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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
2023
学习
监察
体会
原创
10
学习监察法的体会原创20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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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标志着国家监察工作进一步进入法治轨道,全国监察工作有了法律可遵循。监察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监察法。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监察法的出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必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的法律根底,对监察体制改革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这既是我们实现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作为一名县(区)一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不仅要带头学深悟透监察法,充分认识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正确把握监察法的内涵精髓,更要推动监察法在基层正确地实施运用直至落地生根。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深化学习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法法衔接,形成合力,到达“1+1>2〞的效果,推动监察法在全区上下落地见效。
实现监察全覆盖,擦亮监察利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得到有效加强,监督对象覆盖了所有党组织和党员,但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监察法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统一纳入监察范围,实现了由监督“狭义政府〞公职人员到监督“广义政府〞公职人员的转变,实现了监察全覆盖,表达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县区监察对象由1290人增加到5164人,其中新纳入为监察对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人员,如村书记、村主任等有1733人,其他依法履行公职人员有1730人。今年3月份,XX县区查处一起社区书记、社区主任利用职权或暴力强揽工程工程的典型问题;4月份,我区祥平街道某村3名小组长在监察威力的震慑下,主动到街道交代收受建设工程土方工程“工程理顺调理费〞等,这些都充分彰显出监察的利剑作用。同时,正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路径和新增监察对象分类监督的实现方式,把监察体制改革引向深入。
强化责任担当,打造执纪执法铁军。监察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监察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自监察法公布以来,XX县区纪委监委注重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工作本领,不仅通过监察法专题讲座、专题学习会、小组讨论会等方式,帮助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熟练掌握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下一步还将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宪法、国家监察法解读,不断提高全区反腐败工作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同时,注重强化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即将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开门搞监催促进作风转变〞系列活动,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行使的全过程监管,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纪律部队〞。
监察法的实施标志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走向制度化,“永远在路上〞的反腐败斗争进入全面法治反腐新征程。这要求我们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要转变工作思维方式,重整行装再出发,做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以实实在在的监督调查处置实效,不断增加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
【篇二】
监察法把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共识、取得的经验,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和成功典范,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使我们的工作更有底气、更加硬气。
一是学习贯彻监察法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监察法总那么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开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说明党的领导是国家监察工作的根本政治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监察工作的纲和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认识监察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在工作中,要看被调查的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在政治和大局上是不是向核心看齐,是不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要严肃处理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去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法治精神,做到纪法贯穿、法法衔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根本法治观念。〞监察法第一条明确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其后续章节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范围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监察机关的法定权限,特别是规定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协调并进,让“纪律之笼〞和“法律之笼〞无缝对接,充分表达了党中央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重要思想,实现了反腐败工作思路方法的创新开展。学习贯彻好监察法,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监察法制定背后的法治理念,熟练掌握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既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和策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又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运用法治方式、法治思维进行监督、调查、处置,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标准化法治化水平,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是在履职中追求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里面有一句解说词让人印象深刻:“人民的获得感,是一个国家最最珍贵的财富。〞制定监察法,通过制度设计补上过去监督存在的短板,扩大了监察范围,实现了监察全覆盖,更有利于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发生在基层的“蝇贪〞,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微权〞乱用等问题时有发生,危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啃噬的是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损害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每查处一起“微腐败〞,群众得到的利益就多一尺,党的执政根底就更厚实一寸。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用好监察法这个强有力的“武器〞,切实加大对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迅速形成并有效稳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让基层贪腐无处遁形,让人民群众看到这部法律的威严和实际效果。
【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我国首部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根底性作用的法律,实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将为新时代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作为一名县(区)一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对监察法在基层的实施直至落地生根,负有不可推卸的职责,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积极运用监察法包涵的反腐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实践、推开工作,执行好监察法赋予的权力义务,实现纪法无缝衔接之目的,到达“1+1>2〞的效果。
具备法治观念是推动法治反腐的前提。监察法的实施,把传统反腐纳入到了法治化的标准轨道。监察法的执行主体是全国各级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党员干部,推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运用监察法履行纪检监察工作,成为监察法实施的“第一步〞。要深入学习监察法相关条文的内涵精髓,正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做尊崇监察法、学习监察法、遵守监察法、运用监察法的模范,将监察法根植于内心,以监察法标准自身行为,做到“法在心中,人随法行〞。要坚持法律至上,在监察工作中要坚持监察法是国家监察工作于法有据的最高权威,决不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真正形成依法依规履职的观念。
形成法治思维是推动法治反腐的保障。法治思维的本质是程序性思维,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素,是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要深化对监察法的认识,“畏法度者最快乐〞,要明确监察法既用来监督调查处置全体公职人员,也用来监督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做到行使权力与接受监督、承担责任相互统一。要提高法治素养,全面掌握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依据的法律规定,主动运用法治思维思考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做到“监督依法、调查遵法、处置唯法〞。要坚守法治底线,把对法治的坚守转化为严格依法办事的实际行动,自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履行执法职责,推进依法治国;以模范守法,带动全体公职人员守法。
运用法治方式是推动法治反腐的根本。“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更在于实施。“奉法那么强那么国强,奉法者弱那么国弱〞,监察法在法律上解决了纪法衔接不畅、行政监察覆盖过窄、反腐力量分散的问题,但能否运用监察法在基层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开展,执法者是关键。要严格依据监察法行使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在监督调查处置活动中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执法如山、公平如秤,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真正营造出良好的政治生态。
监察法的出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是全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法律依据和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国家监察法的公布为契机,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稳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努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篇四】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推进反腐败工作标准化法治化,意义重大深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行职责,全力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水平。
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反腐惩恶、激浊扬清,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监察法在总那么开宗明义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彰显党中央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强政治定力。纪委和监委是政治机关,学习贯彻监察法,就要提高政治站位,学出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烈自信,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本保障也在于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问题线索研判、反腐形势分析、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关键环节审核把关等具体工作中,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监督,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顺利推进。要持续加强建章立制。监察法专设“监察程序〞一章,严格规定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程序。深化改革的过程,也是建章立制、实践完善的过程,需要根据监察法要求探索建立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决策、执纪执法、纪法衔接、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全要素运用各种调查措施,推进纪法贯穿、法法衔接,构建高效顺畅、标准有序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要全力推动延伸拓展。监察法将监察对象扩大到6类人,面对大量的村居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人员被纳入监察范围,必须增强基层监察力量,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要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探索赋予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监察职能,推动监察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
牢记政治使命,全面履职尽责。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