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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党支部和充分发挥村委会经济合作社作用的调研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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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党支部 充分发挥 村委会 经济 合作社 作用 调研 新编
村党支部和充分发挥村委会经济合作社作用的调研 农村实行村委会直选,激发了广阔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热情,也给农村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和扩大基层民主,充分发挥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一、新形势下,特别是村委会直选后,加强村党支部领导与发挥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作用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1、权限范围的界定与实际操作层面的不相适应,使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难以协调发挥 党组织在村级组织中居核心地位,拥有对村级事务的决定权。村委会是自治组织,拥有处理村级事务的权力。党组织主要是对村中重要事务作出决定,同时通过村委会的工作,将党的方针政策和村党组织的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与此同时,村委会可以依照法律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但是这些规定给农村基层的具体操作带来困难。一是由于农村基层对公共事务的领导和管理表达在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方面,许多事项“分工不分家〞,村级各种组织难以泾渭清楚地操作。二是由于农村党的组织系统长期延续,较为健全,组织性强,许多村民在意识中也习惯于被党组织领导,因此党组织在领导和管理村级事务中往往大包大揽,直接决定。三是村民在行使自主权时的意志与村党支部的意志不相一致,甚至出现矛盾和冲突时,常反映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两套班子的不合。四是由于个别法律法规条文之间的矛盾性和不明确性,给具体操作带来困难。 2、局部村干部的整体素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要求不相适应,削弱了村级班子的整体战斗力 从目前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结构来看,村主要干部的整体素质与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要求不相适应,与形成协调高效的工作合力的要求也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结构不甚理想。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必然影响到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局部村干部政治素质不高。民主意识不强,摆架子、摆资格,大权独揽,包办代替,村级班子内部不团结,合力难以形成。 三是局部村干部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不强,市场经济意识淡薄,对如何加快村级经济开展,增强村级经济实力缺乏有效方法,缺乏经济“头脑〞,思想保守,存在“等、靠、要〞的依赖情绪。 3、村民的整体素质与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开展不相适应,影响了农村党建和政权建设 随着市场经济开展和农村“四个多样化〞趋势的开展,要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不断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市场经济意识。从当前情况来看,主要存在四个问题: 一是村民的民主意识薄弱。不少人对“民主〞的概念“一片空白〞。二是村民的法制观念淡薄。只要民主不要法制,只讲权利不讲义务,从个人利益和个人好恶出发,完全置农村稳定、正常生产活动于不顾,搞一些宗族宗派活动;有个别的滥用民主权利,聚众滋事,动不动就集体上访,借民主之名,泄私愤。 三是村民的市场经济意识淡薄。许多村民的思想意识仍停留在传统的方案经济时代,思想观念落后,思维方式陈旧,以方案经济的眼光和角度来审视和思考问题,以方案经济时代的标准来衡量一切。 4、党组织的现状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不相适应,使党组织在村级组织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受到挑战 在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村党支部居于领导地位,但村党支部存在于农村社区之中,党支部的领导权威不仅来自于历史形成和制度规定,更来自于村民群众的认同。时代的转换、社会的转型和价值观念的变化,使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权威面临着挑战。实现村民自治以后,特别是直选以来,村民有了直接选举自己领导人的可能,从而使这一挑战成为现实。 一是农村党员队伍素质不高,影响了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党是全社会的表率,农村党员的一举一动对村民更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局部农村党员方案经济观念严重,思想僵化,有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退化,斗争性不强,少数党员甚至不如群众。有的老党员对中青年干部求全责备、排挤思想严重,给党员开展和后备干部培养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使党支部领导核心地位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是党支部决议的权威性受到挑战。从农村现状来看,村里同时存在有一定决策权的两支队伍,一支主要是由老党员组成的村党支部,另一支是由相对年富力强的村民组成的村民代表,后者有足够的“实力〞挑战党支部的决策。同时,村委会直选以后,村民关于“选举〞的合法性片面理解,认为只有他们推选出来的村官才具有合法性,动摇村党支部的权威。 三是农村党支部的运行机制面临挑战。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四个多样化〞的开展,农村开展新党员工作难上加难,而村委会实行面向全体村民的民主公开选举,三年一度的选举有助于及时补充、更换村委会领导人,因此村委会较易获得更多的活力。另一方面,农村党支部的重要职能是贯彻上级党委的政策,而上级党委的意图与农民的愿望有时会存在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党支部多倾向于上级党委的政策,但由此也可能失去局部村民的支持。而村委会那么不然,它比较多地考虑本村的利益和村民的实际,因此,容易获取村民的支持。 二、加强村党支部领导与发挥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作用的对策 1、正确认识和处理党支部领导核心同村民自治的关系 党管农村工作是原那么。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村民自治才有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因此,必须澄清几种模糊认识。一是认为村委会是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党支部无权过问,甚至排斥党支部领导。二是认为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就是表达在抓党建、管党务上,除此之外的权限都属于村委会;三是认为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就是包揽一切事务,看不到村委会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开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这种认识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也是错误的。 上述的几种错误认识关键是由于没有摆正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开展的自治活动,村委会必须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我们在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的根本原那么。具体地说,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作用主要表达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作用。