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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程监管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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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工程 监管 预防 腐败 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工程监管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监管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宽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新要求,把预防腐败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好,确保取得成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构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以预防腐败试点工程为载体,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建设工程优质高效廉洁,探索工程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 二、根本原那么 (一)坚持“五位一体〞,多管齐下的原那么。按照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系统实施工程建设的防腐保廉工程,力求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管,探索工程工程建设领域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五位一体〞的防腐保廉机制。 (二)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那么。针对重大工程建设中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采取预防和监管并举的措施,确保工程“平安、优质、高效〞,力求取得防腐保廉工程的实际成效。 (三)坚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那么。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资源,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形成预防腐败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平安第一,以人为本的原那么。在注重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的同时,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注重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防止平安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方法步骤 整个试点工程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3月至4月)。主要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成工作分工和任务分解。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至2023年5月)。主要是依据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实施,完成试点工程的各项任务。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2023年6月至7月)。主要由市预防腐败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监管对象、内容及责任主体 (一)监管对象 财政性投资工程。 (二)监管内容及责任主体 1.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编制和审核监管。 ⑴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的编制,并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核备案。工程的概算、预算和决算编制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及具有概算、预算、决算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编制。 ⑵市财政局负责对工程的概算、预算和决算编制进行审核,确保工程造价标准合理。概算编制要依据省概算定额、省概算定额地区基价;预算编制要依据省预算定额、省预算定额地区基价及相关取费政策,一类材料执行XX县区第一季度指导价,二类材料按照上半年调差系数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决算编制要依据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单及工程造价部门出台的工程竣工结算的有关政策执行。 ⑶市监察局负责对工程预算、变更签证、决算编制等环节进行监督。市、区监察局适时派员入驻,采取相应措施,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督。 2.工程招标投标监管。 ⑵市招标办负责工程招投标备案和投标人资格审查备案。公开报名的投标人,经市业主对投标人资格预审后,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与竞标。 ⑶市招标办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实行抽选专工程监管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家与竞标企业隔离分开评标,防止业主授意、干扰评标等行为发生。中标候选人必须经公示并无举报投诉后才能确定为正式中标人。 ⑷市预防腐败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并落实工程工程招投标报备制度。 ⑸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制定工程招标责任追究方法,明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各自应负的责任。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管,防止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串标等行为的发生。 3.工程签证审核监管。 市中医院负责建立并实行工程现场签证审核制度。 ⑴成立基建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程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现场签证审核工作。工程签证要求公正、透明,签证单须标明变更的时间、内容、金额以及套用的工程定额、指导价等。属于图内变更(图纸中的错、漏、碰、缺)的,由设计单位完成,市基建领导小组审核;属于功能变更的由施工、监理及市中医院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审查提出变更意见,现场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核准变更的内容和金额,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核验,再由监理工程部上报市中医院基建领导小组审核,报市局审批。 ⑵现场签证发生金额在5万元以内的,由基建领导小组审批;5万元以上的,由基建领导小组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再由市局审批,报市预防腐败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逾期补签无效。 ⑶工程变更签证总量应控制在工程不可预见费之内。严格禁止一个工程内容的变更使用多个签证,杜绝拆分金额、躲避监管问题的发生。严禁违反规定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随意变更设计标准及工程内容。 4.工程资金监管。 ⑴市财政局牵头负责监督落实建设工程资金管理方法。实行建设资金专项管理、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单独核算,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⑵负责建立并落实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对工程建设中涉及的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安排、工程经费统筹、工程款预算和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必须召开会议,经集体研究决定,并写入会议记录。 ⑶要严格按照工程初设中的概算总额控制总投资,概算金额应严格控制在可研估算金额的±5%以内。 ⑷负责并落实工程竣工决算制度。工程竣工后,市中医院要及时组织进行竣工决算,办理财务决算审计、审批等手续。 ⑸市发改委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建设局等部门配合,组织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报省发改委进行最终验收。未经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5.工程质量监管。 ⑴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工程法人责任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制度。健全落实工程法人负责、施工企业保证、监理单位监控、政府职能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监监管体制,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 ⑵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并催促落实工程施工监理制度。工程工程监理要进行公开招标,投标的监理单位应具备乙级及以上的资质等级。中标的监理单位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那么,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受建设单位委托实施监督,不得擅自转让或分包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在监理过程中,一要按照建设单位委托合同的要求,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并对工程建设工程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进行有效的协调控制;二要按照监理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的、独立的、公正的开展工作;三要在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要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四要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要求,依据建筑施工平安生产的法规和标准进行平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⑶市局负责并建立质量责任档案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等参建单位的法人代表、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目标和责任,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⑷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建立并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组织对工程主管领导和工程具体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廉政谈话必须明确纪律要求,并作出廉政承诺。同时,在签订施工(监理)合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 ⑸市中医院负责建立并落实工程建设后评价工作。工程交付使用一段时间后,市中医院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工程建设后评价工作。工程建设后评价工作必须以工程建设各阶段的正式文件和建成使用后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分析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工程概算、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经济效益和财务效益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变化及其原因,检验工程决策及设计、施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将工程建设后评价工作报告同时报市预防腐败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备案。 ⑹监理单位负责建立并落实材料进场审验制度。进场的原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砖、商混及门窗构配件等)必须进行检验验收,产品要有出厂合格证、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单,参建各方应现场见证取样,填写见证取样报告单,并委托具有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材料试验单位检验。经检验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材料,不允许进场。 ⑺市安监局负责建立并催促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市安监局要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建立平安生产防范措施情况,催促严格执行平安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防止平安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6.实行工程责任追究制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 ⑴工程施工过程中伪造、或巧立名目进行虚假签证,变相侵吞工程资金的; ⑵贪污、挪用、挤占、截留、私分和转移工程资金的; ⑶监管不力而发生重大平安生产事故的; ⑷招标中,围标、串标、陪标,搞虚假招标的; ⑸工程质量有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⑹其他应该受到责任追究的行为。 五、监管方法 (一)监督检查 1.专项检查。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建设等部门配合,围绕工程审批与前期准备、工程发包、工程施工、竣工、工程质量、平安生产、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执法监察,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日常监督。⑴市监察、建设、发改、财政、卫生等部门围绕工程进展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⑵市监察局负责派出随场纪检监察员,对工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工程变更、资金管理使用、材料设备采购和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⑶市财政局负责派出财政监管员,对建设工程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⑷负责聘请一名建筑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施工进度、合同履行、质量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中医院反响。 3.随机抽查。由市预防腐败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监督环节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等进行随机抽查。 4.重点检查。由市预防腐败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程进展情况,分阶段组织进行重点检查。 (二)审计监督 由市审计局负责制定并落实工程资金审计监管方法。对工程的概算、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以及其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必要时可对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三)民主测评 由市中医院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满意度测评,适时召开以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平安措施等为内容的民主测评会议或座谈会,开展民意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四)公开公示 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播送、报刊、党务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各种公开载体,对群众关注的工程资金、质量、竣工验收、平安措施、招标投标、中标结果、物资采购的名称、数量、价格、群众满意度测评、工程进度、举报 等情况进行公开。 (五)受理举报 市监察局要设立举报 ,对通过监督 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反响有关部门、单位,催促进行整改。对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通过发监察建议书等形式,限期跟踪督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预防腐败试点工程工作的组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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