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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群体性
突发事件
应急
处置
预案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降低群体性突发事件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平安,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企业平安与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根据xxx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订xxx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害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及处置。
三、组织机构
成立xxx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平安机务科科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各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平安机务科( :工作日xxxxxxxx,非工作日及夜间:xxxxxxxx, :xxxxxxxx)。
四、事件类型
1、聚众冲击、围堵上级部门、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等重要目标的。
2、利用交通工具居中堵塞交通或通过聚众静坐非法占据办公区域等重要场所的。
3、罢工、罢运,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
4、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等事件。
5、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稳定、人员滞留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五、工作要求
处置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决。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理解“和谐社会〞重要思想,正确处理改革、开展、稳定的关系。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3、理性克制,防止激化。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的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参与者的说服教育,引导参与者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快速反响,相互配合。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企业和社会平安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报警,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得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响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六、应急处置
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快速反响,根据事故性质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根据xxx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告制度向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
1、凡出现涉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事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公司,并做好处置准备。
2、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及时、主动做好工作,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等临时应急组织,并向公安部门报告备案。
3、尽快控制事态的开展。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参与者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参与者的工作,对参与者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说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成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开展。
4、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说明态度,开展法制教育,做好思想工作。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尽量将其劝离,并及时通过摄像、照相和录音等手段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5、对于严重危害企业平安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争取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平安的群体性事件,应迅速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现场处置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七、应急结束
群体性突发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公司要加强监督检查,催促有关单位或部门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防止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
各单位要及时查明参与者情况,对在劝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事发单位可予以表彰。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那么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妥善处置公司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上级有关信访工作条例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法等相关规定编制。
1.3工作原那么
处置群体性事件总体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根本原那么: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公司或部门在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以下简称:华澳工程公司)的直接指挥下负责问题的应急处置和妥善解决。
1.3.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开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根底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并标准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1.3.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1.3.4快速反响,相互配合。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公司、部门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平安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1.3.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1.3.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响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华澳工程公司管辖范围内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严重危害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平安、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4.1大规模集体上访;
1.4.2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1.4.3聚众阻挠管内工程建设施工;
1.4.4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
1.4.5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
1.4.6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1.4.7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1.4.8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平安的活动或行为。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华澳工程公司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总公司机关各部长,综合部有关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2.2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工作;
2.2.2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2.2.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2.2.4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
2.2.5对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3现场处置
3.1凡出现涉及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直接涉事公司或部门负责人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能够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3.2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涉及公司或部门的负责人在接到应急办通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指挥、处置,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争取得到迅速有力支持,并积极配合、协助公安部门对现场的协调和秩序维护,保全现场公共财产,现场接访对话由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涉及公司或部门负责,对外接待及新闻报导工作在请示金轮投资
集团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的情况下,由华澳工程公司综合部统一负责。
3.3尽快控制事态的开展。
3.3.1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应诚恳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说明解决问题的态度;
3.3.2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公司或部门限期研究解决;
3.3.3对确因决策失误或者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成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
3.3.4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开展。
3.4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说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
3.5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训诫,视现场情况强行将其带离,并及时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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