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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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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社会主义 新农村 建设 消防工作 指导 意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群众预防火灾能力,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平安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假设干意见(中发(2023)1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23)15号)精神,结合我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战略部署和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战略任务和XX省“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闽政(2023)22号)的目标要求,遵循“统筹协调、科学开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划统领、注重实效,以人为本、提高素质,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那么,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新农村经济开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平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健全完善各级农村消防平安工作组织机构,初步形成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农村消防根底设施逐步改善;群众消防平安意识稳步提高,农村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火灾事故较多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消防平安监管网络。建立完善由政府负责,派出所、综治、民政、农业、林业以及教育、文化等部门参加的农村消防平安管理机构,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要运用好乡镇(街道)成立综治办、村设立综治协管员的有利条件,推动乡镇专(兼)职防火员配备工作,努力构筑以综治办和派出所为依托、村委会为载体、治安巡逻队伍为纽带、综治协管员为骨干、家庭为单元的农村消防平安管理网络。有条件的村要逐步配备村专职防火员,其他村、自然村配备兼职防火员,不断落实农村消防工作措施,努力消除农村消防平安工作的空白点。202223年,实现20230%的乡镇配备或聘用专(兼)职防火员。 (二)切实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根底设施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标准和村镇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村镇总体规划调整、村容村貌治理、农村扶贫以及水利建设和农电工程建设改造等工作,将村民住宅、商业网点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平安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建设纳入乡镇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电网改造、能源、公路、农业信息化等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202223年前,全省完成总体规划的城镇,消防规划审批率达20230%。要按照科学、标准、合理、合法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那么,充分利用现有房屋、设施和自然条件,加快农村消防根底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农村消防平安环境。要有方案地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实施改造;在村庄内部道路整治中,要按照消防标准要求保证消防通道通达顺畅;在农村供水、能源、水利建设和改造等工程中,要充分考虑消防用水需要,结合各地自然条件,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同时本着“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原那么,加强消火栓建设,严格按规划落实同步建设,力争逐年减少省级重点镇(中心镇)的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平安条件。 (三)积极开展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力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地方专职、企业自办及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重点镇(中心镇)以及人口超过5万、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亿元的建制镇,要率先建立专职消防队,其它乡镇、村要因地制宜地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等组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依法建设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开展政企联建消防队、群众志愿、义务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或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推行“一村一队一车一泵〞,逐步标准队伍的“建、管、训、用〞。成立村民联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定期组织灭火演练,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技能,协助开展防火平安检查和巡查。力争用5年时间,在农村逐步建立以建制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主体,集镇、村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切实提高农村群众抗御火灾的能力。 (四)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立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活动。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要求,制定村民防火平安公约。抓住季节特点和重大节日等时机,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充分发动新闻、农业、林业、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通过播送、电视、报刊、互联网、文化工作站以及各种消防宣传资料,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平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平安意识;采用编制教材、读本等方式,切实把消防平安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教育内容,组织家庭学习火灾扑救以及平安疏散、逃生自救方法等,提高农民群众根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在农民群众集中的学习室、活动室等场所开展消防平安常识的宣传,并在村内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在驻村企业和火灾荷载大的区域(地段、部位)制作防火警示标志。 (五)大力整治农村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村民委员会防火、灭火的积极性,并充分发挥乡镇公安派出所的作用,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平安监督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实施跟踪复查。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和备耕和收获季节,要根据农村经济条件,分清轻重缓急,实施重点检查,切实加大对农村草垛、麦场、育种、养殖、种植场所、木屋毗连区、企业以及林内林缘边工矿企业、临时作业点、电力线路走廊等火灾隐患的催促整改力度。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努力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平安。 四、工作职责 (一)县(市、区)政府职责。一是将农村消防平安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平安管理机制,成立农村消防平安工作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催促检查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平安责任,保障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三是指导制定当地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开展目标,把村镇消防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开展方案,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开展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镇消防工作开展适应农村开展需要。四是定期检查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消防工作实施情况,催促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平安宣传教育,定期考评消防平安责任落实情况。五是组织协调农村火灾事故扑救工作。 (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协调,催促、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工作措施;要将消防平安工作纳入农村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民警绩效考评内容,将辖区内的消防平安工作与其它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验收;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确保农村消防平安工作落到实处。公安消防部门要有方案、有步骤地做好农村消防平安管理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消防平安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要结合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主动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有关政策,并做好农村火灾灾后的社会救助和保障工作。建设(规划)部门要做好农村消防规划协调工作,把消防规划纳入村镇规划,城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城镇规划审批关,凡在总体规划中缺少消防规划内容或内容不合理的,一律不予审批。农业部门要结合农业生产,做好农忙、秋收等时节的防火平安,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农村平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发挥农业灌溉机械在灭火方面的作用,实现一机多能。林业部门要结合林业生产特点,做好森林用火平安和防火工作。教育部门要把消防平安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平安常识教育内容,通过学生带动农民消防平安素质的提高,到达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推动一个村庄的消防平安社会效应。 (三)乡(镇)政府职责。一是成立乡镇消防平安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消防组织和设施建设;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农村消防平安重大问题,催促检查农村消防工作的实施情况。二是加强农村消防平安宣传教育,对广阔农民群众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平安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三是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消防规划,定期讨论研究消防平安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确保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四是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和专(兼)职、义务、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开展的保障机制,逐步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开展训练,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五是定期检查指导各村组、各单位的消防工作;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季节性防火工作;催促指导所辖村(自然村)制定防火平安公约,落实消防平安措施;积极组织、协调火灾事故扑救工作。六是与各村委会,辖区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消防平安责任书。 (四)基层公安派出所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XX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农村消防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一并部署。二是协助乡镇、村、组落实农村消防平安职责。三是催促辖区单位、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消防平安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掌握乡镇、村居委会、各企业消防组织机构开展工作情况。四是定期检查指导各单位和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依法催促整改。五是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六是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登记处理工作。 (五)村民委员会职责。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平安工作组织,落实消防平安联络员、义务消防队员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器材使用管理保养、防火平安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平安奖惩和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平安制度。二是制定并监督实施防火平安公约,将消防平安责任落实到户,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家庭〞评选。三是建立消防宣传阵地,有条件的设立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消防平安常识和法律法规;春播、夏收、秋收等农事林事用火顶峰期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应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四是搞好消防根底设施建设,保障其正常运转;适时组织进行灭火技能和逃生自救训练,并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活动,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及时扑救火灾。 (六)驻村单位职责。接受村委会、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监督,积极配合做好当地消防平安工作;健全内部消防平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充实内部消防管理机构、人员,加强员工消防平安教育培训,制定和实施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认真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积极建立“平安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社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平安责任体系。要以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农村火灾防控体系。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教育、文化以及平安生产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平安管理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消防平安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消防平安工作;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一名副职为本辖区消防平安管理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平安工作。各级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督查、考评、奖惩机制,将消防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纳入政府及其部门领导任期工作目标、平安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作为“文明村舍〞、“五好家庭〞评比的内容,把农村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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