状况平稳。“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及时整治;无外来流动人口犯罪、未成年人犯罪。
3、确保基层根底牢固。基层政治综治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群防群治队伍不断壮大,作用发挥充分;综治“四进〞工作得到落实,成效明显;基层平安创立内涵丰富,平安命名覆盖率进一步扩大。
4、确保法制更加健全。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广阔干群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力争在全局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气氛。
三、工作任务
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①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的决策制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影响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切实解决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和问题。②强化维稳信息督查工作。调整充实基层维稳信息督查员,充分发挥其作用;坚持信息报送、督查督办、通报讲评等制度,做到信息畅通、督办有力、讲评有效。
2、加强信访工作。①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民意顺畅表达疏导机制,设立社情民意恳谈日,建立健全领导定期走访、接访和工作联系点制度,听取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②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完善重大信访问题领导包案答复制度,对合情合理的群众诉求,限时予以答复解决;依法标准群众上访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
3、深化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做好防范控制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重要政治活动期间,坚持防止“法轮功〞人员及其他邪教组织人员进京赴昌滋事或在当地聚集闹事等非法活动,确保实现“三个零〞目标。
(二)着力深化“严打〞整治斗争
1、定期研判治安形势,提高打击针对性。充分运用内部情报信息和社会信息资源,定期对犯罪规律、治安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和研判,及时调整部署严打策略和严打措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2、突出打击重点,提高打击威力。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遏制案件高发势头。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斗争,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
3、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整治治安乱点。根据治安形势分析,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出治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维护治安秩序,提高群众的平安感。
(三)着力夯实政法综治工作根基
1、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单位、纯居民专兼职保卫人员,强化夜间值班巡逻;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义务巡逻,进一步完善社区义务巡逻制度;加强对广阔干部群众的治安防范宣传,增强治安防范意识。稳固治安志愿者、看楼护院人员、治安信息员、综治特派员四支队伍,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
2、加强社会管理。①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重点抓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信息登记工作,加强治安管理与效劳,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打击流窜犯罪。②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同时,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留守的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和效劳、救助工作。③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近三年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一次集中普查,摸清底数,掌握去向,做到心中有数。逐步实施教育改造和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安置。④加强平安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平安生产制度和平安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大对交通平安、生产平安和消防平安的检查监管力度,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平安事故。
4、深入开展基层创安活动。按照“培植典型、整体推进〞的思路和“抓系统、系统抓〞的要求,继续开展“和谐平安社区、单位、企业、家庭、边际走廊〞等创立活动,强化工作指导,实行综治责任单位定点帮扶制度,力争和谐平安创立出新、出彩、出兴奋点,打造一批有特色的和谐平安创立品牌,最终到达和谐平安单位的目标。
(四)着力加强法制教育
1、精心组织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①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和“水法〞普及。②加强对新公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③加强和谐创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理解社会公平问题,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加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①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②充分依托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法制学习园地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水利局建设“平安单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水政大队、国有水库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催促工作。
2、严格落实责任制。各站室队、水库管理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把实施“平安单位〞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工作督导。各站室队、水库管理所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负责人要经常关心过问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工作开展,帮助解决困难。局领导小组结合季度工作督查考评深入局大院进行催促检查,推动“平安单位〞工程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4、营造创立气氛。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平安单位〞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具体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平安单位〞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单位〞工程建设的浓厚气氛。
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以大中型开发建设工程为重点,以执法检查和通报曝光批评为手段,以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法制观念和水土保持意识,减少水土流失灾害,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目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开展。
(二)根本目标
通过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现以下目标:
1、提高全区公众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水土保持意识,增强各有关行业部门、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
2、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有效遏制开发建设工程人为造成水土流失。
3、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为水土保持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和水土保持事业的健康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气氛。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由区水利局统一组织,区水行政执法大队协调行动,分级负责。
(一)组织领导
区水利局成立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水保办,水保站站长王正根兼任办公室主任,水政执法大队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各乡(镇)、办水利员负责本单位的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普查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区水利局
(1)制定本区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开工作方案;
(2)组织本区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督察巡视组,对各乡(镇)、办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3)对区本级立项的违法违规工程的投资主体实施限批;
(4)组织对区本级立项的在建以及2022年以来已经完建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工程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其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及实施、监测、监理和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等情况,并对摸底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建立档案;
(5)对区本级立项的典型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实施通报、组织媒体曝光批评或行政处分,对拒不停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典型案件上报市局处理。
(6)配合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对国家立项的违法违规工程进行督察工作,配合省厅对省立项的违法违规工程进行督察、复核、催促整改及实施处分工作;
(7)组织各乡(镇)、办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动骨干进行培训;
(8)搜集汇总本区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资料和案件,定期向市局报告;
(9)开办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简报。
2、各乡(镇)、办水保站
(1)制定本乡镇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协同发改、经贸、国土、地矿、交通、电力、建设、环保、司法等部门,组织对本乡镇范围内在建以及2022年以来已经完建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式摸底调查,全面查清未编水土保持方案的各类在建开发建设工程的数量及根本情况,掌握其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实施、监测、监理和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等情况,并对摸底调查情况按立项审批权限进行汇总分析,建立档案,属上级立项审批的工程按立项审批权限报送;
(3)对本乡镇立项的违法违规工程的投资主体实施限报;
(4)配合水利部有关流域机构和省厅对省以上立项的违法违规工程进行督察、复核、催促整改及实施处分工作;
(5)搜集汇总本乡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资料和案件,定期向区局报告;
(6)开办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简报。
三、检查内容和处理方式
(一)检查内容
1、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2、不按照已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弃渣场、取土场的拦挡、排水等措施没有及时到位,重要临时防护措施没有实施,以及较大设计变更没有履行有关报批手续等,擅自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废弃土石渣),大面积毁坏林草植被,造成严重水土流失,违法违规实施农林开发工程;
3、主体工程已竣工验收未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未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或者编造虚假的水土保持监测数据;未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规费的工程。
(二)主要处理方式
1、限期整改:针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催促建设单位限期纠正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
2、对投资主体实施水土保持方案限批;对拒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和存在检查内容中第2、3类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拒不停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水土保持方案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