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区残疾人优待扶持方案第一条为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开展的意见、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开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开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凡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享受本方法的优惠扶持政策。第三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采取有效优惠扶持措施,改善残疾人的生存开展环境,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开展。负责残疾人工作的区政府有关部门及镇(街)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催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优惠扶持工作。区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依法做好优惠扶持残疾人的相关工作。第四条区政府有关部门及镇(街)应当把扶持农村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脱贫列入扶贫开发方案,在工程和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照顾。在小城镇建设、异地搬迁和异地扶贫等工程的实施中,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区政府农业、财政主管部门在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等扶贫开发工程时,应当重点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倾斜,将其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开展和残疾人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第五条区中、小学无条件接收符合义务教育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并优先享受贫困生补助和住校补助。普通高级中学在录取条件上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没有丧失学习能力残疾学生适当照顾。残疾考生和在校残疾学生,可以免试体育。并放宽残疾学生的奖学金评定标准和贷学金审核条件。同时学校应酌情减免其学杂费。鼓励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和自学成才,对考取一本以下的大专院校(不包括一本)的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2022~3000元奖励;对考取一本院校的残疾学生一次性给予4000~5000元奖第2页共7页励;对自学成才取得文凭的给予与全日制学校就读残疾学生同等的奖励和优惠。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和自学成才的奖励标准参照上述条件减半执行,对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标准提高2023%。第六条区政府及镇(街)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原那么上按不少于2023%的比例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创办企业,年销售(营业)收入首次到达规模以上的对残疾人企业主实行一次性奖励。其中到达200~202300万元的奖励1万元,到达202300~3000万元的奖励2万元,到达3000万元以上的奖励3万元。各类就业效劳机构要向残疾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