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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工程
安全
整改措施
工程平安整改措施
一、根本情况
1、总体概况
2、总体评价(1)整顿标准,初步效果显现年初起,各在建工程在XX省人民政府整顿建筑市场22条意见的要求下,在各自上级单位的部署下,经过几轮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根本建设程序、关键人员到岗履责、工程发包等环节进行了彻底的整改,建设单位抓紧办理和完善了管理程序,轨交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数量显著上升,施工单位工程经理挂名不到岗现象大为改观,分包单位选定、分包合同备案等工作都得到了较好落实,这反映出经历了大半年的整顿建筑市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根底薄弱,管理仍需强化从本次检查的诸多细节看,市政公路工程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根底仍然薄弱,尽管各参建单位通过一些管理手段,健全了档案资料,办齐了相关手续,但从施工现场查出的各种隐患,以及各工程在平安管理资料中出现的缺陷来看,平安管理工作仍有待加强。具体表现在,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畅,如某工程总包工程经理虽然在现场,但管不了全局,因为工程中的某个专业工程属于同一单位的另一分公司,上级未赋予管理权限。二是组织机构不完善,轨道交通及公路工程的工程平安员大都配置3人以上,但是要应对几公里长的施工作业区域,平安管理力量显得捉襟见肘。三是技术力量不扎实,主要表现在专项平安施工方案从格式到内容,都与施工现场实际有较大的差距,同时施工现场平安用电和机械设备管理的种种问题,也表达出各工程部在这方面技术力量的缺乏。四是监理工作不强势,从施工现场和管理资料来看,有些隐患显而易见但未能被及时发现,有些管理问题长时间存在,却始终未能催促施工单位整改,这都反映出平安监理工作的力度仍然缺乏。
二、主要存在的管理问题
1、施工单位的管理问题(2)分包单位资质与承接工程不符:有些单位对工程发包管理还存在漏洞,特别是资质与承接的工程不相符合,例如劳务分包工程共有十三项单项资质,有的分包单位不具备脚手架搭设的资质,但却承接了轨道交通高架车站的脚手架搭设和模板支架搭设。显然,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资质预审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同时监理单位也未能对这一状况予以制止。(3)专项平安施工方案格式与内容不符合要求:根据建质[2023]87号文件及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XX省工程建设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平安管理标准要求,平安专项方案有规定的格式,但从检查情况来看,各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的格式没能按照标准中9个方面来编写,而且局部方案内容与施工现场有明显脱节,如施工现场搭设的是碗扣式支架,而方案中编写的是钢管扣件式,多个方案的模板支撑方案都是用专业软件计算的。(4)平安验收流于形式、验收资料不够齐全:
8.18轨道交通11号线盖梁支架坍塌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是对支架的验收工作不到位,而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验收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特别是对模板支撑系统。没有根据不同的支撑形式,设计具有针对性的验收表式。有些工程的验收表中,验收结果一栏提前都用打印好,最后只需签个名,完全是为了应付资料检查。此外,对龙门吊混凝土根底的隐蔽验收资料不全,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没有引起施工单位的充分重视。(5)钢管扣件管理资料不全,钢管抽检结果不甚理想:本次对钢管扣件管理资料和现场实物检查检测覆盖到了所有工程。检查结果显示:50%左右的单位不能提供材料生产和出租单位的名单以及合格证明;钢管抽检合格率为72.7%,扣件抽检合格率为27.2%,碗扣抽检合格率为88.9%。(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比例缺乏:本次对市政公路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抽查结果显示,电工、焊工、起重指挥持证率都到达20230%,但大多数工程的架子工持证比例明显缺乏,同一作业区域中的架子工只能到达50%,这说明总包单位在这一环节上的管理还不够严格。
2、监理单位的管理问题(1)平安监理配置数量低于合同约定:绝大多数工程监理单位,都未能按照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配足平安监理人员,有些工程现场监理组虽然有多人持有平安监理证书,但并不专职,因此,造成并导致了平安监理工作不能贯穿于全过程,覆盖到所有施工作业点。(2)未能正确落实监理报告制度要求:XX省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制度的假设干规定已经实施了两个多月,要求监理单位每月上报一份监理专报,汇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进展情况,但这一工作,仍有近三分之一的监理单位未能落实。(3)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巡视工作不到位: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监理规程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d-c2表);而从对监理资料的情况来看,连续实施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没有相应巡视记录,如大型起重吊装、盾构机掘进等,特别是夜间作业的巡视记录,几乎所有监理单位都没有,这也反映了监理人员配置缺乏的问题。(4)对于始终未能整改的工程未能采取进一步措施:有些工程中,监理在通知单中反复要求整改一些现场的隐患,但是始终未得到整改,但是监理单位也未能采取进一步措施,或者向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报告。
3、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2)模板支撑体系(碗扣式支架):①碗扣式承重支架上碗扣松动;②碗扣支架底座和立杆不能完全吻合;③盖梁、箱梁、结构板底模下部和顶托之间未使用槽钢;④碗扣式钢管节点在同一平面上;⑤顶托调节杆过长、造成了偏心受力。⑥钢管式支架顶部搭接局部的长度超过了标准规定值,剪刀撑的扣件扭矩普遍达不到40nm。(3)用电平安:①电工没有齐全标准的测试设备,有些工程虽配备仪器,但电工不能正确使用漏电开关测试仪和接地电阻测试仪;②电缆线穿入钢管中、安放在素砼下、浸泡在水中,保护措施不到位。③钢筋机械混合接地;④用电设备接线混乱,未能做到三级配电,没有开关箱;⑤个别开关箱漏电开关失效;⑥隧道内电缆挂设高度缺乏2.5米;⑦照明灯杆借用碗扣式立杆或脚手钢管上,电源缠绕在立杆上。(4)机械设备:①门式起重机大车行走轨道端头机限位存在薄弱、不牢固现象;②行车大车行走轨道夹板间距过大;③行车大车行走轨道夹板螺栓未连接或者连接方法不标准;④门式起重机无超载限制器;⑤门式起重机大车行走轨道连接处间隙过大;⑥门式起重机大车行走的电线破损处较多;⑦空压机防护罩不全,压力表损坏;⑧局部起重机械未能做到产权备案;
