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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修订
内部
专卖
监督
规范
生产经营
管理
规定
修订后内部专卖监督标准生产经营管理规定
XX省烟草专卖局
关于印发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标准实施细那么的通知
各市〔区〕烟草专卖局,西铁烟草专卖分局:
根据国家局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国烟专[2023]377号〕、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标准〔国烟专[2023]49号〕等规章制度,结合我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标准实施细那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贯彻执行中有哪些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省局。
XX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标准
实施细那么〔试行〕
一、省级局局部1.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工作程序
1、登记交办任务。内管员对上级交办任务进行登记,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报副处长、处长,2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调查意见。处长对任务进行分析,需省局完成的交内管科办理,需市级局和相关部门完成的,提出要求和意见报副局长审核,2个工作日完成。
3、审核分派。副局长进行审核,需要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处长、副处长牵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2个工作日完成。
4、组织调查。专卖内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调查,需市级局和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按照要求执行,5个工作日完成。
5、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副处长对相关调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交内勤员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进行登记,得出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1个工作日完成。
6、呈报审签。处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违规的,报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按领导批示组织落实,相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反响内管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
7、上报归档。内勤员登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经审核后,将结果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2个工作日完成。
1.2处理举报投诉信息工作程序
1、登记举报投诉信息。内勤员对相关举报投诉信息进行登记,填写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1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分析意见。内管员对信息进行分类,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描述分析,报处长〔副处长〕审定,1个工作日完成。
3、任务分派。处长〔副处长〕指派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或由相关部门协助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4、开展调查。调查人员采取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业务部门、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报处长〔副处长〕审定,5个工作日完成。
5、调查结论。处长根据调查情况得出结论并拟定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完成。
6、领导审批。副局长对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如未通过审核退回部门重新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7、结果处理。处长对领导审批的结果进行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行处理和整改,反响处理和整改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
8、反响结果。专卖内管部门自接受举报投诉信息之日起,一般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响给举报投诉人。
9、整理归档。内管员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理存档并登记台帐,1个工作日完成。
1.3处理下级上报问题工作程序
1、登记上报问题。内勤员根据市级局问题呈报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登记市级局上报的违规问题,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查定性。副处长负责对上报的违规问题进行初步审查定性,1个工作日完成。
3、提出处理意见。内勤员依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处长根据违规问题性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副局长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3个工作日完成。
4、整改违规问题。内管部门根据违规问题调查处理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抄送业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5个工作日完成。
5、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对违规问题涉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6、反响整改结果。相关责任部门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及时反响给专卖内管部门。
7、整理档案资料。内勤员根据反响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理问题登记台账,并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1.4非法渠道真烟案件核查程序
1、启动核查流程。内管科对信息系统产生的真烟案件预警以及上级局交办的需要核查的真烟案件进行分析,在内管信息系统按照程序设臵下达核查任务。重大案情和上级局交办案件按照1.1程序执行。
2、核查调查。需要委派市级局核查的转交市级局调查,需要省局核查的指派稽查员、内管员调查。调查人员5个工作日内将非法渠道真烟来源、流向、原因调查结束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副处长、处长审核,2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束。
3、复核分送。专卖内管部门将非法渠道真烟案件核查工作表抄送卷烟营销部门,提出促进标准经营的意见和建议。
4、存档备查。省级局卷烟营销管理部门及时将反响意见报送内管部门,监管员将案件核查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2.定期工作2.1工作报告2.1.1月报
报告方式。每月10日前向国家局专卖司上报全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下月工作安排以及上月真烟案件查处情况。
上报程序。每月7日前内管科长对全省专卖内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制定下月方案安排,经副处长、处长审核后,每月10日前由内勤员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等形式上报国家局专卖司,并对上月内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报告内容:
1、上月专卖内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上月内管信息系统预警处理情况。
3、上月查获非法渠道真烟情况。
4、打码到条检查情况。
5、高价位卷烟检查情况。
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情况。
7、全省行业内部企业生产经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8、查处违规问题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9、下月工作方案安排。
10、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1.2年报
报告方式。每半年向国家局专卖司上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情况。
上报程序。内管科长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副处长草拟工作总结,报处长审核,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国家局专卖司,上报后由内管科存档。
报告内容:
1、半年和全年专卖内管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定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情况。
3、各级局专卖内管机构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以及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5、违规处理及整改情况。
6、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年度工作打算和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1.3报告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
2、报告内容必须真实详实,文字简明准确,条理清楚,也可兼用数字、表格、图示说明。
3、报告内容要有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重点突出问题。
4、必须留存编写报告时所用痕迹化资料底稿。
2.2定期检查
每年对全省各市级局及辖区行业内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一次专卖内管全面检查。
2.2.1检查程序
1、制定检查方案。内管处根据年度专卖内管工作安排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
2、组织实施检查。按照检查方案确定人员成立检查组,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检查业务培训,并向被检查单位下发内管检查通知,组织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方案进行实地检查。
3、报告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报告需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组将各单位检查结果汇总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呈报省局领导,经领导审核后上报国家局专卖司,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4、落实整改措施。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报告整改情况。
2.2.2检查对象
全省行业内部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各市级局。
2.2.3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2.4检查内容
1、市级局专卖内管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内管工作标准落实情况和有关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情况。重点是。商业企业卷烟经营购进环节中的按合同购进、准运证到货确认、扫码入库等,卷烟营销环节中的货源分配、卷烟打码、落到销售、卷烟销售大户管理、直营店管理、客户信息与许可证信息等;商业企业烟叶生产经营中的调拨销售、准运证开具使用、资金结算、方案分解、合同签订、烟苗发放、合同变更、收购运输等;卷烟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原辅材料购进、储存、调拨、使用,卷烟交易合同的执行、到货确认等;烟叶复烤企业生产卷烟中的按委托加工合同、协议调入原烟、投料加工、产成品发运等环节的标准情况。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和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4、对自查、复查、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其他检查事项。
2.2.5检查要求
1、要求对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环节、重点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监督检查。
2、要求检查组应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改良、不断完善的原那么,认真核对有关数据,如实反映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真实性负责。
3、要求被检查单位和部门应当如实提供、报送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所提供、报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检查过程中如需询问有关人员时,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解答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并做好询问记录,其它单位和部门人不得干扰、阻碍检查工作。
2.3卷烟打码到条专项检查
省局每年要对各商业企业卷烟打码到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无码销售卷烟及打测试码、打通码等问题。
卷烟打码到条专项检查可以与年度定期检查合并进行。
2.4烟叶合同签订与种植情况专项检查烟叶移栽完毕后一个月内,省局组织相关市、县局,对方案分解、合同签订、烟种购进使用库存、育苗移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超方案种植、合同签订不标准、虚假合同、只签不种、多签少种、多户签一份合同等问题。
2.4.1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4.2检查对象
各市、县级烟叶生产经营部门、烟叶收购站点和烟农。
2.4.3检查内容
〔1〕方案下达及方案分解;〔2〕农户种烟申请及烟农信息档案;〔3〕合同草签及电子合同签订;〔4〕预留烟田及种子、烟苗发放;〔5〕面积落实及烟苗移栽;〔6〕烟种和烟苗的销毁。
2.5预警汇总分析及筛选
每月省局要对市级局的预警处理工作进行分析汇总,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同时要对专卖内管信息系统产生的预警进行一次筛选,重点查找卷烟及烟叶生产经营方面不标准问题的线索,组织进行查处。
2.6对查扣非法真品卷烟分析汇总核查
每月省局要对全省查扣的非法真品卷烟案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