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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全市
农村
饮水
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
致辞
全市农村饮水工作电视 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市政府召开这次农村饮水工作电视 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电视 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农村饮水平安工作,发动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保障群众饮水平安,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下面,我受千军昌市长委托,就加快解决全市农村群众饮水困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珍贵资源,是经济社会开展的重要根底。饮水平安事关农村稳定和农民的身心健康,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问题,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平安保障工作的通知,在年初的全国饮水平安会议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农村饮水工作分别做了重要批示。最近,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农村饮水工作,决定“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解决全省农村群众饮水困难问题,这是促进农村饮水平安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我市水资源十分紧缺,农村群众饮水问题更为突出。长期以来,全市各级为解决农村饮水问题进行了不懈的努力,特别是“九五〞和“十五〞期间,通过实施“甘露工程〞和“农村人饮解困〞、“防氟改水〞等工程,全市农村饮水条件和农民卫生健康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截止x年底,全市共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工程872处,初步解决了80.4万农村群众的饮水问题。但是,我市饮水平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目前全市仍有167.5万农村群众达不到国家饮水平安标准,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的43%,其中41.7万农村群众仍然没有解决饮水困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把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平安作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力争用五年时间解决80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平安问题,将原来规划在“十三五〞前解决的41.7万群众饮水困难问题,提前在“十一五〞期间解决。到“十一五〞末,彻底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困难问题,使全市农村饮水平安人口到达295.8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总数的比例由“十五〞末的57%提高到76%。能否如期完成此项任务,事关广阔农民群众的福祉,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各县市区、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首先,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身心健康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市存在饮水困难的41.7万农村群众,主要分布在北部五县及“旱腰带〞地区。长期以来,这些地方的群众多靠打窖收集雨水解决用水问题,大局部群众饮用的是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群众因水而苦,因水而贫。尤其是每逢干旱季节,要人担畜驮到远离村庄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的地方取水,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严重束缚着农村生产力的开展。在经济高速开展的今天,这些地方的群众依然为水而愁、为水而困,身为共产党人、作为人民政府,我们没有理由不加快解决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
其次,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统筹城乡开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加强农村水利根底设施建设,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平安问题,是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开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几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经济开展开始步入快车道,为我们实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战略奠定了一定的根底。目前,尽管全市各县市区条件各异,财力不同,但都必须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根底设施建设投入向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倾斜。这不仅是经济开展的需要,更是人文关心的需要,不仅是一笔经济帐,更是一笔政治帐。我们不可想象,如果农民群众连吃水问题都解决不了,何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级政府都要把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努力解决好长期以来影响群众生活、制约农村开展的饮水困难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开展,为建设西部强市和全面小康咸阳奠定坚实的根底。
第三,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困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执政为民,就是要求我们各级执政者,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事,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容许不容许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全市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把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平安,放在与解决群众温饱问题同等重要的位置,作为造福群众的“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克服急躁心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扎扎实实抓好落实,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组织好、实施好、管理好,尽快改变农村群众饮水困难局面,把党和政府对广阔群众的关心与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步伐
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全新的理念、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开拓进取的精神,突出抓好资金筹措等关键环节,努力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一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了尽快解决农村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省上决定,“十一五〞期间,省级财政除按原方案安排2亿元资金,配套国家饮水平安工程,完成既定的任务之外,省政府再多筹集8亿元,提前解决296万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市政府将按照工程要求,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用于饮水平安工程建设。在“十一五〞期间,为做细、做实平安饮水工程的可研和规划编制工作,市财政每年还将列支饮水平安专项经费。各县市区也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筹资力度,拓宽筹资渠道,确保5%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要捆绑好、使用好农村饮水资金,市财政局、水利局、发改委、扶贫办等部门要积极贯彻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按照“资金整合、捆绑使用、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那么,扎实做好资金的整合与筹措。同时,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饮水平安工程的有利机遇,加强与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中省对我市继续实行倾斜扶持政策。
