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及其对我国人权建设的意义李琳摘要:人权思想产生甚久,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是在批判地继承无产阶级人权思的根底上形成的,是人类人权思想的深刻革命,是人类对人权这一问题的新的认识,它为无产阶级的人权斗争确立了目标,为我国社会主义人权建设事业指明了方向。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人权建设;开展;意义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23〕-03-0128-01人权问题是一个当今世界上最能够引起人们关注也最能够引发国际纷争的问题。“在今天,无论哪一个国家都无法堂而皇之地否认人权,人权已经成为神圣的观念,全世界都在提倡对人权的保障和尊重。〞人权是这个时代一个十分敏锐且极具争议性的论题,在各种具有代表性的人权观中,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以其严格的科学性而被大家推崇,并成为了我国人权事业建设的理论指南。一、人权观的含义人权作为一个普遍的政治概念,最初是在17世纪由欧洲新兴资产阶级为反对封建神权、君权和等级特权而提出来的。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提倡“每个人都应该受到符合人权的对待〞。人权的根本特征是它的普适性和道义性。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是与资产阶级根本对立的关于人权的科学思想和理论。他强调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人权必须通过革命斗争,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才能真正获得。二、马克思人权观的开展〔一〕马克思的早期人权思想。马克思从他的博士论文到莱茵报这一段时间内所产生的人权观点形成了马克思的早期人权思想。马克思的人权思想源于黑格尔的哲学,并且与青年黑格尔运动紧密联系。就人权问题而言,黑格尔不认同天赋人权理论,强调人权是历史上形成的。黑格尔还将个人、社会和国家联系起来,认为个人所享有的自由和权利同他所应负的对国家的责任是一致的。马克思对个人、社会和国家的理解根本上源于黑格尔法哲学思想。马克思认为,人具有双重属性,即肉体的自然属性和理性。马克思认为在市民社会中,人追求各自的私人利益,因此还不是真正的人,国家的自觉的公民才是真正的人。但因为不同的政治立场,马克思的思想又区别于黑格尔的人权思想。他认为普鲁士制度并不是历史的终点,因为普鲁士制度并不完善,只有通过自我意识的积极能动作用,现实才能到达完善。〔二〕马克思的科学人权思想。马克思经过革命实践意识到要实现普遍自由和普遍平等在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可能的,这也推翻了他信奉的黑格尔法哲学。1845年,马克思撰写了关于费尔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