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小学“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全文5篇]小学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方案为标准党政正职权力运行,强化对党政正职权力的监督制约有效地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就我校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和区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制度是关键〞的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公开公正〞的工作机制,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利运行机制,促进权利公开、公正、标准、透明运行,不断提高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二、实施内容严格落实XX县区教育系统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规定,按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四项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那么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人事工作。干部提拔任用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例的原那么、标准、程序进行,严格执行有关工作人员的文件。工作调配及重要岗位变动,要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内部人员调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等,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经请示学校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提交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报请县乡初级中学审核。不准临时动议讨论或个人决定干部呈报、任免;不准在讨论人事会议上首先表态作导向发言,不准任人唯亲;对代课教师聘用、中层干部的聘任要推行竞争上岗或公推公选、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票决制度,让权第2页共3页力在阳光下运行。(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确定一名领导为财务分管领导,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学校各项费用支出应预先有校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审核后,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报。如遇数额较大(3000元以上)的支出先提交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校长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领导签批。(三)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工程建设及招标组织工作。有建设工程工程时,按规定应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履行规定的招投标程序和手续;实行公开、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