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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残疾人
优待
扶持
方案
区残疾人优待扶持方案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开展的意见、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开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开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享受本方法的优惠扶持政策。
第三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采取有效优惠扶持措施,改善残疾人的生存开展环境,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开展。
负责残疾人工作的区政府有关部门及镇(街)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催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优惠扶持工作。
区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依法做好优惠扶持残疾人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区政府有关部门及镇(街)应当把扶持农村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脱贫列入扶贫开发方案,在工程和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照顾。在小城镇建设、异地搬迁和异地扶贫等工程的实施中,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
区政府农业、财政主管部门在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等扶贫开发工程时,应当重点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倾斜,将其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开展和残疾人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区中、小学无条件接收符合义务教育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并优先享受贫困生补助和住校补助。
普通高级中学在录取条件上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没有丧失学习能力残疾学生适当照顾。残疾考生和在校残疾学生,可以免试体育。并放宽残疾学生的奖学金评定标准和贷学金审核条件。同时学校应酌情减免其学杂费。
鼓励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和自学成才,对考取一本以下的大专院校(不包括一本)的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2022~3000元奖励;对考取一本院校的残疾学生一次性给予4000~5000元奖励;对自学成才取得文凭的给予与全日制学校就读残疾学生同等的奖励和优惠。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和自学成才的奖励标准参照上述条件减半执行,对方案生育家庭奖励标准提高2023%。
第六条区政府及镇(街)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原那么上按不少于2023%的比例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创办企业,年销售(营业)收入首次到达规模以上的,对残疾人企业主实行一次性奖励。其中到达200~202300万元的奖励1万元,到达202300~3000万元的奖励2万元,到达3000万元以上的奖励3万元。
各类就业效劳机构要向残疾人提供免费的就业效劳,政府设立的各级就业效劳机构和其他就业效劳平台要设立残疾人专用效劳窗口。
镇(街)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立活动中,大力推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培训基地建设。各级政府及组织要积极引导安排残疾人就业、创业,鼓励生产、经营或专产专营适销对路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效劳。积极促进农村残疾人培训和劳务输出。高度重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建立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示范基地。
落实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各类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区政府委托同级残疾人联合会作出责令限期缴纳的处理决定,并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加大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执法征收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税务部门要将征收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入工作考核目标,应收尽收;财政部门要将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足额列入预算,按时代扣。
用5年左右的时间,依托残联培训基地和社会培训机构,在全区12023个村(居)中,培训180名(大村培训1~2名,小村培训1名)修鞋师(修伞、配钥匙)、盲人按摩师、三车维修师(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小家电维修师等技能人才,并加强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免费教知识送技术,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
第七条对残疾人从事个体工商业或从事其他个体灵活就业的,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应优先核发有关证照,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对从事饮食效劳行业和食品加工的残疾人,卫生部门办证、体检收费优惠50%;对从事个体工商业新开业的残疾人,区残联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一次性补助500~202300元,对残疾人个体从业缴纳社会保险的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八条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个人从事以下活动,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
㈠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物品应当缴纳的增值税;
㈡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所应缴纳的营业税,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所应缴纳的增值税;
㈢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㈣残疾人使用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应当缴纳的车船税;
㈤残疾人福利机构使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报经批准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㈥国家规定的其他税收优惠。
第九条扶持盲人按摩业,盲人参加按摩机构培训由残联负责免费培训,有保健按摩业务的效劳机构,应当优先安排盲人按摩人员。对实现个体按摩新开业的残疾人由残联给予一次性补助2022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优先安排办理盲人按摩技能鉴定,并减免相关费用,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应给予扶持。
第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力资源市场要设立残疾人就业窗口,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残疾人,并免收未就业残疾人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委托保管费;各类用人单位在人员录(聘)用中不得拒绝接收符合录(聘)用条件的残疾人。
