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组民主生活会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内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增强党组班子团结和统一的重要制度。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一〕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情况,贯彻落实县委重要决策决定的情况。〔二〕检查党组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坚持群众路线,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改良领导作风等方面的情况。2〔三〕上级党组和纪委要求列入民主生活会的其他内容。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针对党组班子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选择1至2个重点作为会议的主题。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一〕召开书记办公会,确定会议主题和开会时间。〔二〕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单位各股室干部群众的意见。〔三〕会前10天向上级党组和纪委、党组组织部门报告会议时间和会议主题。〔四〕会前5天通知各位党组成员。3〔五〕向党组成员通报党内外干部群众意见。〔六〕围绕会议主题学习有关文件、材料。〔七〕党组成员围绕会议主题汇报思想、交流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八〕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责成有关部门抓落实。〔九〕主持人对民主生活会进行小结,并组织参会人员和列席人员对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进行测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加以公布。〔十〕会后15天内向上级党组和纪委、党组组织部门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4三、民主生活会的纪律和有关要求〔一〕党组成员在接到开会通知以后,必须围绕会议主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因故缺席人员须提交书面发言。会后由主持人〔或委托他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二〕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原那么性。既不回避矛盾,敢于开展批评,又要满腔热情地帮助有缺点的同志,总结经验教训。〔三〕严格保密纪律。未经党组授权,任何人都不能将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向外透露。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