二要引导受益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农村饮水工程是根底设施,投资量较大,回收期长,收益较低,应以政府投资为主。同时各级也要充分调动好、引导好、保护好广阔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坚持“一事一议〞的原那么,广泛发动群众踊跃投工投劳建设农村饮水工程。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主导作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深化饮水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盘活饮水工程资产,鼓励和吸引个人、企业和其它社会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区,要在组织实施好市上安排工程的根底上,制定相关政策,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扩大工程实施规模,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平安步伐,力争提早实现农村群众饮水解困目标。对于在市上年度方案工程之外,县市区自筹资金提前安排实施的规划内的农村饮水工程,市政府将给予奖励。
三要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债、扶贫等工程资金,必须加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各县市区筹集的资金,都要在同级水利部门设立农村饮水工程配套资金专户,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中、省补助资金要按照XX市农村饮改水工程资金报账制管理方法实行“报账制〞管理。为催促各县市区配套资金落实到位,保证农村饮水工程顺利实施,工程年度实施方案下达后,县市区5%的配套资金先行到达专户,市上再下拨专项资金。今后,农村饮水工程配套资金没有落实到位的县市区,党政部门一律不得新购置车辆,这要作为一条铁的纪律来执行。各级水利、财政、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农村饮水工程资金审计稽查力度,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转移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套取饮水工程资金,对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工程实施管理,确保农村饮水工程质量效益
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分级落实责任,强化工程统筹,标准建设管理,创新运行机制,推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一)科学搞好规划。各县市区在制定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中,要按照“联村连乡、集中供水、保本经营、市场运作〞的原那么,区别城镇与乡村、富水区与缺水区、经济较兴旺地区与欠兴旺地区、南部地区与北部五县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地势平坦,人口居住密集,具备集中供水条件的地区,要坚持统一规划、规模建设,大力开展联乡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不断提高农村自来水入户率和保证率。在人口居住分散,取水本钱较大地区,要以家庭为主,建设分散式供水工程;个别水质不平安,严重缺水的地方,要结合扶贫工作,下决心搞好生态移民;短期内不能迁出的,可先修建一些临时供水设施,解决群众的吃水困难。对距离县城、集镇自来水厂较近的农村居民点,要依托已有自来水厂扩建、改建,延伸供水管线,辐射解决群众的吃水问题。
(二)统筹安排工程。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按规划严格控制,按工程严格实施。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抓紧修订完善“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把工程逐一落实到乡、到村。市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农综(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好工程年度实施方案。要切实维护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方案的严肃性,严禁随意调整工程,坚决杜绝各类“人情工程〞和“条子工程〞。年度实施方案确需调整的,必须报经上一级农村饮水工程指挥部批准。
(三)严格工程组织管理。各县市区政府作为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工程的组织管理,突出抓好配套资金落实、建设用地协调、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等各项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各级水利部门作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单项工程前期工作,分级负责把好设计审批关、技术指导关、建设质量关、竣工验收关,扎扎实实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对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要推行工程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小型饮水工程建设,要组织专业队伍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农户自建、自用、自管的零散工程,要做好技术指导和效劳工作。要重视农村饮水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要责令重建整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浪费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的“豆腐渣〞工程,努力把饮水工程建成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
(四)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建设农村饮水工程,抓好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效益是根本。各地要在总结以往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经验教训的根底上,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责任,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工程,积极探索不同的管理形式,切实把农村饮水工程纳入科学化管理轨道。对农户自建或自用为主的水窖等小型、微型分散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由农户自行管理;对受益户较多的村组供水工程,可发动群众建立参与式合作管理组织,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由合作组织负责工程的管理维护;对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兴建的联乡、联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县或乡镇授权的工程法人负责管理运营;对社会资本开发建设的农村饮水工程,由业主按照企业化模式经营管理。通过创新体制,搞活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管好农村饮水工程设施的积极性,确保农村饮水工程长久发挥效益。要深化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改革,科学合理核定水价,新建工程从一开始就要按新的水价标准一步到位,已有工程要在重新核定的根底上逐步调整到位,走以水养水、可持续开展的路子。要积极推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费收缴中乱加价、乱摊派、乱搭车,真正让群众吃上放心水、明白水。要加强农村饮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建立水利、环保等多部门互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划定保护范围,做好防护标示,加强水源地的保护,保障饮水平安。特别要加强对水源地周边排污口的管理,严格监控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严禁在水源地附近开展高污染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