第十一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要有方案地开展本地区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有就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到区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认可的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后,可以凭残疾人证、培训合格证书和收费票据向区以上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每个残疾人可以享受两次以内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最高经额不超过202300元)。
第十二条区政府有关部门及镇(街)应当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根本生活,并采取以下措施:
㈠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残疾人,属于城镇居民的,应当安排进入福利院或者给予社会救济;属于农村居民的,应当安排进入敬老院等福利机构。
㈡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实行分类施保。
㈢城市中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社会救助机构应当救助。
㈣积极开展残疾人托养工作,采取公办和民办公助等形式开展精神残疾、智力残疾人托养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和效劳,并按托养人数给予补助费用。
第十三条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享受低保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局部由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足额代缴,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府给予补助。
第十四条残疾人申请个体行医,符合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优先核发医疗机构许可证。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就医优先挂号、化验、取药、手术等,在区属医疗机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机构免收挂号费。
第十五条加强残疾人康复效劳网络建设,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要设立康复科。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机构要设立康复指导站、康复站,配备专、兼职康复指导员和康复员,落实工作职责。
按辖区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6元的标准安排日常社区康复经费,2023年到达每人每年不少于0.8元,2023年到达每人每年不少于1.0元的标准。
建立残疾儿童首报登记制度,对发现的0~6周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免费的早期抢救性康复训练和救助。
第十六条将白内障复明、肢体残疾矫治、麻风畸残矫治手术,3~7岁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脑瘫、截瘫、心血管意外造成的偏瘫患者所需的康复训练、肢体残疾康复训练、精神病患者服药及住院治疗、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肢残人装配普及型假肢及矫形器装配、残疾等级评定等残疾人医疗康复工程,从1月1日起,要全部纳入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对其中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特殊困难家庭和重病残疾人患者超出报销封顶线由个人承担局部再给予救助。
对下肢残疾行动不便的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普通轮椅、拐杖等助行器,使用期不得少于三年;
16周岁以下脑瘫儿童、智障少年儿童进行手术的,按报销后实际余额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22元;
贫困残疾人施行小儿麻痹后遗症等在区以上残联认可的康复机构进行肢体矫治手术的医疗费用按报销后实际余额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22元;
贫困残疾人安装假肢、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在省市残联认可的康复机构安装和复明的,按医疗报销后实际余额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202300元(低保者);
符合条件的贫困低视力患者在残联认可的康复机构验配助视器,按实际余额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500元;为贫困的听障残疾人验配助听器,按实际余额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2300元,方案生育家庭补助标准提高2023%。
第十七条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以下优惠:
⑴免费进入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馆(宫)和风景游览区等公益性体育健身场所;
⑵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⑶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⑷肢体残疾人购置自驾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减半收取登记手续费,在公共停车场停放时免收停车费。
第十八条对残疾人实行优惠的单位(场所),应当在单位(场所)的入口处、收费处、营业室等明显位置,设置残疾人优先、凭证优惠及免费标志。
汽车站、客运站的候车室应当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车上应当标明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席。残疾人乘坐上述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并优先检票进站、上下车对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
第十九条城市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必须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在选房和无障碍改造上充分考虑残疾人出行和使用方便,给予特殊照顾和帮助。农村残疾人申请宅基地时,在服从镇(村)规划的前提下,镇人民政府和土管部门应优先安排和办理手续,并免除本级政府范围内的报批费用;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全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规划,贫困残疾人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切实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困难,到2023年全区根本消除残疾人危房户和无房户。
残疾人在水、电、气等方面按省、市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安装煤气、水表、电表、有线电视,安装地点和户口一致的,凭残疾人证,安装单位按国家规定标准减收30%的安装费。城镇居住用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以残疾人为主体的家庭,数字电视根本收视维护费标准按每户每月l4元收取;农村用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以残疾人为主体的家庭,数字电视根本收视维护费标准按每户每月9元收取。
第二十条拆迁残疾人房屋时,拆迁单位应当本着“就地、就近、方便残疾人〞的原那么,在安置的地段、楼层上给予适当照顾。拆迁单位在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残疾人应按规定标准提高2023%的比例发放。
第二十一条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执法部门应优先受理和办理涉及残疾人的案件,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效劳所及法律援助机构应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