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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电子政务
快速
发展
问题
对策
新编
电子政务快速开展问题及对策
一、电子政务的开展现状
洛克在政府论中说到,人们联合在国家和政府之下,其主要目的是利用国家权力保护私人财产。政府保护公共和私人财产、维护社会秩序、实行自身职权等活动是通过行使必要的国家权力来实现的,这种权力行使过程中产生的事务就是政务,政务来源于政府必然权力的实现。电子政务绝不是简单的对现有政府事务的电子化,而是基于现有政府平台引入现代化信息技术的一次重组,这种重组一旦实现,电子政务系统就会使政府权力在一个崭新的平台上实现。这个平台融入政府权力和信息技术,从而能够使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政府结构趋向扁平,更加便捷地连接政府与公众关系,民众反腐监督更加有效。从我国建立电子政务系统以来,其开展愈加快速,同时对我国经济开展的正向影响力愈加明显,更行之有效地提升了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的能力,使政府提供公共效劳的能力大大提升,并且在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环节、信息资源共享环节、信息反响环节均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时期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冲刺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关键时期,全球信息技术革命持续迅猛开展,对经济社会运行、生产生活方式、治国理政模式正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中国电子政务开展面临新的环境和要求,正处于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并存的关键历史时期。
二、电子政务的开展困境
面对新的形势和机遇,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中国电子政务开展中存在着一些严峻的挑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电子政务开展体制不健全、电子政务立法滞后、公众信息素质低下、不同地区部门开展不均等。
1.电子政务的开展体制不健全。电子政务业务职能和范畴不明确,相关职能部门重复建设突出、资源难以共享、应用难以深化,相关机构缺乏足够的话语权。
2.电子政务立法滞后。中国的电子政务法律标准建设相比于西方兴旺国家明显滞后,如电子文件法、电子版权法、数据保护法、电子交易法以及法律上认可的数字签名技术标准、认证授权管理等都缺少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3.公众信息素质低下。一方面,公务员缺乏培训,缺少相应的技能和知识;另一方面,局部社会群体尤其是中老年人,可能无法上网或不懂上网,限制了电子政务的普及和推广。
4.地区、部门间开展不平衡。某些相对落后地区在建立电子政务系统的过程中会遇到相比其他地区更多的困难。
三、电子政务的开展对策
1.构建科学完善的开展体制和标准体系。中国政府应该构建基于“规模适度、管理科学、高效效劳〞目标模式的科学的电子政务开展体制。规模适度,是指政府要控制自身规模,防止盲目的过度膨胀。管理科学,指政府在社会管理中要遵循客观规律,精简环节,使用科学的管理方式。高效效劳,是指政府要通过使用电子政务的方式,拓展提供公共效劳的领域和范围,提升提供公共效劳的质量,提升社会满意度,建设新型效劳型政府。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必须要遵循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需求,结合公众的要求,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中国政府应健全领导机构,统一电子政务的开展战略。电子政务系统不仅整合了现有的电子信息产业,还将政府内部各部门间关系相互平衡,因此推动电子政务进一步开展的关键点在于重新分割现有部门权力上。由此可见,只有设立专门的由上至下的电子政府部门,统一设定相关规划,整合中央和地方的电子政务系统,才能确保其能平稳开展。中国电子政务的开展,必须制定贯穿全体电子政务系统的规划和标准,建立标准体系。工作开展之前,政府必须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标准体系的论证过程,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提高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的科学化水平;工作开展过程中,由政府建设统一的平安平台,防止出现部门内独立建设平台所造成的信息不通或信息失灵;工作结束之后,政府要做好专家评估和社会反响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完善我国的电子政务标准体系。
2.完善法律法规,做好信息平安工作。立法应先于系统的建立。电子政务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建立起来的电子政府。电子政务系统的信息公开制度虽然会给政府资源利用和公众的信息自由带来方便,但这也给政府信息平安造成了新的隐患。关于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设定不仅要有助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开展,更要考虑如何使电子政务良好开展,解决好电子政府开展中所遇到的诸多问题。同时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及时修正所设标准与现实要求不相符的地方。针对我国电子政务相关立法滞后的问题,我国应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来标准、引导电子政务健康顺利开展。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整体上看,应制定纲领性法律,而非仅是一些部门规章或者地方性规章,从而为电子政务提供一个总的法律框架;第二,通过借鉴国外兴旺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已出台的管理法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的不合理之处,弥补电子政务相关法律效力弱、涉及范围窄的缺陷;第三,尽快完善电子政务信息平安保护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空白,明确责任与权利,进一步深化电子政务活动的运作性法律环境。电子政务的立法进程必须适应信息社会的开展,我国应从根本上为电子政务的开展创立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以使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最正确作用。
3.加强人员培训和信息技术知识普及。拥有一支高素质、熟悉精通电子政务系统的专业性人才是保障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的关键,所以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和信息普及工作迫在眉睫。我们应针对电子政务的应用性进行业务培训,普及现代信息技术知识,提高政府内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让一线工作人员能够适应网络化、电子化、信息化的现代电子政府系统要求。公众掌握必要的信息技术知识,对于政府电子政务活动的开展大有裨益。一方面,它为公众了解政府活动和反映自身利益诉求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途径,有利于减少政府推行新政策的阻力;另一方面,公众通过政府的政务公开能够及时有效地监督政府的活动,有利于约束和标准政府的行为,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4.对部门相对落后地区进行一定程度的资金和政策倾斜。政府要从资金和政策上对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进行倾斜,将相对成熟的产品转移给中、西部政府,同时可采用兴旺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结对子的方法,把成功经验和富裕资金提供给中、西部地区,使相对落后地区的建设工作能更快更好。
四、电子政务的开展前景
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工程是一项需要耐心的工程,在建立健全的过程中,我们要正确把握电子政务的本质和作用,进一步认清如何在深水区推动电子政务快速开展,从而符合实际地提出解决对策和方法,通过一系列合理的配套方案和措施,使整个电子政务系统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对社会的正向力量,让各级政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带来的益处,让公众更加直接地了解政府事务,从而实现有效高效的政府效劳。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电子政务实际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境,通过构建科学完善的开展体制和标准体系,完善信息平安领域的立法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和信息技术知识普及,将西方兴旺国家成熟的经验和技术进行外乡化改造,中国的电子政务必将迎来自身开展的黄金时期。
参考文献
[1]姜奇平.电子政务“深水区〞的突破口[j].中国信息界,2023,(20):27~28
[2]杨道玲,王烝璇.中国电子政务“十三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电子政务,2023,(04):11~17
[3]陈慧.我国电子政务开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生产力研究,2023,(12):191~19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