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农业局根本农田保护的假设干规定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根据根本农田保护条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主管部门)xx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和xx市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委)按照本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根本农田保护的管理工作。县、区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XX县区、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根本农田保护的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根本农田保护的管理工作第三条(市辖国有农场的根本农田保护)市辖国有农场根本农田保护的管理,由市房地局和市农委会同有关部门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四条(根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以下耕地原那么上应当划入根本农田保护区:(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市或者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和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基地;(二)高产、稳产田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以及经过治理、改造和正在实施改造方案的中低产田;(三)市或者县、区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综合开发区的耕地;(五)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六)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七)市或者县、区人民政府批准予以特殊保护的其他农田第五条(根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本市根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由市房地局和市农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第2页共3页第六条(县、区根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县、区根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由同级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根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以及市下达给县、区的根本农田保护区面积指标确定,并制作1∶25000的根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经县、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七条(乡、镇根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乡、镇根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区根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以及县、区下达给乡、镇的根本农田保护区面积指标确定,并制作1∶2022的根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报县、区人民政府审定。乡、镇根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可不受村、队范围的限制。第八条(设立保护标志的经费)在根本农田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所需的经费,由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在按照规定提取的业务费中列支,缺乏局部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第九条(土地垦复基金、菜地建设基金的缴纳)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本市根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垦复基金或者菜地建设基金。土地垦复基金或者菜地建设基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