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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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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村级 目标管理 考核 方案 新编
村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切实加强基层组织目标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富民强镇步伐,建立健全村级干部科学标准管理机制,正确评价村级工作实绩,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镇18个村、3个社区。 二、考核内容 本考核方法实行百分制。在考核评分上,采取定量考核(85%)与定性考核(15%)相结合;在考核方式上,实行考核专班年底集中考核(60%)与部门或分管领导平时分散考核(40%)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得分相加所得综合得分为全年考核得分。 (一)定量考核主要侧重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定量考核分共性局部和阶段性中心工作两局部。共性局部(见附1、附2)分值20230分,得分按80%计入综合得分;阶段性中心工作(考核内容适时予以明确)分值20230分,得分按5%计入综合得分。 (二)定性考核主要侧重社会公认度评价情况。一是镇领导班子评价(20230分),由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好〞(20230%)、“中〞(80%)、“差〞(60%)分别进行评分;二是社会评议(20230分),由局部县镇两代表一委员、政府机关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企业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进行无记名测评,按照“满意〞(20230%)、“根本满意〞(80%)、“不满意〞(60%)进行评分,社会评议参评人数不少于40人;三是党员、村(居)民代表评价(20230分),由被考核村(居)民代表进行无记名测评,按照“满意〞(20230%)、“根本满意〞(80%)、“不满意〞(60%)进行评分,党员、村(居)民代表评议参评人数不少于30人。以上三项测评得分各按5%计入综合得分。 (三)加减分因素 1、加分因素。被考评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分别予以加分: (1)获奖及工作位次加减分。凡村级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县、市、省、国家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在考核总分中分别加0.1、0.2、0.3、0.4分,受到县、市、省、国家级部门表彰的,在考核总分中分别加0.05、0.1、0.15、0.2分,同一工作获不同层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给予加分。 (2)承担现场会及推广交流经验加分。对年度内部门单位工作有创新、典型经验得到县、市、省、国家级肯定推广或提供现场的,考核时每项分别加0.02、0.04、0.06、0.2023分,同一工程以最高层次加分,不重复加分。 (3)集体经济纯收入5万元以上,比上年有所增长,每增长十个百分点奖0.5分。 加分工程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当年表彰当年计算,由被考核单位在年度考核时提供,经镇考核办核定后,予以加分。跨年度表彰的,以文件、证书的发文时间计算,计入年度加分。同一项工作受到多头表彰,只记一次最高加分。 2、扣分因素。被考评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分别予以扣分: (1)部门单位因失察、失职、工作不力、内部管理不严和在实施倒逼机制的工作过程中,被镇、县、市、省、国家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或实施责任追究的,每次扣0.1、0.2、0.3、0.4、0.5分。 (2)在镇、县、市、省、国家级组织的各种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的,每起扣0.05、0.1、0.15、0.2、0.25分,整改不到位的,每起加倍扣分。 (3)集体经济纯收入比上年每减少十个百分点扣0.5分。 (4)人口和方案生育、社会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平安生产分别按照政策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三、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按得分比例与村级干部待遇挂钩,并对考核总分前5名的村和排名第1的社区纳入下一年度全镇经济工作会议表彰奖励范围;总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格次,总分在80分至94分为合格格次;总分在80分以以下为不合格单位。各考核内容扣分以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四、组织领导 1、成立镇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 2、将督办通报作为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采用随时抽查、季度定时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督查结果以情况的形式通报全镇各单位。对督查过程中予以通报批评的村(社区)将在目标管理考核中扣分。 3、考核结果报镇委、镇政府审定后发文通报,由镇财政所按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组织兑现相关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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