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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四会
深化
建设
工程项目
审批
制度
四会深化建设工程工程审批制度
会市深化建设工程工程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方案
按照“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行政审批大提速的指示精神,为深化我市建设工程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建设标准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效劳型政府,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办函(2023)246号)要求,参照XX市及周边地区在建设工程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做法和先进经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压缩我市建设工程工程审批时限,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企业投资工程审批总时限从目前的71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工程审批总时限从目前的78个工作日压缩为27个工作日,实现行政审批大提速。
二、改革原那么
(一)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改革创新,科学制定改革措施,探索建立新型工程审批制度。
(二)门网运行,提高效率。完善“一门一网式〞运行机制,整合流程,标准标准,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办理,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效劳。
(三)公开透明,标准效劳。公开审批条件、程序和流程,标准审批行为,强化审批监督,推进审批效劳标准化。
(四)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各部门统筹推进,完善和落实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对工程事中事后监管。
三、改革内容
(一)创新审批方式
1.标准审批流程。建设工程工程的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市开展改革局牵头负责立项阶段审批协调工作;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规划报建阶段的审批协调工作(其中市政建设(建筑)、交通、水利工程方面初步设计审查协调工作分别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负责);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分别负责市政建设(建筑)、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报建阶段的审批协调,以及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各牵头部门负责与并联审批部门制定各阶段的具体实施细那么和并联审批流程图,再交由市行政效劳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开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行政效劳中心、市直各有关部门
2.实行并联审批。打破部门界限,理顺审批工程的前置条件,除独立审批事项外,其他审批事项均实行“并联〞办理,不互为前置,实现信息共享,同步办理。推进投资工程“一门一网式〞政府效劳模式改革,建立健全投资工程网上统一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实体办事大厅效劳窗口,将投资工程申办受理向平台和窗口集中,市行政效劳中心发挥“一门一网式〞运行机制,设置“一门式〞并联审批综合业务窗口,集中受理、登记和接收各个阶段申请材料,并统一分送相关部门催促各部门限时办结。市行政效劳中心需于1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统一分送到各业务受理部门,业务受理部门接收申请资料后需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工程申请人需补齐的资料内容,逾期告知的,自申报材料签收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收件时间以工程建设单位提交补齐材料的日期为准。相关审批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方案时限内同步开展并联审批(同步审查),反响审批结果或意见。在并联审批(同步审查)过程中,同阶段某一审批(审查)事项的审批(审查)结果作为另一审批(审查)事项的申报材料时,申请人可暂不提交,业务受理部门原那么上应同步审查。审批(审查)前或审批(审查)过程中,需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和解决的事项,可由市行政效劳中心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形式,由各个阶段牵头单位提供参会名单,市行政效劳中心负责分阶段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市行政效劳中心、市直各有关部门
3.实行同步审查。工程审批各阶段中的各类技术性审查,由工程单位同时申报各类审查资料,由牵头部门在2023个工作日内组织并完成同步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各审批部门根据同步审查意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工程工程根据所属行业不同,分为市政建设(建筑)、交通、水利三类,分别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落实同步审查。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4.推行行技别离。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节能评审、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概算审核、造价审核、质检、验收等技术性审查工作,具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据可与行政审批相别离的,可由行政审批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必须由行政审批单位进行审查或必须委托指定部门、机构等进行审查的除外)或由工程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查。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5.强化门网结合。市编办、市行政效劳中心、市开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要根据省的部署积极推进投资工程审批事项的梳理和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加快完善XX省网上办事大厅四会分厅投资工程审批平台,标准投资工程网上审批工作,实现投资工程“一门一网式〞效劳,即:统一窗口受理、统一事项清单、统一工程编码、统一网上办理、统一效能监察的政府效劳新机制。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效劳中心、市开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信息中心、市监察局
(二)优化审批流程。
1.优化审批管理。实行投资工程审批清单管理,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审批。涉及企业投资工程审批事项的有关部门,要公布本部门审批清单,严格按清单履职尽责。健全审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政策和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并及时公布。保存的审批事项要加大整合力度,由同一部门实行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要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2.精简审批事项
(1)政府投资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下工程,不再审批工程建议书,依照程序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
(2)政府投资202300万元(不含202300万元)以下工程,原那么上按一般基建工程由市开展改革局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各项投资费用均需到达概算深度),不再审批工程概算(具体按行业有关规定和投资额确定)。
(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后,由建设单位向市开展改革局提出概算审批申请,经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市财政局审查出具意见后,报市开展改革局审批。
责任单位。市开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
3.简化工程立项
(1)政府投资工程审批(权限内)由工程负责单位提供建设工程工程概况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提供环境影响评价、防洪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初步意见等文件给市开展改革局先予立项,批复文件可同步进行办理,需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完成。企业投资工程核准(权限内)对于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未规定的前置事项,只保存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作为工程核准前置审批事项,其他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取消资本金证明材料。
(2)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大工程原那么上要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具体按行业有关规定和投资额确定)。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和企业投资重大工程申请报告论证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工程实施单位负责并在202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工程根据所属行业不同,分为交通、水利和其他三类,分别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开展改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
(3)在本XX县区内建设实施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工程实施单位先行组织评估并在2023个工作日内完成。行业主管部门或工程实施单位牵头组织专家和市直有关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出具评审意见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以市人民政府作为评估主体提出评审意见。建设工程工程根据所属行业不同,分为交通、水利和其他三类,分别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开展改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除另有方法规定外,其余工程不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①工程占用耕地面积超过200亩;
②工程范围征地拆迁涉及户数30户以上或安置人口超过200人;
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认为存在较大污染风险;
④工程曾发生或者可能引发大规模集访、群访等群体性事件;
⑤其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5)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在报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工程,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2023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开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标准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责任单位。市开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4.简化环评审批。在已建成集中污水处理厂等环保根底设施、工程符合所在区域相关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存在噪声废气扰民、没有明显污染物排放或造成生态影响的建设工程按分类管理名录及规划环评要求简化环评手续;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可从市行政效劳中心递交资料或在“建设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上进行申请办理。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5.提前介入监督。对局部具备一定施工条件,已落实工程平安措施,暂未能完善相关报建手续的省、市重点工程,凭政府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质量平安监督可提前介入。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6.缩小用地预审范围。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工程、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工程不需办理用地预审手续。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7.缩短审批时限。各审批部门依据XX县区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图(企业投资类)和XX县区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图(政府投资类)的程序规定,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1)企业投资工程审批总时限为20个工作日(以下简称:日),其中:立项3日、规划报建14日、施工报建3日。
(2)政府投资工程审批总时限为27个工作日(以下简称:日),其中:立项3日、规划报建21日、施工报建3日。
(3)企业投资工程和政府投资工程竣工验收时限均为7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三)加强标准管理1.明确各类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工程审批部门及标准制定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充分吸纳社会公众意见,细化并发布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建设标准、技术标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2.推进审批标准化效劳。涉及建设工程工程相关审批部门根据“一门一网式〞要求制定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办理时限、审批流程和操作方法等标准,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市行政效劳中心、市直各有关部门
3.加强审批咨询效劳。涉及建设工程工程审批事项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审批前咨询效劳工作,依托XX省网上办事大厅四会分厅,向社会及时发布各类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行业动态、办事流程等信息,为投资者无偿提供投资工程办理全过程的咨询效劳。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4.完善投资工程监管体系。按照“宽入严管〞的原那么,政府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投资工程的事中事后监管,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加强日常检查,对违反规划、产业政策、建设标准、行业标准等规定的工程,予以查处并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5.标准中介机构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投资工程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标准管理和指导,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