提出全村经济开展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通过村委会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协调村民委员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二是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那么,决定村内的重大事情,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自觉维护和遵守,并监督考核在村民自治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和干部。三是支持保障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行使职权。但党支部领导核心职能的履行和领导权力的行使,离不开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以严格民主的决策程序,支持保障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这一重要根底。从村委会角度来说,村委会履行职能,一定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并以自觉维护和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为前提,也就是通过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把党的政策和党支部的部署,贯彻到村民自治之中,变成全体村民的意志和行动。 2、进一步明确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的职责权限 要使三个性质不同的组织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形成有机的整体,必须对三者的职责权限从法律上作出合理、明确的界定。三者的根本职责应该是:(1)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实行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负责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领导做好村内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决策。(2)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推进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公益事业,调解纠纷、宣传法律政策、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3)村经济合作社是以行政村为单位形成的社区性、综合性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是社员集体所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并行使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为本村提供生产效劳、协调管理、资源开发、兴办企业、资产积累等。(4)村党支部对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依法履行职责,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要自觉置于村党支部领导之下,积极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充分发挥作用 要使村级三套组织能够协调运作,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应重点健全完善以下几项制度。 一是要健全加强工作协调和搞好班子建设的制度。(1)健全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村委会应两个月向党支部报告一次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党支部请示报告。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应分别定期向党员大会、村民(社员)会议或代表会议报告工作。(2)建立村级班子学习制度、村级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以此来保证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社管会成员都能经常了解掌握农村政策和法规、上级组织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到达加强情况沟通和思想交流,在原那么问题上能够达成共识,增进整体团结和增强整体战斗力的目的。(3)完善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容许不容许,作为检验村干部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和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借助群众力量,加强村级班子建设。(4)健全班子成员兼职制度。一般中小型村三套班子成员实行交叉兼职,村委主任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支委会,村级济合作社社长原那么上由村党支书兼任,有的小村或经济薄弱村通过法定程序也可实行“三位一体〞,鼓励村党支书竞选村主任,同时,要积极吸收优秀的非党村主任入党。 二是要标准村级有关决策会议的职能和议事规那么。(1)建立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联席会议职能和议事规那么。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研究制定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方案,提出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决策意见,确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并研究处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重点问题。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那么议事和决策,实行党支部书记主持下的集体领导。(2)建立村民会议职能和议事规那么。讨论决定涉及广阔农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以外,村民会议一般应由村委会召集。作为村民自治活动的重要组成局部,村民会议必须严格坚持党的领导原那么和依法办事原那么。(3)建立村民代表会议职能和议事规那么。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审议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开展年度工作方案和报告、制定通过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重要事项之外,在讨论决定村内重大问题上,可以代行村民会议的权利。并且也要认真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民主议事和代表民意的原那么。 三是要完善村级议事和监督组织的职能和议事规那么。村民理财小组、党员议事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都是村级议事和监督组织,这些议事和监督组织的设立,主要是适应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畅通民主渠道,便于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它们的共同职能主要是:在决策前代表党内外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决策后协助班子搞好组织和宣传工作,与村班子一道抓好决策意见的落实,并对村班子工作进行监督,是村级班子开展工作的参谋和助手。也就是说,村级议事和监督组织的职能范围就是议事和监督,没有决策权,更不能凌驾于党支部和村委会之上,与村班子争权。 4、切实加强村党支部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一是不断扩大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和影响村级民主自治。要进一步完善党员“早知道、议事会〞制度,在村党支部书记选配上逐步试行“两推一选〞制和公开招聘制,发动组织党内外群众为村党支部举才荐贤,逐步实行村支部委员候选人“选前公示制〞,使新任村支委拥有良好的群众根底。 二是加强对农村党员的管理。坚持贯彻“严把入口,畅通出口〞的工作方针,从严治党,严格标准。加大开展新党员工作力度,吸收非党村民代表骨干、村委干部入党。加强对流动党员、老年党员和非公企业党员的管理,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不合格党员发现一个处置一个,不断纯洁党员队伍,提高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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