三、对下阶段工作的整改要求8月份以来连续发生的几起平安事故,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现阶段由于市政公路工程参建单位的平安管理根底依然薄弱,重大工程建设的任务依然繁重,标准和整顿建筑市场的目标依然距离遥远,因此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各参建单位在下阶段特别是第四季度,要认真处理好抓工程进度和抓平安生产之间的关系,切勿因为赶进度,为完成节点目标而放松平安生产管理。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快完善工程建设根本程序,消除建设管理上的漏洞。
2、2023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建设部、市建交委出台了多项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性文件,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方法、现场施工平安生产管理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平安管理标准、XX省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制度的假设干规定等等,各参建单位必须认真学习,及时将要求落实到实际平安工作中。
3、真正抓好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地工作,责任表达在现场管理实效。对发现的平安隐患,能果断、及时、正确的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控制隐患的开展并消除隐患。严把作业、分包队伍准入关,不断提升作业人员平安意识和作业水平。抓住工程时间节点,开展具有实效的平安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以民工学校为平台,实实在在抓好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平安意识、作业水平教育。技术组织,方案为先,强调技术人员、专业人员的技术专业全过程控制管理。严格专项方案的组织设计、计算、方案的审批、流转管理,突出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指导性和平安措施的同步性设计。希望存在平安隐患和问题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工程工程部认真对照文件和标准要求,举一反三,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结合市建委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全面做好现场平安生产、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工作。
第二篇:工程平安整改措施重要提示
1、秋季转向冬季,昼夜温差大,时常有冷空气降临,气候渐趋枯燥,冷暖多变,晚秋还会出现大雾天气,危害性较大。
2、年底将至,按工程施工方案,往往到了本年度工程施工的收尾阶段,赶工期是这一阶段工程施工的显著特征。因此,各工程施工单位不能放松对这一时期的平安生产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平安生产教育,杜绝盲目施工。
3、年底前,重大活动安排相比照拟集中。各单位要注意做好平安、稳定和防范工作。
为贯彻沪建建管[2023]32号文件要求,催促市重大市政公路在建工程深刻吸取“8.18轨道交通11号线高支架坍塌〞等平安事故的教训,近期平安管理部门对上海重大市政公路工程进行了平安生产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紧紧围绕轨交和公路工程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如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大型起重吊装、深基坑开挖和盾构掘进施工。结合最新出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方法、XX省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制度的假设干规定等要求,检查组通过查阅各方平安管理资料,检查现场平安管理状况,抽检钢管扣件等相关材料,及时发现了一些隐患和管理问题,并当场反响检查意见。
一、根本情况
1、总体概况
本次检查共涉及到22项工程,2023家建设单位、13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13家。共开出隐患整改单42份,其中施工单位21份,监理单位21份,对三家单位实施了行政约谈,其中施工单位2家,监理单位1家。
本次检查共发现施工现场隐患255条,其中施工用电33条,机械设备77条、防护设施67条、模板支撑34条、文明施工13条、其他31条。共查出管理问题228条,其中施工单位管理问题123条,监理单位管理问题20235条。
2、总体评价
(1)整顿标准,初步效果显现
年初起,各在建工程在“XX省人民政府整顿建筑市场22条意见〞的要求下,在各自上级单位的部署下,经过几轮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根本建设程序、关键人员到岗履责、工程发包等环节进行了彻底的整改,建设单位抓紧办理和完善了管理程序,轨交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数量显著上升,施工单位工程经理挂名不到岗现象大为改观,分包单位选定、分包合同备案等工作都得到了较好落实,这反映出经历了大半年的整顿建筑市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根底薄弱,管理仍需强化
从本次检查的诸多细节看,市政公路工程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根底仍然薄弱,尽管各参建单位通过一些管理手段,健全了档案资料,办齐了相关手续,但从施工现场查出的各种隐患,以及各工程在平安管理资料中出现的缺陷来看,平安管理工作仍有待加强。
具体表现在,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畅,如某工程总包工程经理虽然在现场,但管不了全局,因为工程中的某个专业工程属于同一单位的另一分公司,上级未赋予管理权限。二是组织机构不完善,轨道交通及公路工程的工程平安员大都配置3人以上,但是要应对几公里长的施工作业区域,平安管理力量显得捉襟见肘。三是技术力量不扎实,主要表现在专项平安施工方案从格式到内容,都与施工现场实际有较大的差距,同时施工现场平安用电和机械设备管理的种种问题,也表达出各工程部在这方面技术力量的缺乏。四是监理工作不强势,从施工现场和管理资料来看,有些隐患显而易见但未能被及时发现,有些管理问题长时间存在,却始终未能催促施工单位整改,这都反映出平安监理工作的力度仍然缺乏。
二、主要存在的管理问题
1、施工单位的管理问题
(1)总包单位平安管理人员配置缺乏:“建质[2023]年91号文件规定: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绝大局部轨道交通和公路工程造价都在2-3亿元,大型市政工程到达2023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