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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煤炭工业管理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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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煤炭工业 管理局 规范 行政权力 运行 监督管理 办法
煤炭工业管理局标准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标准行政权力运行,改善行政管理水平,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的行政权力,是指政府职能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 织依法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全局系统内部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登记备案及其他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机构和受委托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旗煤炭局负责组织全局系统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对各自的行政权力运行进行标准,并接受旗局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要坚持以下原那么: (一)依法实施原那么。 (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那么。 (五)便民、高效原那么。 第六条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和行政管理工作标准、协调、高效运转。 (一)实行行政管理权动态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具有的行政权力建立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行政权力的设定、增加、变更、转移、取消等必须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设定、取消或变相增加、扩大、转移。 (二)健全行政公开制度。制定并公布办事指南,以及局机关各队、站、室工作职责及各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流程图应当标明承办岗位、相关接口、办理程序、办结时限、相对人权力和投诉举报途径等,并在单位办公场所公示。行政管理职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变更。同时明确公开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及监督方法等,并在办公场所及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公示。 (三)建立完善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依法按照上级明确的职能职责,凡属方针政策性工程,全局性问题,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集体决策。 (四)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内部工作规那么,标准行政管理行为,防止交叉重复执法、随意执法、推诿扯皮、逾期办理等现象发生。明确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压缩事项办理时限,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效劳承诺制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效劳水平。 第七条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检查制度。 (一)严格落实xx旗建设阳光政府进一步标准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鄂前政办发(202223)8号)精神,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对行政执法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因执法失误、执法过错造成行政行为被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撤销或变更的,其责任人(包括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及集体决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予以追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规定在给予行政赔偿后对责任人进行追加赔偿。 (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随时受理和定期组织收集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对局机关办公室及各二级单位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政行为的反映,并及时处理纠正。将社会投诉率和满意率作为评估局机关办公室及各二级单位工作效能的依据。 (三)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财务运用效率,强化财务监管、审计和复核,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效劳水平。 (四)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力度。依照xx旗煤炭局内部机构工作绩效考核管理方法,对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完成任务、开展管理效劳等工作效率、效果进行效能评估和监督检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第八条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综合考核、过程性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及社会评估制度。考核结果与当年的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挂钩,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甚至失职、渎职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九条本方法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标准行政权力运行监督考评方法标准行政权力运行监督考评方法 第一条为标准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工作效能,确保行政管理质量,根据根据行政处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XX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标准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行政权力,本方法适用于市、县两级局行使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处分、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以及市局有关部门行使内部管理权(指物资采购、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决策权(指固定资产投资)。 第三条标准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行政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考评工作,具体由法规科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第四条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确保专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实行行政权力动态管理制度。行政权力的设定、新增、变更、转移、取消等必须依法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落实重要行政权力运行动态登记及报备制度。有关部门行使重要行政权力时,应及时填写重要行政权力运行动态登记表,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重要行政权力包括:对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处分;对销售无标识外国卷烟、专供出口卷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分;行政复议权;科技干部选拔任用。 第七条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听取零售户、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对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政行为的反映,并及时进行纠正、处理。 第八条严格考核奖惩制度。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质量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其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进行挂钩,从而实现奖优罚过。 第九条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有关部门应制定工作细那么,明确协调机制,压缩事项办理时限,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效劳承诺制等,提高工作效率和效劳水平。 第十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通过专卖执法评议、年终考核、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考评,确保专项配套制度的全面落实。 第十一条监督考评内容包括: (一)履行行政职责情况,是否存在超越职责权限、滥用或放弃职权的情况;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标准,是否违反规定程序; (二)标准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配套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情况; (四)应受监督考评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检查结束后,监督考评人员应及时向受检查单位反响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报告检查结果。 第十三条受检查单位应认真对待反响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第十四条本方法由XX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标准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标准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行政处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XX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标准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市、县两级局行使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处分、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以及市局有关部门行使内部管理权(指物资采购、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决策权(指固定资产投资)。 第三条有关部门在行使决策、执行、监督等行政权力时必须坚持公开透明原那么,对行政权力运行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并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动态监管。 第四条行政权力的设定、新增、变更、转移、取消等事项必须依法确定,并通过一定途径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或变相地增加、扩大、转移。 第五条公开内容 (一)行政职权目录(包括工程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承办科室和负责人、监管层级等); (二)行政权力实施的法律法规依据; (三)各项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四)重要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五)标准行政权力运行相关规章制度等; (六)行政权力行使的承办岗位; (七)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六条各单位应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的法律依据、裁量种类、运用范围、裁量标准、处分幅度等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公开。 第七条公开形式 (一)通过宣传栏、公示栏、行政效劳指南、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行业网站等形式公示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方便当事人观看和查阅; (二)印发宣传手册、告知单等向公众进行宣传,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三)对重要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和结果,应在本单位办公场所进行公布,并允许社会公众查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八条各单位应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公开工作,对需要举行听证的,必须认真组织听证活动。 第九条标准行政权力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制度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违反公开制度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方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XX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标准行政权力运行查访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行业标准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落实到位,增强行政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XX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标准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查访对象是指市、县两级局行使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处分、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专卖执法人员以及市局有关部门行使内部管理权(指物资采购、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决策权(指固定资产投资)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查访工作由标准行政权力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查访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方式为:询问相关人员、检查案件卷宗、查阅相关材料、检查电子信息平台、回访当事人等。 第五条查访内容 (一)日常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执行公开制度,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是否对员工进行学习培训,宣传工作是否到位; (二)行使行政职权是否标准,包括:案卷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处理依据是否准确充分,处理结果是否及时公开,分权、限权是否到位,填写是否标准等; (三)行使重要行政权力时是否及时填写重要行政权力运行动态登记表,并报告标准行政权力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条开展查访工作时,应对整个流程进行检查,通过 访问、信函查询、实地走访等形式,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回访,并制作相关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回访的对象、时间、形式,收集到意见、建议等等。 第七条对合理的意见或要求,查访人员应及时反响给有关单位;发现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情形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确实属实,应责令限期整改或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由XX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标准行政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行政权力运行,确保法律法规的全面、正确实施,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XX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标准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对象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权力,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和责任领导。 第三条标准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责任追究工作, 第四条实施责任追究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与处分相结合和有错必纠的原那么。同时,受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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