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职能教代会职能教代会职能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根本形式和根本制度,使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根本组织形式。教代会的指导思想教代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根本路线,遵照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开展的人才,多出科研成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改善管理为宗旨。教代会的根本任务坚持党的根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发动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效劳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教代会在学校中的任务教代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根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局部。它与学校行政管理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的职权教代会在本校范围内行使四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教代会议题是指列入会议议程,提交大会讨论审议的题目。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可以突出一、两个中心议题。教代会议程是教代会讨论审议各项议案的程序和日程。有关教代会议程的建议,由学校党委提出,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后通过。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式,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建议。提案一般由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局部。提案内容要实际,要求要具体。教代会提案一经立案,就成为具有效力的议案,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落实处理、答复反响。教代会代表团〔组〕教代会代表选出后,一定的代表应组成代表团〔组〕,由代表民主选举代表团〔组〕长,主持代表团〔组〕活动。代表团〔组〕一般以校属二级部门为单位组建。代表人数较少的部门也可由工作性质相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联合组建。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假设干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承当教代会的有关日常工作。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名称,各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定。目前许多学校设有教学科研,劳动人事、生活8180647.htmltarget=_blank>福利、规章制度、评议监督、提案工作等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教代会与学校行政关系教代会要支持和维护学校行政领导的指挥权威,教育教职工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