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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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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深化改革 加强 基层 农业技术 推广 体系 建设 实施方案
县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开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XX省农村改革开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中的作用,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23)78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信政(2023)3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开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效劳的要求,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开展提供有效效劳和技术支撑。 (二)根本原那么。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开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鼓励地方进行探索和实践;坚持与乡镇机构改革相衔接,加强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稳定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 (三)总体目标。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强化保障、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根底,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建立健全分工协作、功能完善、效劳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二、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四)明确公益性职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效劳的组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参与制定本区域农业技术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装备的引进、试验、示范及适用技术的组装集成与推广,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平安检测、监测与强制性检验,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效劳等。 (五)合理设置机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豫发(2023)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保持稳定。充分发挥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技术优势,按照县农业产业特色向乡镇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直接面向农民开展技术效劳。根据我县实际,全县建立农业技术科技试验示范基地10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15个。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上,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决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办公场所,所在乡镇负责解决办公场所建设用地,为派到一线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六)理顺管理体制。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的管理体制。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指导与效劳,负责对乡镇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的考评、调配和晋升;派出到乡镇的技术人员的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所效劳区域乡镇区政府的意见。 (七)科学核定人员编制。按照科学合理、集约集中的原那么,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综合设置,打破原来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格局,在全县范围内整合人力、物力、科研资源,设置15个农技推广(区域)站,分别是:城郊乡农技推广区域站(辖城关与城郊),路口乡农技推广区域站(辖路口与彭店),夏庄镇农技推广区域站(辖夏庄与长陵),陈棚农技推广区域站(辖陈棚与临河),曹黄林乡农技推广区域站(辖曹黄林、八里岔、濮管区),孙庙乡农技推广站、杨店乡农技推广站、项店镇农技推广站、张陶乡农技推广站、东岳镇农技推广站、白土店乡农技推广站、包信镇农技推广站、岗李乡农技推广站、小茴店镇农技推广站、关店乡农技推广站。每个乡站核定财政全供编制4人,设领导职数1人,确保在一线工作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不低于全县农业技术人员总编制的2/3,县、乡两级技术推广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并保持各种专业人员的合理比例。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均由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畜牧局从局属在职财政供应技术人员中选配(农业局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设置情况见附表二)。 (八)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以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根据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的原那么,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那么,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聘期一般为三年。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要具备竞聘岗位相应专业学历或取得国家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原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的工作人员。此项工作由县人事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考评制度。县农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法,积极探XX县区业务主管部门、乡镇区政府,效劳对象三方共同考核一线农技推广人员的新机制,将其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实行优胜劣汰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继续聘用。进一步完善技术职称评聘制度。对长期在一线工作且实绩突出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优先评聘。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落实对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九)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根据新阶段农业开展特点、农民需求变化和农业技术推广规律,积极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方式创新,提高农业技术的到位率;立足当地农业生产需求,遴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组装集成配套技术,搞好技术培训;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包村联户制度,逐步形成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动普通农户的科技入户机制。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效劳信息化网络和效劳热线,推进农业技术推广现代化、信息化远程效劳,及时为农民解惑答疑;利用农业科技示范场(基地、户),搞好新技术、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利用科技大集、科技下乡,科技流动效劳车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加强与农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合作,依托其技术和人才优势,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三、促进农业技术社会化效劳组织开展 (十)放活经营性效劳。改革后的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不再从事经营性活动,要积极稳妥地将农资供应、农机具维修、农产品加工及营销等经营性活动从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别离出来,实行市场化运作。鼓励其他经济实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效劳行业和领域,参与经营性农业技术推广效劳实体的根底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公益性农业技术效劳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各类技术效劳组织参与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效劳,对局部公益性效劳工程可以采取政府订购的方式。 (十一)积极培育多元化效劳组织。按照构建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总体目标,大力开展各类社会化农业技术效劳组织,不断满足农民的多样化技术需求。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等开展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物结合、技求咨询等效劳。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的管理,依法标准各类经营性效劳组织的行为,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效劳的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自律机制。扶持和建立村级农技效劳站、植保效劳站。 四、强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保障 (十二)保证供应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要切实保障对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财政投入,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履行职能所需的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加。要设立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农民技能培训、植物疫情及农情监控等专项资金,确保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依法开展工作。 (十三)不断改善推广条件。认真落实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标准。财政和开展改革部门要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产设施的根底上,按照填平补齐的原那么,加强根底设施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和推广手段,保证履行职能所必需的根底条件;县财政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设施设备购置。 (十四)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农业等相关部门要适应科技进步、产业开展和农民需求的变化,制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划,搞好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素质提升教育培训,把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成果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效劳人员在聘任期内必须接受新知识、新技术脱产培训,三年轮训一遍,不断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效劳能力。 (十五)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类工程实行招投标制,鼓励各类农业技术推广组织、人员和有关企业公平参与投标。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农业科技人员要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自主创业,对他们创立经营性技术效劳实体可以优惠使用原乡镇推广机构闲置的经营场地,并享受现行政策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 (十六)妥善分流和安置充裕人员。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中充裕人员的分流和安置工作。在鼓励和支持充裕人员自主创业的同时,积极探索多种分流和安置渠道,帮助他们重新就业,使基层农技术推广人员充分理解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凡与原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立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法做好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符合条件的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领导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事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开展全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县政府成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编制、人事、开展改革、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指导全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负责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做好机构编制、人员安置、财政保障、基建投入、科技工程支持等工作。县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广阔职工正确认识改革和对待改革,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此项改革顺利完成。 内容总结 (1)一、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2)二、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四)明确公益性职能 (3)三、促进农业技术社会化效劳组织开展 (十)放活经营性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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