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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林业
集体
制度改革
检查
验收
汇报
流转
规定
林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汇报:集体林权流转的规定
【】
:各位领导、
同志们:
今天,省林业厅带着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组一行深入我县进行林改检查验收。首先,让我们用掌声对验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时机,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集各位领导、
同志们:
今天,省林业厅带着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组一行深入我县进行林改检查验收。首先,让我们用掌声对验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时机,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汇报三个方面内容:
一、县林改工作根本情况
县地处福建东北部,被誉为“中国太子参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023年2023月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XX县区试点建设预验收。全县辖7乡2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总人口2023.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户8.8万人。土地总面积81.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6.7万亩,有林地面积50.8万亩,森林覆盖率62.3,活立木总蓄积量48.8万立方米。2023年全县实现林业经济总产值16911万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产值5679万元,比增38.6%。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根据县界勘定结果,及时调整了林地区划范围(其中石洋乡1799亩集体林地被划入邻XX县区),并考虑到国家级生态示XX县区建设的需要,将村、镇周围的25997亩商品林先后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经重新核对统计,全县林业用地实有面积66.5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24.6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22.0万亩)、占37;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8.4万亩、占57.7;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5万亩、占5.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63.0万亩,占94.7%;商品林面积202300亩以下的行政村20个,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96个。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全县共完成集体商品林产权明晰面积36.3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4.6%;完成林权区划申请登记面积62.9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9.9%;完成录入面积62.8万亩,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面积的20230;已发放林权证25本,面积2.4万亩。经县林改检查验收组的严格检查验收,96个有林改任务的行政村中,合格村45个,根本合格村51个,合格率为20230%;9个乡镇中,有3个乡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根本完成改革任务,林改受益农户2022231户,受益面达90.5%,乡镇的综合满意率在96.3-20230%之间,全县的综合满意率为97.5%。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三年来,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加强建设、从检查上深化监督、从工作上注重协调、从物质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有效推进。一是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了村级林改监审小组,并根据各级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组建了村级林改工作队。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部门搞好效劳、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抽调了301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建了116个林改工作队,深入各乡镇、村组织开展林改工作。三是深化检查监督。县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森林防火〞专项调研,对林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每次省、市林改会议后,我县及时进行传达,并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据统计,2022年6月以来,全县先后11次召开林改专题会议或结合农村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林改有关精神,确保了林改工作能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多方筹集经费。三年来,我县通过采取上级补助、县财政专项列支和乡镇配套相结合的方法,共投入林改专项资金36万元(其中省市补助13.4万元、县财政投入11万元、乡镇级配套11.6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大力协作配合,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林改工作深入开展。
2、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督查机制。按照先紧后松的指导思想,县委县政府及早安排好年度林改任务(2022、2022、2023年分别安排20%、60%、20%的林改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年度任务,采取并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一是县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以责任书的形式将林改任务下达给各乡镇,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经济量化考核内容。二是各乡镇实行分管领导挂片、干部包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林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林业部门组建林改督查组。县林业局6名副科级领导各负责1-2个乡镇的林改督查指导工作任务,业务科室干部负责乡镇林改技术检查指导工作任务。四是将林改列入县效能督办工程实行一旬一报、当月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县林业局联合组建成立林改执法监察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各村,对林改进展情况、标准操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限期整改。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气氛。为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阔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县乡两级坚持舆论先行,通过播送、有线电视、黑板报、公开栏、标语、365效劳中心等宣传渠道和发放林改材料、入户发动讲解等宣传方式,把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改革内容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气氛。据统计,三年来全县共印发致全县林农的一封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学习培训提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答复、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培训材料等各类宣传材料5万多份。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让各级干部知道,让广阔农民群众知道,使广阔林农真正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林改工作。
