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进展观,以建筑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平安生产责任,以打击建筑施工过程中非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突出平安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平安生产事故,促进建筑施工平安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二、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23号)以及省、市平安生产会议精神,实2行切实有效措施,强化企业法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集中精力、严峻打击非法违规施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平安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产和财产平安,制造良好的建筑平安生产环境。三、组织领导成立县集中开展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四、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1、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未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未办理质量平安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而擅自施工的行为。由建管股负责。3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行为。由建管股负责。3、施工单位承接后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由建管股负责。4、施工企业无平安生产许可证或平安生产许可证过期承接工程的行为。由质监站负责。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无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证书过期的行为。由质监站负责。6、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岗位证书无效而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行为。由质监站负责。47、建设单位招标工作中任凭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由招标办负责。8、建设单位不准时支付或扣减平安生产措施费行为。由质监站负责。9、建设单位非法干预施工单位正常施工的行为。由质监站负责。10、平安生产制度不健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到位、责任不明确、整改不到位的行为。由质监站负责。11、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平安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由质监站负责。12、其它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各股、站、办5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五、时间支配1、支配部署阶段:7月15日至7月30日。学习领悟开展“打非治违〞精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打非治违〞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举报和举报信箱(二楼意见箱),深化开展专项整治。2、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建筑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依据各自的平安生产责任,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比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