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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国税
系统
环境
问题
实施方案
国税系统环境问题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开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的统一部署,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进一步优化税收开展环境,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修办字(2023)14号)和市国税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开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九国税发(2023)4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国税系统实际,现就全县国税系统开展影响开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为先导,以全县“工程决战年〞、全省国税系统“管理提升年〞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工作习气上的“低、老、坏〞,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方面的问题。大兴创新、务实、亲民、严谨、清廉之风,努力建设法治型、效劳型、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廉洁型国税机关。为科学开展、奋起赶超营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整治重点
集中整治的范围是全县国税系统各部门及其在职工作人员。集中整治的重点是着力解决影响开展环境的干部作风四个方面24种突出问题,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严格做到“十个不准〞。切实做到“去庸求进、去虚求实、去懒求勤、去伪求真、去贪求廉〞。
(一)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
着力解决干部成绩平庸、能力不强、业务不精、思想禁锢、观念落后、精神萎靡、消极懈怠、回避矛盾、敷衍搪塞、推进不力、效率不高等问题。
1.工作能力平庸、业务不精、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精神萎靡不振,事业心责任心缺乏,干事创业热情缺乏,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能力不强,税收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
3.接待纳税人和基层同志办事时效劳意识不强,语气生硬、漫不经心。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玩心太重、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中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着力解决工作习气上的“低、老、坏〞问题
着力解决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强调理由,讨价还价,差不多就行等习气上的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
4.工作主动性不够,目标要求低,不求台上领奖,安于台下鼓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小进即满。激情不高,动力缺乏,集体荣誉感不强,有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差不多就行,敷衍应付,不讲质量和效率。
5.缺乏大局观念,私心杂念严重,不能正确对待批评,当面不说,背后乱说,捕风捉影,搬弄是非,挑拨离间。
6.监督没常态,常刮一阵风。部门利益至上,缺少沟通,协调不够。执法不严,好人思想严重,收“关系税〞、“人情税〞。征管根底薄弱,抓大放小、一俊遮百丑。爱岗不敬业,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原那么。
7.执行力差,强调理由,讨价还价,不做事,怕当责。随意性大,方案性差,常做无用功。节约意识不强,常明灯、常流水。环境卫生脏、乱、差,物品摆放零乱。安保意识不强,警惕性不高。上报收入数字留一手,保守预测。
(三)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漂浮、急功近利、情况不清、心中无数,下基层走马观花、浮光掠影,作决策想当然、拍脑袋,调查研究不深入,甚至主观臆断,在执法检查中趋利执法、野蛮执法等问题。
8.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不按照组织收入原那么应收尽收,越权减免税、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等。
9.急功近利,热衷于做外表文章、搞政绩工程。教育培训停留在外表,搞花架子,流于形式,以学习考察为名公款旅游。
2023.群众观念淡薄,处理问题方式方法简单,不顾群众意愿和利益,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不严格督办落实重要信访,干部队伍鼓励机制不够有效。
11.领导干部不注重理论学习,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合力不强。下基层走马观花、浮光掠影,作决策想当然、拍脑袋,作风漂浮。
12.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效率不高,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解决实际问题。
13.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那么。
14.工作满足于现状,缺乏前瞻性、系统性思考,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不顾可持续开展,工作缺乏闯劲,推进信息管税、专业化管理的力度不够,构建符合国税实际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思路不清、措施不力。
15.依法行政意识淡薄,税收政策法规和工作制度纪律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执法风险意识冷淡,弱化税收执法刚性,原那么立场不坚决,乱干蛮干。
(四)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着力改变干部玩心太重,拜金主义,权钱交易,对效劳对象“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16.一事当前首先考虑个人利益得失,不能正确对待组织、他人和自己。不标准使用地方政府奖励和发放津补贴。
17.私心杂念严重、利用税务管理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18.谋求小团体利益、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出现“中梗阻〞现象。利用所属行业协会、学会、税务师事务所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
19.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的不良作风。
20.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
21.办事效劳成心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占,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税收审批与执法、资金资源分配。
22.以联络感情为由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借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23.干部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责任追究及惩罚不力。
24.违规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强行指定税务代理,利用税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乱作为。
(五)严格做到“十个不准〞
针对当前少数领导和干部存在的不良问题,必须从严要求,集中整治,坚决杜绝。
1.不准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玩游戏等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能在下基层和工作期间打牌。
2.不准慢作为、不作为,或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落实缓慢,以致延误工作,影响开展稳定或造成不良后果。
3.不准得过且过敷衍塞责,对重大工程和重点任务及领导指示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影响整体工作推进或造成损失。
4.不准推诿扯皮,对职责范围内应该办理的工作事项顶着不办或拖延办理,不兑现承诺,影响工作进展或造成不良后果。
5.不准在执法过程中以罚代管,趋利执法,或到企业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6.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作为。
7.不准以任何方式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8.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土地征用、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资源开发等经济活动。
9.不准在营利性企业中参股、拿“干股〞分红,更不得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2023.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从严处理。对在国(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罚。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发动阶段(1月4日—2月29日)
1.发动部署。召开全县国税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开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发动大会,全面进行工作部署。全县国税系统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切实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广泛深入发动。
2.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认真组织学习全市集中整治影响开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电视 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当前改进干部作风、创优开展环境的紧迫性、重要性;学习廉政准那么、公务员法、问责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赣发(2023)17号、九字(2023)4号、关于创立最优开展环境的决定等文件,运用本单位正反两方面典型针对性进行教育,增强效劳开展、促进开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查摆问题。全县国税系统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自觉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开展环境假设干问题的决定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效劳开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调查研究、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虚心听取群众和基层特别是纳税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全县国税系统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效劳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效劳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纳税人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根底上,县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自上而下逐级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2.开展暗访。县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了解和评价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和成效,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
3.接受投诉、举报。全县国税系统各部门要积极拓宽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广泛收集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县局成立集中整治影响开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投诉(举报)中心。投诉(举报)中心设在县局监察室,主要包括:
4.催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在本系统一定范围内曝光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标准一方,同时严肃追究被新闻媒体曝光问题的国税部门及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5.严格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涉及部门和单位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催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对在集中整治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