4、夯实基层力量,严格标准操作。为了更好地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加快林改的路子,我们通过试点先行、夯实力量、创新技术、加强培训,促进了林改工作依法依规,标准操作,提高了工作质量。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试点工作。2022年6月25日,我县选择城郊乡下村开展县级林改试点工作。通过总结林改经验,制定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东林乡山岭村试点工作,形成材料汇编,向全县推广。二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从县林业局抽调8名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到相对薄弱的基层林业站,协助外业区划等技术效劳工作。结合全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调整,从待业的林业院校毕业生中选聘2023名熟悉操作的,作为专职护林员充实到基层林业站,参与林改材料的整理录入。三是搞好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原林业站站长吴国华同志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开发了林权数据自动处理模块软件,加快了我县林改内业材料整理进度。四是举办多层次、系统化的技术培训班(内容涉及地形图判读勾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林改方案编制、各类表格填写、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以及检查验收等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县共举办林改培训班2023期,培训人员达380多人次,印发林改指导性材料(如县林改业务培训材料、县乡镇林改工作队工作提纲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等)460多份。五是抓点带面,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各乡镇先选择两个群众根底好、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的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强化内外业质量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林改工作开展。
5、尊重群众意愿,选择合理模式。按照省、市林改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集体林地经营的实际状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根底上,对改革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做法。一是对产权明晰、相对独立的林业经营区、生态公益林和83年林业“三定〞时核发无误的自留山进行稳固登记。二是对已落实承包、租赁、合作、转让经营的山林,符合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予以确认登记;程序不够标准、手续不完备的,在尊重历史事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补充完善的根底上,给予确权登记。三是对一些权属存在争议、千米以上无人承包的荒山、城镇建设预留地等暂不进行产权明晰。四是对集体经营的商品林,根据实际林况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明晰产权与经营形式。主要有:①划定自留山。对四至清晰明确,小块分散的个私林、农民长期经营的竹林、经济林和集体荒山迹地,划定为自留山,原那么上按户划块,面积掌握在全村林地总面积的5-20%之间。②落实单户承包经营。按照个人谁造谁有、集体山林均山到户的工作原那么,落实家庭单户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③落实联户承包经营。对一些集中连片、难以分割的集体山林、荒山迹地以及村民合造、合股共有林,通过公开投标、公平竞争或林地租赁的形式,由假设干户(30户内)为单位,推选委托代理人与村委签定林木林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确定每年或到期采伐时上缴林木承包基数或林地使用费。目前,我县林权区划登记面积63.0万亩,除了24.6万亩生态公益林按原有权属落实承包经营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外,其余38.4万亩商品林根本划分为四种经营类型,其中自留山经营6.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2,承包经营(包括租赁经营)26.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9.7,村集体统一经营2.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1,其他经营(包括转让、股份合作、划拨等)3.8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5.7。
6、强化自查验收,确保改革质量。为扎实推进林改工作,确保改革质量,我县在林改工作中强化自查验收。2022年7月14日制定出台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方法,随后,选择东石乡太阳村和富财村开展县级检查验收试点工作。通过补充完善,形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下发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供参检人员学习,以便统一标准操作。同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XX县区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4名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1名高级工程师和7名林改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县级林改检查验收组和4个林改检查验收小组。2022年11月初至2023年11月2023日,验收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审查了96个林改任务村的所有林改材料,抽查了初审材料的整改情况,共走访了干部群众220233人,占验收单位(村、社区)总户数的9.4%;共抽查宗地791宗、面积4.7万亩,分别占验收单位申请登记总宗地数和面积的2023.8%和7.5%。2023年11月11日开始,林改检查验收工作重点转入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责任状〞的综合考核评定,主要是查阅各乡镇有关林改工作的文书档案和经费收支情况,并随机抽查两个整改村,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考核评定,3个乡镇被评定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被评定为根本完成改革任务,全县林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林改工作主要成效
三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区群众开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开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1、稳定了山林权属,增强了林农开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落实了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根本实现了“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的改革目标;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颁发(换)了林权证,让林农吃了“定心丸〞,增强了他们管好自家林,大力开展林业奔小康的信心。林业生产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开展局面。如石洋乡五蒲村农民郑兴旺,2022年底在县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投资25.5万元,在自留山和承包的林地上种植木瓜85亩。2023年初步投产,收入5.6万元。今年方案再筹资30多万元,扩大种植至200亩,全部木瓜投产后,每年可稳定收入6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